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科的故事是一个朋友在一个多风的、细雨滴嗒的、天空墨黑的、对门歌声不绝、隔壁孩子哭闹不止的夜晚讲起的。
这很荒唐是否是?
请读者原我的荒唐。
不过,我想我的生活恐怕要比我文章做得更荒唐,更不协调,更鬼使神差。
生活是荒唐什么的。
文章也是荒唐什么的。
就这么回事。
我手下有七个人,其中有六个人怕我。六个人当中有一个人怕我们所有人。还有一个人,是个稚气未消的小青年,他谁也不怕。连我也不怕。我想尽快把他弄走。因为,我不想让一个不怕我什么的家伙做我的手下。
——某个领导如是说。
弄是什么意思?我想,就是宁死不活也要把他搞走的意思。
我又想,就算小青年当初真的什么也不怕,可真要是让人“宁死不活地搞一下”,他还能什么都不怕吗?
我还想,这个社会是否是当真不欢喜那些谁都不怕的人?谁要是当真不怕什么,别人就一定会想尽法子也要改造他,转化他,叫他害怕?
是否是?
本文也献给我自个。或者讲,跟我一样的人。
我的情况骨干是这样:今年24岁,男,未婚——我得说明这不是做征婚广告。我已经有未婚妻。我跟她爱我一样爱她。她不大爱我。因为我经常冲她撒谎。尽管我们都知道自个并不大爱对方,却都不想解脱。我们都怕重新找一个没准就更差劲。当然更好的可能也不是没有。可我们都不想也不敢冒险。就这么回事。小时光,我在乡下长大,像乡下孩子一模一样,经常吃不饱肚皮;9岁多上城里读书,怕煞母亲——我母亲不是太欢喜我。她经常责怪我,骂我,甚至打我。为躲过她的打骂,我经常瞒骗她。骗得她跟个傻瓜似的。我现在时常撒谎骗人的习惯多半是那时光养成的。就这么回事。18岁,我考上大学,因为想离家远一点,远走高飞,我报考了军事院校。现在,我在一支部队工作,情况跟阿今差勿多,抄抄写写,所谓吃的是“文化饭”。我性格里最大的特点是胆小,多疑。多疑也是胆小。这一点也跟阿今差勿多。我经历里最大的遗憾是,20多年来没有正儿八经撞上过一个胆子当真大得什么也不怕的好汉。我希望有这么一个人出现在我的生活里,指引我,教化我,让我有一种新的人生。无所畏惧的人生。无忧无虑的人生。但是,说真的,我感到这很困难。人们似乎都跟我一样,在生活面前越来越无奈,越来越恐慌,越来越手足无措。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我只知道这样活着没劲。真的没劲。
说真的,我现在已经怀疑自个得神经病了。我看不得关着的门。我怕关着的门。更怕推开关着的门。我只要看见关死的房门,总是会用心想一想:里面是不是有人。如果我知道里面真有人,我马上会莫名地慌恐不安,担忧里面的人正在搞一些见不得人的、令人心寒的勾当。要是我哪个同事哪天突然走进我的另外一个同事或者领导家里,或者办公室里,且进去后马上关严门,那我就怕得更凶,双手冒汗,甚至身子也哆嗦起来。
我怕关着的门,已经到了神经过敏的地步。也许该说过敏得一塌糊涂。
我不明白这是为什么。
他们讲我一定在什么时光遭受过什么刺激。
我想这很可能。
我对自个产生这种心理而且还持续到今天,深感厌倦,不满。这是当然的啦。
不过,有时候我又在想,其实事实并不值得我这样害怕。我自个平时光就是经常关着门的。有时朋友、同事,甚至女同事,他们进我房间,我也往往关上门。我知道我们并没有因为关上门而做见不得人的事体。但我总是对门——关死的门——感到害怕,见了心里慌,发虚,要躲开。
讲穿了,在生活(或者具体讲他人)面前,我有些莫名的不着边际的害怕心理,表现出来则是不敢朝它正面走过去,不敢正视它,不敢对它理直气壮,不敢冲它任性自由。纵然有时我明明知道应该也必须理直气壮什么的,而且结果很可能也不会有什么不好的事发生,可我就是不敢。我宁可委屈自个,忍声吞气,也不想放松紧张的神经。我像一只祖辈遭受过不尽屠杀的羊羔,浑身内外都丧尽胆量和勇气,见人就怕,见狗也怕。我感到心里有无尽的沮丧和因为沮丧而有的颓败感。
不过,令我沮丧的同时,我也有一点窃喜,就是:我发现我的诸多朋友、同事、亲人、老师、长辈、小辈……他们几乎跟我一样,整天儿都怕这怕那,怕得神经过敏,怕得无所适从,怕得萎缩不振。总之,跟我差勿多呢。这一点,我想在本文中已经有足够的表达和证明是否是?
我在本文中同样也表示出这样的疑虑:我,或者干脆讲我们,是否是已经都变样,变得叫自个不满意甚至不认识了?
确实如此,我已经变样了,变得叫自个不满意了,不认识了。我现在越来越觉得自个丑陋不堪,叫我厌烦,令我鄙夷。我是说,我有点看不起自个。我甚至怀疑我还是不是一个正常的人。我经常自问:我是谁?为了什么?正在什么?将会什么?可我不知道。我回答不了自个提出的问题,虽然看起来这是一个很普通的问题。普通的问题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自个不应该像现在这样的样子。真的,我现在太叫自个失望了。
你们不知道,我本来是一个最好交谊、最重感情、爱自然、爱真情、坦率、诚实、嫉恶如仇、爱憎分明、不畏强暴、厌恶庸俗、任性、胆大、急躁、易怒、粗鲁等,总之是一个颇有性格的人。可现在我完全变了,变得唯唯诺诺、斯斯文文、谨小慎微、患得患失、待人接物温文尔雅、言行举止恰到好处,像一台机器生产出来的“合格产品”。生活中,我很懂得见机行事,看风使舵,为无谓的名利撒谎,撒了谎还不脸红。我把自个包藏得死死严严,不让别人了解、认识,不暴露思想,不流露真情,对什么都看得惯,无所谓,想得开。我还经常附庸风雅,哗众取宠,装疯卖傻……还一切都做得得心应手,还自认为这就是成熟。
真是恶俗之极啊!
当然了,这一切确实能帮我在芸芸众生中立住脚根,应付自如,并名利双收。我似乎在某种意义上应该感激自个。可从根本意义上讲,我觉得自个是不划算的。因为我是在玷污自个。我觉得自个是拿了珍贵、崇高、美好的东西换来了一点浅薄、浮躁、虚妄的玩艺。
有本不大容易读懂的书,开头第一句话就是:
一天清晨,格里高尔·萨姆沙醒来,忽然发现自己已经变成一只大甲壳虫。
这话我不大相信。或者讲我情愿不信。
我确实不大相信人会变成甲壳虫什么的,而且那么突然。
确实不信。
确实不情愿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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