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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第2页)

一个个将领领命而去,南夏军休整一夜之后便按照不同的军种布成了不同的阵,正中的步兵方阵主力正是由商易之的青州军组成,每名士兵手里都拿了长矛,队列严整地守在那里。

“用长矛阵对骑兵?”阿麦看着下面的步兵阵,问身边的唐绍仪道。

唐绍仪脸上并没有什么表情,却让阿麦感到一种陌生的肃杀之气从其上漫延开来,他平静地回答道:“世人皆道北漠鞑子铁骑无敌天下,却不知我靖国公早在二十年前就曾说过,只要采用某种战略或者战术手段使骑兵进攻我严整步兵方阵的正面,那么步兵将拥有巨大的战术防御的优势。”

阿麦无语,她只道就是在这里伏击北漠大军,谁曾想是这样面对面的打一仗,而且还要想法使北漠骑兵主动进攻己方的步兵方阵。她不由得想到父亲无意间曾叹过的步兵和骑兵各自的优缺点,倒是和唐绍仪说的道理有些相似。

唐绍仪习惯性地用手抚摸了一下身侧的佩剑,突然问阿麦道:“为什么非要把剑还我,我既送了你,就是真心给你,再说这剑虽是军中配置,可却是军官自有之物,是可以送人的。”

阿麦灿然一笑,拍了拍跨侧的弯刀说道:“大哥,我只学了点刀法,耍起刀来倒是顺手。我知大哥是实心送我佩剑,我带着没有,反而糟蹋了这把好剑,还不如交到大哥手里多饮些鞑子的血。”

唐绍仪不是个婆妈的人,听阿麦这样说,顿了下又关切地问道:“刀可使得熟了?”

阿麦笑道:“嗯,张生是个好老师,他教得很仔细,再说我又聪明,当然学得快了。”

见阿麦自夸,唐绍仪的脸上也露出了少有的笑意,眼神扫过阿麦闪过一抹温柔,又转了头去静静地看着山下,突然轻声问道:“阿麦,你怕不怕?”

“怕?”阿麦一愣,随即又笑了,摇了摇头,说道:“不怕,我不怕。”

唐绍仪转回身看着阿麦,抿着唇笑了笑,坚毅地说道:“阿麦,我得走了,大概等不到中午鞑子就要来了,你快回将军身边吧。”

阿麦点头不语。

唐绍仪垂了一下眼帘,又低声说道:“自己多小心。”说完便纵马往山下奔去。

阿麦心中有些恻然,似乎每一次和他分开的时候,他都是那个先转身离开的那个,然后头也不会的离去。阿麦突然苦笑一下,用力地摇了摇头,把脑子里不该有的伤感逼了出去。

十一月四日清晨,北漠大军从小站拔营,果然是骑兵在前,步兵在后,最后面携带的是粮草辎重。在距离南夏军二十里的时候,北漠的斥候发现野狼沟前有小股的南夏骑兵,回报前锋将傅冲。傅冲出自北漠将门,曾和常钰青并称将门双秀。傅冲此人性子极傲,尤其是在常钰青千里奔袭南夏援军而成名之后,心中甚是不平,今听斥候回报发现南夏骑兵后不惊反喜,命前锋骑兵继续前进,并没有把消息回报中军元帅陈起。

中午时分,北漠骑兵进入野狼沟内,果然见有南夏步兵列阵等在沟内。傅冲不以为然,想在后面陈起到来之前结束这场战斗,于是命令骑兵出击。北漠骑兵并没注意南夏军两翼的弓箭手,直接突击中央方阵。成千上万的骑兵称紧密阵型冲过来,仿佛连旁边的乌兰山的主峰都在隐隐颤抖,黄土被千万只马蹄扬起,遮天蔽日。

北漠骑兵的速度越来越快,距离方阵越来越近,冲在前面的骑兵已经挥舞起弯刀,可眼看着就要冲入对方方阵的时候,他们面前那些步兵突然蹲了下去,然后就是就是迎面而来的锋利的矛尖。

骑兵的速度已经提到了最快,停下已是不可能的,那些北漠骑兵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坐骑冲入那矛林之中。有些人被长矛直接挑上了天,还有的人自己避过了,身下的马却被长矛扎透了,倒下去,人还是被狠狠地抛了出去,或死或伤。不过,那些伤的也只是暂时的,因为很快就会有明晃晃的大刀落了下来。

两侧的骑兵也好不到哪里去,很多都被南夏布置在两翼的弓箭射翻。

一时间,戈如苇列,矢如飞蝗。有数以千计的北漠骑兵落马,这些逸马四处飞跑,在他们的行列中造成了更大的混乱……

效果,竟是出乎意料的好。

很多年后,南夏的军事院校的教科书在提到野狼沟之战的时候,还专门强调了这场战争冒险性和巧合性。两万步兵拦击北漠两万骑兵,谓之险;北漠骑兵将领是那个狂妄自大的傅冲,谓之巧。这两者于野狼沟之战的胜利,缺一不可。

这场战斗一直持续到午后,南夏兵开始进攻,北漠先锋将傅冲被射毙,北漠骑兵已无抵抗余力,立即向后退走。北漠步兵到达野狼沟的时候,正好撞上溃逃的北漠骑兵。步兵来不及展宽队列间隔让骑兵通过,双方便撞在了一起,一时间人仰马翻,北漠人被自己骑兵踩踏致死者不计其数。紧跟在北漠骑兵后面,南夏军队已经扑了过来。

阿麦本站在商易之身后于山坡上观察战况,见远处北漠步兵阵中混乱片刻后便又镇定下来,在军官的指挥下开始展宽队列间隔,放自己的骑兵通过,明白北漠军中有人在稳阵脚。

商易之眉头骤紧,用目光询问了一下徐静后,沉声说道:“去告诉唐绍仪,提前行动,冲击北漠步兵后方。”

阿麦应诺,快马加鞭地向唐绍仪骑兵埋伏处驰去。只刚赶到野狼沟口,就见北漠军后突然乱了起来,唐绍仪已经率一千骑兵在敌阵后方插了进来。阿麦一笑,知自己不用再去了,便调转马头回商易之处复命,可只是转身间,便看到北漠军中突然竖起了一面大旗,上面大大地写了一个“陈”字。

陈起!阿麦心中一窒,猛地就明白过来北漠此次领军的竟是陈起!她虽一直跟在商易之身边,可商易之召开军事会议的时候是不允许亲卫在身边的,再加上这次行动十分机密,所以各个将领的嘴都把地十分严密,所以阿麦竟是一直都不知道是陈起领兵南下。

阿麦的牙关紧紧扣着,脸上毫无血色,握缰双手都已经攥地有些青白,眼中更是闪烁着两簇小小的火苗。突然间,阿麦双腿用力猛扣马腹,一抖缰绳纵马向北漠军中冲了过去。

她要去找他,她要去问他为什么!

南夏和北漠的士兵已经拼杀在了一起,场面及其混乱,阿麦纵马从山坡上冲下,竟穿入两国士兵混战的地带,直往北漠军深处冲去。她挥着手中的军刀,不时地从马背上俯下身子砍倒旁边的北漠兵,血不仅溅脏了她的身上,而且把她□那匹灰白色的马都染红了……她从没有杀过这样多的人,也从没有发觉自己的骑术竟是这样得好。这一刻,阿麦已不是阿麦,而只剩下了一把杀人的刀。

阿麦挥刀砍向马前一个北漠兵,马的冲击力让她的刀深深地嵌入了那人的体内,她已经听不到了那人痛苦的嘶喊声,所有的一切都只成了她面前无声的画,一幅幅地换下去,每一张上都又一张痛苦的面孔。她刚费力地把刀从那人体内拔了出来,还来不及挥向另外一个人,突然就觉得身下一矮,□的马已经被人刺中了脖颈,壮硕地身躯轰然倒地。阿麦的反应已经不再通过大脑,下意识地团身往旁边滚去,在舒展身体的同时用刀剁下了面前敌兵的半个脚掌……

这样的阿麦,哪里还是原来的阿麦。她脑子里已经是一片空白,身体下意识地避过旁边砍过来的刀剑,然后挥动着手中的刀,一步步地往北漠军深处走去。

那写着“陈”字的大旗离她越来越近,面前的人被她用刀划断了喉咙,血从伤口处水一样地喷出,落到她的头发上,然后再顺着额发流下,迷住了她的眼睛,她似乎又闻到了血的腥味儿,像是那夜父亲的血,映着刺目的火光,有着别样的红。

力气,终于快用完了,可面前却在也无人敢来阻拦她。阿麦,一身的血,迸发着沁骨的杀气,就这样一步步地坚定地向那柄大旗杀去。

那旗下,正站立着一位身材颀长的青年,一身北漠传统的黑色战袍,手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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