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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的好与坏(第1页)

中华民族,历史悠久。依我看来,至1912年清朝皇室发布逊位诏书前,史况本质上是一样的——国乃皇家“天下”,人乃皇权统治下的“子民”,百姓创造之财富任由皇家收缴、支配甚至穷奢极欲地挥霍。区别在于,仅仅在于,若子民幸运,生逢好皇帝亦即所谓“仁君”在位的年代,并且无外患,无内乱,朝廷由贤臣良将组阁顶层领导班子,再加上少有大的自然灾害发生;那么,百姓得以休养生息,百工得以蓬勃发展,士人安分,商贾活跃——便会被史家说成是“盛世”了。

古代的史家与近代的史家很不同的一点在于——前者对“仁君”“明主”一向歌功颂德;后者则大不以为然,再三指出皇帝就是皇帝,都是封建统治集团的头子,“总舵把子”,所谓“仁”与“明”,不过是统治术玩得高超。归根结底,是为了家天下能“千秋万代”罢了。而所谓贤臣良将,也不过是皇家的优种鹰犬。如此看来,“仁君”与暴君、庸君,贤臣良将与奸相恶臣就没本质区别了。

我年轻时是很接受后一种史观的,奉为圭臬,以为是与封建思想做了一切斩断的绝裂。

后来读的史书多了点儿,领会的史观丰富了些,看法有所改变。

这我真的要感激胡适。

他那句“立论总要公允”的话对我影响很大,很深。他似乎在此话之前或之后还加了“要厚道”三字。他的话并非针对历史研究,而是指人与人辩论甚至论战时的态度。他们是对个人修养有很高自我要求的人,认为旨在以文字为武器一心“击毙”论敌的粗暴辩论态度是不可取的,属于江湖上的暴力崇拜行径。

智哉斯言,君子者胡适!

窃以为,对待历史,尤当立论公允;厚道的眼光,反而会更接近史实一点儿。

比如武王创周后的执政表现,确比他号召诸侯所推翻的商纣王的统治人性化得多。而商纣王,则十足是变态的恶魔式的暴君。孔子以“克己复礼”为己任,对弟子们反复强调“悠悠万事,唯此为大”,是可以厚道地理解的。

而刘邦立汉做了“天子”后,也确实与秦二世的暴戾昏聩有别。

包公、海瑞、杨家将、岳家军等等被后世人一再以戏剧、评书的形式歌颂,不能仅以民智愚昧而论。

即使那些治国表现总体上与“仁”不沾边的皇帝及其大小官员,只要在某事上表现了对民的一次一点善举,使民间疾苦从而减轻了些,使社会制度从而人性化了些,也当予以承认、肯定。此种对历史人物的公允、厚道的态度的养成,有益于当代人对当代事之立场的客观。

举例来说,自启夏以降,奴婢现象便存在矣。当时女奴并不叫婢,叫婢是后来之事。至先秦两汉,户籍制度逐渐形成,至魏晋时,已较定型。至唐宋,更加成为国法之一项内容。

那种国法规定,户籍分为皇族、贵族、军籍、民籍、贱籍——分类造册登记。

贵族虽贵,因与皇族并无血统关系,与皇族在法办方面还是有区别的。陈世美只能算是“国戚”,不能与血统上的皇亲混为一谈。若他是皇帝的亲兄弟,亲子侄或叔伯之亲,包文正能否真的铡得了他,或还敢不敢铡,也许将是另一回事了。封建之所以谓封建,血统是至上的。至上到什么程度?老婆那边的亲戚,该杀那也是按倒了就杀的。理论上国丈杀得,皇帝他爸的毫毛是没人敢碰一下的——除非得到皇帝的授意。而皇后的三亲六戚若犯了法,该怎么处置,全看皇帝对皇后的宠爱程度。

再说古代的户籍——士农工商皆属民籍。农业之国,国税主要依赖农民缴纳,故农民的重要性排在工商前边。士人中出“干部”,出皇家倚重的栋梁之材,兹事体大,虽同在民籍,地位突显。

而所谓贱籍,从唐宋至元、明、清,成分越来越芜杂。到明晚期,已细分为官户、杂户、乐户、疍户及堕民等种类了。

官户并非是指官员的户籍,而是指户籍虽直隶“农司”,但身在官府,听命行差于大小官员的下等民,多为战俘后代;地位比奴婢略高,却也高不到哪儿去。他们只能在相互之间婚配,不得娶嫁“良人”亦即士农工商,违者杖百。没有武松那等抗击打的功夫,不被活活打死才怪了。

杂户乃指被判以“谋反”“降判”等“政治”罪名的人的后代;后代的后代亦在其列。

北周建德六年(公元557年)曾颁诏书,谓“一从罪配,百世不免,罚既无穷,刑何以措。道有沿革,宜从宽典。凡诸杂户,悉放为民,配杂之科,当永削之”。

“革”自然就是改革。这“道统”的改革自然是进步。我们今人偏不以为然的话,那么今人又成了什么人?

北周的“天子”以为仁心一发,天下“自此无杂户”矣。

哪里有他想的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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