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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第1页)

他镇定地看着她。黑暗中她前额上的疤痕不那么明显。她的腰身还不算臃肿,看样子这沙漠、硬渣和狂风还没有夺去一切。而且,她也许曾经也标致过,说不定还是个美人。但这已经不重要了。即使墓虫已经移居到她干瘪乏味的子宫里,这一切也都不重要了。命已注定。冥冥中,命运之手已在生死簿上写下了这一笔。

她用双手捂住了脸,体内还有足够的液体‐‐让她哭泣。

&ldo;别看着我。你不用那样刻薄地看着我。&rdo;

&ldo;对不起。&rdo;枪侠说,&ldo;我没一点恶意。&rdo;

&ldo;你们没有一个是说真话的!&rdo;她朝他哭喊。

&ldo;把酒吧关上。把灯熄了。&rdo;

她抽泣着,手捂着脸。他宁愿看她捂住自己的脸的样子。倒不是因为疤痕给遮住了,而是这姿势让她有种少女的风韵‐‐尽管她不再有少女的面庞。在油腻的灯下,固定着肩带的别针闪着光。

&ldo;他会偷东西吗?如果他会,我还是把他弄到门外去。&rdo;

&ldo;不会。&rdo;她轻声说,&ldo;诺特从不偷人东西。&rdo;

&ldo;那,把灯熄了吧。&rdo;

直到她走到枪侠身后时才肯把手从脸上挪开,她调低灯芯,吹灭火焰,灯一盏盏灭了。然后,她拉着他的手,感觉非常温暖。她带他上楼。一片漆黑中,他们没有做任何遮掩。

6

他在黑暗中卷了两根烟,点燃后递给她一支。房间里充满着她的香味,像清新的丁香花,有些哀婉动人。淡淡的香味之外是沙漠的气息。他突然觉得自己对前方的沙漠充满畏惧。

&ldo;他叫诺特。&rdo;她说。声音还是那样尖锐。&ldo;就叫诺特。他死了。&rdo;

枪侠等她继续。

&ldo;他被上帝触碰过。&rdo;

枪侠说:&ldo;我从没见到过上帝。&rdo;

&ldo;打我记事起,他就在这里‐‐我是指诺特,不是上帝。&rdo;她突然对着黑暗一阵大笑。&ldo;他以前有辆垃圾车。后来开始酗酒,再后来迷上了鬼草,最后用鬼草卷烟抽。小孩子跟在他后面,放狗咬他。他一直穿条绿色的裤子,臭味熏天。你在听吗?&rdo;

&ldo;在。&rdo;

&ldo;他后来开始嚼鬼草。最后他就坐在那里,不吃不喝。也许在他的幻觉中,他是个国王。小孩们都是他的弄臣,而狗是他的王子。&rdo;

&ldo;是。&rdo;

&ldo;他就死在这前头。&rdo;她说,&ldo;他从街边走过来,脚步很重‐‐他的靴子永远穿不烂,是他在废旧火车站找到的一双军靴‐‐后面跟着一群孩子和他们的狗。他看上去就像是由许多铜丝做的衣架拧绞在一块儿。你从他的眼睛里可以看到垂死的目光,但是他还在咧嘴笑。就像在收割节前,孩子们刻在南瓜上的笑脸一样。你老远就能闻到他身上的鬼草和腐烂味。口水从他嘴角流出,就像绿色的血。我猜他是想进来听席伯弹钢琴。不过就在进门前,他停住了,头歪到一边。我能看到他,还以为他是在听客车过来的声音,但那个时候不会有客车经过。然后他开始呕吐,黑色的,都是血,从他咧开的嘴里流出来,就像水从阴沟里涌出来那样。臭气能熏得你发疯。他的两条胳膊扬起来,然后就倒下去了。就是这样。他倒在自己的污秽中,死的时候脸上还挂着笑。&rdo;

&ldo;真是个精彩的故事。&rdo;

&ldo;哦,谢谢你,先生。这是个好地方。&rdo;

她坐在他身旁,还在颤抖。窗外,风仍在呼啸,远处有扇门被砰地关上,声音犹如来自梦中。墙壁中间有老鼠跑过。枪侠猜这里也许是全村惟一一个养得起老鼠的地方。他把手放到她的肚皮上,她开始剧烈地抖动,然后慢慢放松下来。

&ldo;黑衣人。&rdo;他说。

&ldo;你一定要知道,是不是?你就不能和我做爱,然后睡觉吗?&rdo;

&ldo;我一定要知道。&rdo;

&ldo;好吧。那我就告诉你。&rdo;她握住他的手,开始叙说。

7

诺特死去当天的黄昏,黑衣人到了特岙。那时狂风大作,土地表层的松土被吹走,砂土就像暴雨一样刮来,玉米被连根卷起,像直升机飞过时那样。朱伯&iddot;莰讷利锁上了他的马房,其他几个商贩也关上了窗板,还在窗板外用木板加固。天空变成了黄色,就像变质奶酪的颜色,云朵快速地飞过,就好像它们刚才经过沙漠时看到了恐怖的一幕。

枪侠的猎物坐着辆破马车进村,马车上铺了块防雨油布。他脸上挂着十分友好的笑容。大家看着他走近,老莰讷利正躺在窗边,一手攥着个酒瓶,另一只手里握着他二女儿松软发烫的左乳。他暗自发誓,倘若黑衣人敲门他就假装不在家。

但是黑衣人经过马房时,并没放慢速度,马车卷起的尘土很快被狂风拥抱了。他可能是个牧师或和尚;他穿了件黑色的长袍,上面沾满了尘土;袍子的兜帽宽松地罩在头上,让人看不清他的脸,但是却没遮住那友好得有些令人反感的微笑。他的袍子被风吹得哗啦作响。从袍子边缘可以隐约看到他穿着一双扣得很紧的方头靴子。

他在席伯酒吧门口停下来,拴住马匹。栗色马低下头,对着地面喷气。他走到马车后面,解开绳子,找到个陈旧的马褡裢,往背上一甩,穿过摇门走进酒吧。

爱丽丝(注:即爱丽。)好奇地看着他,但其他人都没注意到陌生人进来。酒吧的常客都已酩酊大醉。席伯正在用拉格泰姆调子(注:拉格泰姆调子,是美国黑人的一种早期爵士乐,多用切分音法,风靡于1890‐1915年间,七十年代初又开始流行。)演奏卫理公会(注:卫理公会,是一个新教的教会。主要集中在英伦小岛和北美洲。在美国成员数目最多。)的赞美诗,散在钢琴旁的许多人早些时候就进来躲风暴,顺便也为诺特守灵,他们已唱得喉咙嘶哑。席伯喝得差不多失去知觉了,他完全陶醉于自己还能活着这个事实中,弹琴的双手飞快地移动,几个手指来回如梭就像在打板羽球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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