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李园附近有一条巷堂,从巷堂可以遥遥看见李园里的小楼。在这样和李园有天壤之别的巷堂中,开着一家小店,前面卖些粗粝饮食的小店,后面有三五间简陋的客房,店主是个身有残疾的驼子,人称孙驼子。
这日还不到饭点,店里没有客人,孙驼子却没闲着,一遍又一遍地擦着桌子,将桌子擦得锃亮。
忽听到脚步声,孙驼子立刻回过头去看,来人却是个和这巷堂这小店格格不入的年轻姑娘。她看起来就是个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从小饱读诗书,可出现在这儿就很奇怪了,身边也没有一二随从,更甚者她手里还拎着一柄长剑。
那长剑怎么看,都不像是装饰用的。
她看见了孙驼子,就像是看到随便什么人,又自顾自坐了一张桌子旁。
孙驼子期期艾艾道:“客官可是要吃点什么?”
“来一壶酒。”
“是是是。”
小店里自然没有什么好酒,可那姑娘也没有嫌弃,但她也没有喝,就只是放着。她把剑放下,另拿了药酒出来,自己按摩起自己的手腕来,这期间她脸色变都没变,孙驼子暗暗瞧了一眼,心有疑惑,冷不丁那姑娘开了口:“《怜花宝鉴》的主人去了哪儿?”
这奇怪的客人不是别人,正是愤而从李园离开的林蒙。
而《怜花宝鉴》是一本书,乃两个多月前,有人送到李园的。那时候李寻欢出关去了,接下它的正是林蒙。林蒙稍稍翻看了一遍这本书,她得说这是一本奇书,上面除了武功心法外,还有诸如医术、易容术、毒术、蛊术,神乎其神的摄心术等等。书的主人把它交给李寻欢,是想李寻欢能为书找到合适的传人,先前林蒙就是要和李寻欢说这件事。
只是途中被龙啸云打断了,后来林蒙又去了梅花草堂,等她再回来李园,一切都物是人非了,她更没有心力去和李寻欢说这件事。
孙驼子转过头,皱着眉道:“我不知道林姑娘你在说什么——”他说完就知道失言,林蒙也已目光炯炯地看过来。
孙驼子急忙找补:“这附近几条街,谁不知道像仙子一样的李园表小姐。”
“那孙二先生可知这附近几条街上的店铺,都是我家的买卖。当时出面和孙二先生做生意的李掌柜,对孙二先生印象十分的深刻。本来像孙二先生这样的,必定是积攒了一辈子的银钱,才狠心买下一间店铺,却不想孙二先生出手十分爽快,不仅没有讲价,反而给得都是整钱。
“可又奇怪了,孙二先生连个伙计都没有请,店里的重活累活都是孙二先生一人干。这门板看起来十分重,一般人搬它都要慢慢搬,可我看地上却没有留下许多挪动的痕迹——孙二先生,还要让我说下去吗?”林蒙对李园附近出现的新面孔,不说了如指掌,可也差不了多少了。
何况这孙二先生本身武功不低,却那么刻意地在李园附近住下,林蒙不格外注意他才怪,且他出现的时间,恰恰好在《怜花宝鉴》被送到李园后。
孙驼子装不下去了,粗声粗气道:“你想怎样!”
林蒙手中不知何时多出了一本书:“《怜花宝鉴》在我这儿,我想将它发扬光大。”
孙驼子目眦欲裂:“你竟没把它转交给李寻欢!”
孙二本就是个暴脾气,他原本答应好的事,是一定要做到的,可不代表他要受此嘲弄,另也不想让《怜花宝鉴》旁落。当下孙二就按耐不住,使出了他的成名绝技大鹰爪手,就要擒向林蒙手中的《怜花宝鉴》。
在孙二的认知里,李寻欢的表妹就是个单纯又娇弱的深闺女子,虽然她之前那一番话,把他的身份快戳烂了,手中还带着一柄不似装饰用的长剑,但她的长相打扮,就很容易让人放松警惕,再者孙二也对自己的武功又信心,刚出手时还想着不能大意伤到她。
事实证明,孙二想太多了。
林蒙有心撬开孙二的嘴,自然不会和他客气。她没拿书的手,拔出放在桌上的长剑。剑自然是好剑,放在林蒙手中,也绝不会埋没它,顷刻间长剑化作长龙,迎向了孙二的大鹰爪手。
这一剑矫如神龙,迅疾却如闪电,挥洒自如,任意所至,反观孙二被迫得不得不拿出全部实力,还欲拿出杀手锏,可陡然间他意识到他一个人在店内闪转腾挪,可他的对手却一直坐在椅子上。
这个认知一下子压垮了孙二,他收了手颓唐地坐在地上:“没想到林姑娘小小年纪,就有这样不得了的剑法,到了江湖上年轻一辈的,怕是都要黯然失色了。既然这样,那姑娘又何必执着于《怜花宝鉴》?当年王怜花王前辈的武功是不错,可他所学太杂,反而不如和他同时代的沈浪沈大侠。”
林蒙:“唔——”
她就说这《怜花宝鉴》的名字熟悉,现在她就更确定了。王怜花和沈浪,必然和李寻欢一样,是被著书立传的大人物。
孙二:“林姑娘?”
“我又不是要学他的武功,”林蒙回过神来道,“我对他其他所学更感兴趣,尤其是他在医术上的造诣之高,我想当下的神医们都要甘拜下风了。再说他既然将这本书托付给我二哥,必然有不忍心自己一身所学就此断绝之意,我自认天资、悟性都是上佳,想做这传承之人,所以我就想为王怜花王老前辈端一杯拜师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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