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猜你现在还住在可爱的圣玛丽米德吧?”塞利娜夫人说,“那是个多么美丽又宁静的村庄!我经常想起它,它还是老样子吧?”
“嗯,不太一样了。”马普尔小姐想了想自己的住处:新的住宅区,扩建的乡公所,令商业街改头换面的时髦临街店铺——她叹了口气:“我想,人总得接受变化。”
“进步,”塞利娜夫人含糊不清地说,“尽管在我看来这不是什么进步。看看他们现在弄的那些智能排水装置。上面涂满了各种各样的颜色,好看倒是挺好看,他们称之为‘涂饰’。听起来倒是不错,但是那些按键中又有哪个是真的‘提’或‘按’一下就管用呢?每次去朋友家,你都会在洗手间看到这一类的标记:‘速按速松’,‘向左侧拉’,‘迅速松手’。但是在以前,你只要随意地拉拉把手,水就立刻像瀑布一样流淌出来——这位是亲爱的梅德门哈姆的大主教。”塞利娜夫人截住话头,看着从旁边经过的一位长相英俊的年长教士:“我敢肯定他几乎快瞎了,不过是个了不起的激进派神父。”
一小段关于神职人员的谈话开始了,其间穿插着塞利娜夫人同许多朋友和熟人的寒暄,其中许多人都不是她以为她认识的人。她和马普尔小姐谈了一会儿“过去的日子”,当然了,马普尔小姐与塞利娜夫人的生活经历大不相同,她们能一起回顾的日子也只有那么几年,那时候新寡而手头拮据的塞利娜夫人住在圣玛丽米德的一栋小房子里,她的第二个儿子那时就驻扎在附近的一个空军基地。
“你来伦敦时都住在这儿吗,简?奇怪,我以前怎么从没在这儿见过你?”
“噢,我之前都不住这儿。我可付不起房费,而且,这些年我几乎没离开过家。这次也不是我付的钱,是我的一个好心的外甥女,她觉得到伦敦走走对我有好处。琼是个好心的姑娘——也许可以勉强称她为姑娘。”马普尔小姐不安地想到,琼现在都快五十岁了,“要知道,她是位画家,颇有名气。琼·韦斯特。她前不久刚办了个画展。”
塞利娜夫人对画家没什么兴趣,实际上她对任何有关艺术的事都不感兴趣。她认为作家、美术家和音乐家都是些头脑聪明、精通表演的动物;她总是表现得很喜欢他们,但心底里还是奇怪为什么他们会以此为职。
“我觉得这是些时髦人物,”她说着,目光游移不定,“那位是西塞莉·朗赫斯特——瞧,她又染了头发。”
“恐怕亲爱的琼还真挺时髦的。”
在这一点上,马普尔小姐大错特错了。琼·韦斯特二十多年前曾时髦过,但现在已被那些年轻的艺术家“新贵”们视作彻头彻尾的老古董了。
马普尔小姐稍稍瞥了一眼西塞莉·朗赫斯特的头发,便又沉浸到幸福的回忆中,她想起了琼是多么的善良。琼曾对自己的丈夫说:“我希望我们能为可怜的舅妈做点什么。她从没离开过家。你说她是否愿意去伯恩茅斯住上一两周呢?”
“好主意。”雷蒙德·韦斯特说。他的新书非常成功,所以心情相当好。
“我觉得她很喜欢西印度群岛的那次旅行,尽管有点遗憾的是被卷入了一起谋杀案。[1]对于她这个年纪的人来说,这可不是什么好事。”
“她好像总碰到这样的事情。”
雷蒙德很喜欢他的老舅妈,经常为她准备一些活动,还把他认为她可能会感兴趣的书送给她。令他吃惊的是,她常常礼貌地谢绝这些款待,尽管她总说那些书“非常精彩”,他有时不禁怀疑她从未读过它们。当然了,她的视力确实越来越不行了。
在最后一点上,他错了。马普尔小姐的视力与她的同龄人相比是很不错的,而且她总是怀着强烈的兴趣和乐趣注视着发生在她身边的一切。
对于琼提出的,让她在伯恩茅斯一家最好的旅馆住一两周的提议,她踟蹰着,喃喃地说:“亲爱的,你们真是,真是太好了,可是我真的不想……”
“可这对您有好处,简舅妈。偶尔离开家出去走走很有好处。这会给您一些新的想法,也会让您遇见新的事情。”
“啊,是的,你说得很对,我也愿意到外面去转转,调节一下。不过,也许伯恩茅斯不是我的首选。”
琼有点惊讶,她还以为伯恩茅斯是简舅妈最向往的地方。
“伊斯特本?还是托基?”
“我真正想去的地方是……”马普尔小姐犹豫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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