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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部分(第1页)

同样,颉利可汗对场上的情形也不太在意,在他看来琅德必赢无疑,唐将岂能跟阿史那部的第一勇士相提并论。然而,他也为李恪能如此沉得住气而感到惊讶。

琅德和陈其初次试探之后,明白了对方的实力,开始用自己真正的实力比拼起来。琅德实战经验丰富,战场上搏杀的技能让他用更省力也更致命的招式砍向陈其的要害部位。陈其虽然只守不攻,但他沉着应对,丝毫不落下风。并且,陈其实战经验虽有不足,但长期跟李恪对练的结果就是他出刀的路线很刁钻,招招凶险,并且力道极大,让琅德每次与陈其兵刃相撞的时候都手臂发麻,苦不堪言。两人你来我往,战了数十回合都势均力敌,一时间难以分出胜负。

此时的颉利可汗有点坐不住了,他没有想到琅德会受制于这么年轻的一个唐将,同时他也为自己的决策开始后悔。他觉得自己是被李恪的话所威慑,认为自己如果不答应他的条件,就会成为阿史那部的罪人,会让有心人有机可趁。但是,同时他也觉得自己地位确实如李恪所说的这样有点尴尬,这也是他刚才从众人的眼神和表情中看到的。

然而,就在这时候,“啊”的一声,打破了大帐中的兵刃之声所带来的震撼,就见琅德脸色苍白,不断的喘息,而他拿弯刀的右臂却静静的躺在他自己的脚下。陈其也好不到哪里去,他的胸口也慢慢被渗出的鲜血给浸湿了,只是他穿的是黑衣黑甲,要是不注意细看,还真看不到。

此时的李恪再也表现不出一副无动于衷的样子了,他紧张的看着陈其,眼里尽是关切的神色。陈其看到李恪的眼神,明白了他的意思,内心微微感动。

原来,琅德和陈其知道彼此的实力,若是这样打下去,肯定只会两败俱伤。但是,两人都必须要赢。所以,琅德和陈其在砍向对方的同时都兵行险招,琅德利用自己强悍的身体想硬生生的受他一刀,然后改砍为刺,瞅准陈其一愣神的功夫将弯刀刺进了陈其的胸膛。而陈其用的是引狼入室,在琅德弯刀刺入自己胸膛的时候出其不意的改变了唐刀的轨迹,果断斩下了他的右手。两人都是以命相搏,显然陈其更加懂得利用自己的优势。

颉利可汗听到琅德的叫喊声,看到场中琅德的断臂,就知道自己终究是输给了李恪。他开始低头喝酒,掩饰自己的悔恨,同时也掩饰了自己的愤怒。然而,就在这个时候,就见琅德野兽般的声音再次冲入他的耳中,“我跟你拼了。”

颉利可汗心道,“糟糕”猛地抬头,刚要说住手,可是已经来不及了,就见琅德左拳狠狠的击在陈其胸前的同时,陈其的唐刀也硬生生的劈在了琅德的头上。

大帐了变得沉默了起来,结果太让人意外了。阿史那部第一勇士就这么被唐将给劈了,突厥各部首领没有想到。琅德,颉利亲卫的千夫长,骄傲的像草原的鹰一样的男人,就这么凄惨的死在了自己的眼前,众人都不敢相信。

可是,事实就是事实,琅德死了,被唐将给劈了。

“哐铛”一声,就见琅德的身体倒在陈其的脚下。而陈其用虚弱的眼神望了一眼李恪,嘴角露出了一丝微笑,然后倒了下去。

第一百二十九章 妒

李恪头有点晕,虽然突厥人的马奶酒度数不是很高,但是经不起这么多人狂灌自己。幸好狄知逊的酒量不差,帮他挡了几杯,不然肯定会躺着从颉利的大帐中出来。

草原游牧民族的庆祝方式很简单,放一把篝火,然后烤几只羊,跳跳舞,唱唱歌就完事了。李恪站在颉利王帐前举目远望,就见一丛丛的篝火给眼前荒凉的草原带来了一丝的温暖,寒风中传来欢快的歌声就像一首催眠曲给夜晚的草原带来了安详。突厥人在庆祝,他们为和谈的成功能够换回粮食高兴,因为他们太需要粮食和抗寒的衣物。

“没有一个人喜欢战争,只是生活所逼而已。不是谁天生就喜欢杀戮,就像婴儿的走路都是后天学会的一样。”李恪暗自道,“如果没有杀戮,没有战争,没有自然灾害,这里的人该是无忧无虑的吧。”他摇了摇头,将自己脑海中的思绪抛弃在脑后,然后举步朝离自己帐篷驻地不远的篝火旁走去。一边走一边在想颉利给自己举办的接风宴,虽然没有丝竹之声的歌舞助兴,但宴会上吃肉就是喝酒,然后就谈谈女人,从不谈政治的气氛倒是让李恪很喜欢这种方式。不像在大唐,什么事情都是在酒桌上,在女人的歌舞声中才能有定论,才能达成协议。

他走的很慢,身后的刘五和刘七默默的跟着,就像是他的影子一样。从颉利王帐到篝火堆的这段路不是很长。所以,李恪将还沉浸在颉利大帐中的思绪拉到眼前的时候,看的是一群突厥女人围绕着篝火载歌载舞的场景。

女孩们岁数都不大,应该在十五六之间,但因为草原游牧民族放牧的生活方式,他们显得非常的成熟,在她们的脸上很难看出半点幼稚之气。在这群女孩子中他特别注意到了一个女孩子,她的穿着虽然跟其他的女孩子没有区别,但李恪明显在她脸上扑捉到了几分汉族女子所特有的文雅和恬静。李恪在看女孩的同时,女孩也在看他,两人的目光相撞在一起,发现了彼此对对方的注意又突然的分开。

李恪微微叹息了一声,悄悄的离开了篝火,朝左侧不远的小坡上走去。好久没有在夜晚时分独自散步了,小的时候他自己就喜欢看天上的星星,因为他们组成了不同的形状,让人们对它们有种莫名的崇拜。

“你在看什么?”半响,李恪听到一个声音在耳边响起。

他侧身,就看到刚才跟他对视的那个女孩出现了他的身边,他没有想到刘五和刘七会让女孩靠近自己,“看星星,夜晚的星星很美。”

“你就是大唐的汉王李恪吧?”女孩声音很甜,就像一股清泉流进了李恪的心里一样,让他不由的又注视了女孩片刻,方才道,“姑娘呢?”

女孩并没有因为他的注视而感到脸红或者羞愧,只是淡淡的避过了李恪的目光,“我叫阿史那云。”

“你的名字很好听,就像你的声音一样,让人觉得很亲切。”李恪笑道,然后在他自己的心里却有种莫名的惆怅,明天就要走了,今晚终究还是在这里遇到她了。难道这就是缘分,有缘无分的缘分?

“因为我们突厥人喜欢鹰,鹰喜欢蔚蓝的天空,所以父汗在我还没有出生的时候就想让母妃生个男孩。可是,事与愿违,生出来的却是我。所以,他就给我取了云这个名字,虽然我不能成为草原的雄鹰,但希望我能成为草原雄鹰的归宿。”阿史那云若有所思的说道,她在说自己名字的故事的时候眼中流露出对往昔幸福的回忆。说完之后,又突然问李恪,“你很喜欢天空吗?夜晚有星星的天空。”

“喜欢,夜里很安静,我又很喜欢安静。所以,有星星的夜晚,我总是会看着他们的形状想一些古老的故事。”李恪淡淡的说道,然后他回忆起了穿越之前自己的童年。

“那你也喜欢鹰吧?”阿史那云期待的问道。

“没人愿意做猫头鹰而不想做喜欢搏击长空的雄鹰,也没人愿意像看门狗一样看着主人的眼色行事。但是很多时候,每个人都不得不违背自己初衷而做自己不意愿的事情。”李恪说这句话的时候平静的脸上隐隐露出一股蔑视苍生的神态,“所以,喜欢鹰的人并一定会是真正的鹰,不喜欢狼的人也并不一定就是一条狗。”李恪说完这句话,似乎发现了自己对阿史那云太过严肃,随即微微一笑,“我喜欢我的亲卫像鹰一样高傲,像狼一样坚韧。”

阿史那云怔怔的看着李恪,他突然发现这个年轻的汉王殿下有着一种让自己为之痴狂的气质。他想到李恪在突厥的种种举动,又想到了她听到的关于他的一些传说。她觉得他就像苍穹的雄鹰,矫健而又不凶残;他就像草原的狼王,坚韧而又不乏王者霸气。

阿史那云的沉默让李恪不知道说什么,他刚要决定离开,就见远处一行六七人朝自己所在方向走了过来。

刘五和刘七发现了走近的突厥人,突厥部的右贤王,颉利的儿子施罗德,“什么人?”

“汉王殿下真是有雅兴啊,不在大帐中喝酒,竟然偷偷跑出来跟我们阿史那部的公主来约会。”施罗德说这句话的时候,李恪明显在他的话语中听到了浓浓的陈醋味,“只是汉王殿下可能还不知道吧,她可是我未来的王妃。”

“住嘴,谁是你未来的王妃了,施罗德你别乱说话,太不要脸。”阿史那云对施罗德很反感,毫不留情的斥责他。同时李恪也道,“右贤王不在大帐中饮酒,这是要到哪里去啊?”

施罗德本来就对阿史那云心生爱慕,只是昔日自己仅仅是一个王子,没有多大的权利,所以他将自己的**压制在心里。而就在前天,他自己的父汗颉利让他接替了右贤王的位置,今天又在大帐中设宴的时候将他的位置安排在了左贤王下手的位置。他顿时认为自己在突厥部有了权利,也有了地位,所以晚上借着酒劲想去找阿史那云。没有想到阿史那云不在,他便在下人的指引下找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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