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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知己良朋(第1页)

从礼拜堂回到喷水鲸客店,我发现奎奎格十分孤独地待在那里;他在牧师的祝福之前就离开礼拜堂有段时间了。他坐在一条凳子上,向着火炉,把脚放在炉箅子上,一只手紧握着那个小黑鬼人偶,凑近脸颊,紧盯着人偶的脸,用一把水手刀轻轻削着它的鼻子,同时还一边用他异教徒的方式哼着歌。

但是,现在一被我打断,他便收起木偶,迅速来到桌边,拿起桌上的一本大书,放在他的大腿上开始数起书的页数来,数得谨慎而正规;每数到五十页——我就是这么以为的——就停上片刻,茫然地环顾一下周围,发出一声震惊的拖着长声的咯咯的口哨。然后他会再次开始数接下来的五十页;每次似乎都是从一开始,好像他不会数五十以上的数字,仅仅因为统共数出了这么多个五十,就激起了他对这本书页数之多的震惊之感。

我饶有兴致地坐下来观察他。尽管身为蛮夷,脸上满是荒谬可笑的条纹——至少对我的趣味而言是如此——他的面容中有些什么东西却一点都不可憎。人的灵魂是无法隐藏的。穿过他所有怪异的纹身,我想我看见的是一颗简单而诚实的心;而他又大又深沉的双眼中,那炽热的黑色和勇毅,似乎象征着一种敢于面对一千个恶魔的精神。除了这些,在这个异教徒身上还存在着某种高尚的印记,甚至他的缺乏教养也不能完全将其扭曲。他看起来很像一个从来不会畏缩,从来不曾举债的人。而且,他的脑袋是否是因为剃了光头,前额形如自由而明亮的浮雕,显得比不剃光头要更为豪迈,这一点我不想冒险做出定论;但可以肯定,他脑袋的骨相是相当出色的。这可能显得有些荒谬,它让我想起了华盛顿将军的脑袋,就像流行的半身像所表现的那样。从眉毛上方开始,它有着同样长而匀称的逐渐后倾的斜坡,同样也非常突出,像两个长长的林木茂密的海角。奎奎格就是个食人生番长成的乔治·华盛顿。

我便这样就近打量着他,同时装作是在望着窗外的风暴,他始终没有注意到我的存在,甚至没有费心地向我瞥上一眼;而是全神贯注地数着这本奇书的页数。考虑到昨晚我们曾亲密地睡在一起,尤其是考虑到早晨醒来时发现的那充满友爱地搂着我的胳膊,我认为这种冷漠在他是非常奇怪的。但是野蛮人就是奇怪的生灵;有时你真不知道该怎样对待他们。起初他们显得过于阴冷;他们单纯的冷静镇定似乎是一种苏格拉底式的智慧。我也注意到奎奎格从不与客店里的其他海员为伴,或者是很少与之为伍。他没有任何友好的表示;显然是不想扩大他的熟人圈子。这一切异常强烈地打动了我;而且,你再仔细想一想,就会发现这里有着某种几乎称得上崇高庄严的东西。这么一个人,离家两万英里,取道合恩角而来——那是他能走的唯一一条路线——被抛入对他来说同样陌生的人群当中,仿佛他来到的是木星;不过他显得舒适自如,保持着最大程度的宁静,满足于独自一人,总是不失身份。这一点当然有种美妙的哲学意味;尽管他无疑从未听说过哲学这样的东西。但是,要成为真正的哲学家,我们这些凡人也许不该意识到自己在这般生活,这般奋斗。我一听到某某人在致力于成为哲学家,我便断定,像消化不良的老太婆一样,他必定要“损坏他的消化器官”。

我坐在那里,房间里冷冷清清;炉火低低地燃着,在它最初的炽热温暖了空气之后,它也已进入温火阶段,成了只能看得见的闪耀光亮了。傍晚的阴影和幽灵聚集在窗边,窥视着我们这沉默、孤独的一对儿。风暴在外面轰鸣,一阵紧似一阵;我开始起了一些奇怪的感觉。我感觉到我的内心在融化。我碎裂的心和疯狂的手不再与这残忍的世界作对。这让人安慰的蛮子已经替世界做出了补偿。他坐在那里,他的冷漠恰恰体现出一种本质,其中没有潜藏任何有教养的虚伪和乏味的欺骗。他是野蛮人;奇观中的奇观;我开始感觉自己神秘地为他所吸引。大多数人厌恶的事情恰恰成了吸引我的磁铁。我要尝试结交一个异教徒朋友,我想,既然基督徒的友善最后证明不过是空洞的客套。我把凳子挪近他身边,发出了一些友好的信号和提示,同时尽力和他说话。起初他几乎没有注意到这些友好的表示;但是现在,在我提及他昨晚的殷勤友善之后,他便打手势问我,是否我们要继续睡一床。我告诉他是这样,我顿时感到,他显得很是开心,也许还有一点得意。

然后我们一起翻书,我竭力向他解释印刷书的目的,以及里边几张图的意思。我很快引发了他的兴趣,于是,我们叽叽喳喳尽其所能地谈论起这座名城里各种各样可以观赏的景致来。紧接着我就提议我们一起抽两口,他掏出烟草袋和短柄斧,默默地递给我吸上一口。然后我们坐在那里,开始用他那野蛮烟斗轮换着喷云吐雾,把烟斗在两人之间有规律地传来递去。

如果在这异教徒的心中还潜藏着对我的冷漠之冰,这一番愉快友好的喷云吐雾很快就将其融化殆尽了,只留下一对密友。他似乎很自然很情愿地就接受了我,我对他也是如此;当我们抽完了烟,他把前额抵在我的前额上,拦腰抱住我说,我们从此就成亲了;按照他家乡的习语,意为我们是知心朋友了;如果需要的话,他愿意为我去死。对于本国人来说,这种突然迸发的友谊火焰似乎有点太早,是一件不大值得相信的事,但是对于这个单纯的蛮子而言,那些陈规旧习就不再适用了。

晚饭之后,我们又友好地闲聊了一阵,抽了一阵子烟,便一起进屋了。他把他那个涂了油的死人头送给我做礼物;取出他硕大的烟袋,在烟草下面摸索了一阵,掏出大约三十块银币摊开在桌上,机械地把银币分成同样的两份,把其中一份推到我面前,说是我的了。我正要表示异议,他便把银币全都倒进了我的裤子口袋,让我作声不得。我只好让它们留在那里。然后他开始做晚祷,取出他的偶像,挪开纸包的壁炉遮板。凭借某些手势和迹象看,我认为他是急于想让我加入;但我很清楚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我颇费踌躇,如果他邀请我,我是应该答应还是不答应呢。

我是个虔诚的基督徒;出生和成长于绝对可靠的长老会的关怀下。我怎么能和这个野蛮的偶像崇拜者一起崇拜他那一块木头呢?但是何为崇拜?我不由得想到。你现在假设一下,以实玛利,那宽宏大度的上帝执掌天地,也包括异教徒及其他一切,他有可能嫉妒一块微不足道的乌黑的木头吗?绝不可能!但是何为崇拜?——依照上帝的意志行事——那就是崇拜。而何为上帝的意志?——我愿意让我的同伴怎么对我,我就怎么对我的同伴——那就是上帝的意志。现在,奎奎格是我的同伴了。我希望这个奎奎格怎么待我呢?哎呀,要他与我一起按照我独特的长老会方式做崇拜仪式吧。这样一来,我就必须和他一起做他的那种仪式,因此,我就得成为一个拜偶像的。于是我点燃了刨花,帮助他把那个无辜的小偶像竖起来,和奎奎格一起用烧过的饼干给它上供,在它面前膜拜了两三次,亲吻它的鼻子,做完了这些,我们脱衣上床,自觉良心无忧,也对得起世界了。不过,我们不再闲聊上一会儿是不能入睡的。

我不知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但是,没有任何地方像床一样适合朋友之间信任的交流了。据说,夫妻就是在床上向彼此敞开心扉的;有些老年伴侣经常躺在一起聊天,回忆过去的时光,直到黎明。于是,我和奎奎格——惬意友爱的一对儿,就那样躺着,度着我们的心灵蜜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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