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是把时间都用在了陪伴自己老婆上了。
可是作为一个正常的男人,一个在床第间有些能力的男人,如何能面对着几个如花似玉而且表明了任君采撷的女人而没有丝毫的反应呢?
答案就是不可能,所以这些日子我是过足了荒唐的生活,在后堂的偏厅中每天都会有几次激情的春宫戏上演,只是我自己是不会让人观看,因为这是我和自己几个貌美如花的夫人主演的。
所以这些日子以来,山庄中的下人自然有些非议,不过我虽然有些不高兴,可是“防民之口甚于防川”我自然不会笨的去管这些。
不过我虽然不在意了,可是几个小妻子却都因为面皮太薄而再也不同意和我在大白天的随便欢好了。
也许是上天对捉弄我已经感到了乏味,也或者是它以为对我的考验已经足够了,所以接下来的一切都是那样的顺利,家中那些婢女试用香水后没有一个有任何的不适。
冯有全的万年人参已经送到了山庄,来人离去的时候带走了两桶纯正的六十年的葡萄佳酿,人与人之间最为牢靠的关系就是因利益而产生的结合,最容易破裂的却还是这种因为利益而产生的结合。
可是只要双方都有利益的存在,大家都能够得到好处的话,这种关系却是最为牢靠的。
第一百八十二章 广告
冯有全虽然是冯保的侄子,可是两个人之间却有最大的不同,那就是冯保是“官”,而冯有全是“商”。
商人追求的是利益,而官员追求的是权势,所以冯保对我的存在可以熟视无睹,可是冯有全却对我热情有加。
当珍宝大会上,一品居用西域正宗的葡萄酒来招待这些个京城富商的时候,一些人都感到了十分的惊讶。
从葡萄酒开始进入中国开始,一直就是上层社会的专用物品,甚至正德年间葡萄酒还是朝廷中点名索要的贡品,而且慢慢的在民间,引用葡萄酒被看成了一阵十分高雅的事情,是一些高高在上的官员所喜好的事情。
当来自藏香阁的新一届花魁谢蝶仙,用自己葱根般的手指十分优雅而又慵懒的持着倒有葡萄酒的高脚杯出现的时候,大家都为之感到震惊,即使是我也不免为之感到惊讶。
心中暗暗的拿她和家中的几个女人做了个比较,才发现是个有千秋,不过单论姿色的话,这个谢蝶仙却略逊一筹,可是她那冰冷的气质却是那样的特立独行。
这种冰冷的气质加上她珠圆玉润般的歌声,每每总能让客人听的如痴如醉,而且这个谢蝶仙有一个标新立异之处,那就是她是“既不卖身也不卖笑。”
歌妓,依才貌不同分成数等,颇有一些女子凭着才艺出众而标榜自己“卖笑不卖身”,谢蝶仙则更为甚之,可以说是“不卖身也不卖笑,只卖歌声而已。”她长着一副柔美可人的容貌,却轻易不肯露出笑容,坐在桌前,手捧琵琶,轻启朱唇,珠园玉润般的歌声便袅袅飘荡,每每听得客人如痴如醉。
谢蝶仙在藏香阁中专事卖唱,从不陪着客人逗乐,所以称她“不卖笑”。但她凭着绝色的金嗓子和高人一筹的乐技,既使冷面待客.捧她的人也不算少,所以她才能够在韩湘兰走后迅速的顶替了她成为了藏香阁的头牌,甚至在京师也是数一数二的名妓。
可是很少有人知道她的身世到底如何,只知道这个谢蝶仙似乎就是忽然间的就出现在了京师的花街柳巷的,成为了男人乐于挂在嘴边的一个名字。能够进入谢蝶仙的闺房,更是一些纨绔子弟用来炫耀自己的资本。
我不知道这是富贵的安排还是冯有全的注意,不过这么以来的效果看起来效果似乎不错,可是我却知道这是一次失败的广告,顶多也只是说是一般。因为谢蝶仙的美貌已经将大多数富商的目光都吸引到了她的身上而不是其她。
眉头微皱,就在我思索着如何弥补这个的时候,李鉴久违的声音又响了起来:
“蝶仙姑娘手中的可是水晶坊出产的玻璃酒杯和葡萄酒?”
听到这个,我用一种要亲李鉴的冲动,他真是太可爱了,每每在我有难的时候出现。
果然,大家的目光都被李鉴的话吸引过去,看着谢蝶仙手中的样式怪异的酒杯和血红色的葡萄酒。
在场的有些人在我的婚礼上已经见到过了这些东西,可是虽然当时我许诺说要给那些买自己银镜的富商玻璃酒杯,可时候来我却因许多事情的发生而将这件事情抛到了脑后。
现在再看到了这个,而且那玻璃酒杯葡萄红酒和冷艳的谢蝶仙交映成辉,让下面的这些个男人都不由得私心大动。
看到场中已经有几个身形浑圆的富商有点蠢蠢欲动,我将手边的酒杯拿起来,冲着还在台上的李鉴举了一下,然后说道:
“为了京师的葡萄酒,为了我的香水,干杯!”
将杯子中的酒液倒进了口中,甘甜醇香中还有一丝微微的苦涩,这就是真正的陈年葡萄酒,甜中夹杂着苦。
因为我的位置是在最边上的一带,来参加珍宝大会的富商都争抢着做到了前面,后面的都是一些没有真正实力的商界新贵,我将自己藏在了这些人之中,正是非常明确之举,没有会想到我竟然会在这里看着拍卖大会。
可是就在这个时候我目光中却闪过了一丝的红影,吴月娘!手中的酒杯一晃,里面的酒液差点撒了出来,可是很快我就恢复了平静。过去的已经过去了,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回到以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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