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方孝祥有幸生在一户富商家庭。所谓的富商,当然不是指可以挥金如土的那种巨富,而是我们在沿海城市经常见到的那类小富翁。他们衣食无忧,并能至少保证他们的下一代人的富足生活,仅此罢了。
方孝祥的父亲就是这一类的富商的典型。他经营花木,持家有道。做生意重信誊和诚心,为人精明而正直,讲究的是踏踏实实,靠自己的勤劳和聪明赚钱,而不是投机取巧,耍手段,搞钻营的现代商业之路。总之,把他视做我们老一辈的代表,是十分合适的。
所以说,这是一个简单而祥和的家庭,虽然在老实本分的父亲眼中,方孝祥确乎轻狂张扬了一些——那多半也是出于年少气盛,但说到底还是一个不坏的孩子,尤其是有了这样一副美男子的相貌以后,你从此就再也找不到他有什么缺点了。但有些事情是注定要发生的,这注定要发生的事,我们称之为命运。
方孝祥英姿挺拔,身材瘦削却坚实有力,皮肤由于酷爱户外运动而晒成健康的棕色,乌黑丰密的短发,长而直的眉毛直刺两鬓,再配上底下一双雄鹰般时而锐利,时而阴沉的眼睛,使他天生有一种盛气凌人的劲头。
他生就一副硬汉子的体格,凡是男子汉喜欢干的事他都爱干。他自学搏击术,热衷拳击与打猎,他豪放不羁,随时随地地肯为一个毫不相干的人花钱——许多人都爱上了他这一点,因此表面看来,他交游很广,朋友遍天下。但另一方面,他性情暴躁,举动鲁莽,对人对事,不留情面。
“他有一副铁石心肠。”
他的那帮狐朋狗友们这样说他。当他握紧拳头,青筋暴跳的时候,谁见了都胆寒,另外,他赌搏成瘾,无赌不会,只是又听说他赌品很好,愿赌服输——这点诚信被认为是他唯一像他父亲的地方,不过显然用错了地方。
总之,只要除去踏实本分地工作,和正正经经地做人不算,你几乎可以把他当成一个好人来看。
“他需要取一门亲了。”
父亲总是为此担忧。目前,他与方孝祥住在一起,那是一所门庭阔大,古朴雅致的大宅子。起于哪个年代,现已不得而知。他的哥哥,也就是方孝祥的伯父,因年老昏聩,屡屡出错而被一家会计事务所扫地出门后,也带着一家老小投奔来此。
方孝祥很看不起这个伯父,因为他胆小如鼠,萎琐贪婪,以及女人一样爱说三道四的嘴巴。他认为他伯父家的人都有这个毛病。而他们对于这个“一身邪气”的侄子,也是畏惧得很,饭桌上不敢正视,见了面他们先点头微笑。至于方孝祥是不是愿意礼尚往来,他们认为以他们目前的处境来看,是不便强求的。
“我倒知道有这么一个合适的姑娘。”
伯父热心地对方孝祥的父亲推荐道。他是巴不得这个不可一世的侄儿快点找门亲事,从这大宅子里独立出去。而方孝祥的父亲想给他儿子尽快说亲,也多少有这方面的考虑——正像前文所说,他那老实纯朴的品性正是中国老一辈人的典型,他早就为自己心爱的独子,过于任性胡来,搞得全家鸡犬不宁而不安了。
伯父指的姑娘,是他事务所一个同事的女儿。二十三岁的样子,刚从一所师范院校毕业不久,当时在广州第七中学当美术教师。体弱而貌美,生性娴静,不爱嬉闹和说笑,但头脑却并不死板,相反,她很知书达礼,总是肯为他人设想,宁可自己受委屈,也怕与别人争这争那。甭说吵架,谁要是说话大声了点儿,她那脆弱的神经也受不了。她爱哭,但即使哭,她也是很小心得哭,可能地话,她尽量做到不打扰别人。
我们可以把她叫做孙小姐。
孙小姐的父母亲也都是中规中矩的人。一个在这家事务所上班,另一个在那家事务所上班。生活稳定有保障。在他们朴素,简单的心目中,他们的女婿不需要有什么开天辟地之才,干什么气壮山河的事业,他们需要的是能给他们女儿带来安逸,充裕的生活的一个各方面可靠的青年。因此,比起什么将军啦,领袖啦,明星啦之类的奇货来,他们更容易接受一个教师、律师或医生这类的白领人士来做他们的乘龙快婿。
现在,他们听了方伯父的一番介绍,都很为方孝祥头疼。头疼的意思是说,对于方孝祥这个人,他们不想一口回绝,但也不能立马拍案,而需要从长计议,权衡来权衡去,故而头疼。
从方伯父提供的情况来看,他方孝祥仪表不凡,一表人才,为人作风厚道正派,温文尔雅,文质彬彬——这在他们那一带是有口皆碑的。而父亲经营有道,事业蒸蒸日上,看起来完全有实力给孙小姐提供一幢温馨、小巧的别墅——这一点他们很满意。他们头疼的是:当问道方孝祥的学历时,方伯父好像并没能使他侄儿给人留下一个学富五车的印象,至于说道方孝祥的工作,方伯父虽说用了很好听的“子承父业”,目前正帮其父打点业务,他们觉得也未能尽善尽美,照他们的心思,方孝祥现在(就这个晚上)应该在一个机关单位里与某局长商谈明天即将举行的党员培训大会,而不是与他的老头子一起,钻在哪个花木大棚里搬盆子,翻泥土地摆弄些花花草草。
综上所述——他们头疼。但他们并不反对某一天方孝祥会来个电话,约他们的女儿出去喝喝茶,散散步什么的,说到底,在这种权衡状态下,女儿的意见差不多可用来做最后定夺了。
以方孝祥的习性来看,他跟地道的登徒浪子之间似乎已不到一层油纸的距离了。他放荡难拘,落拓不羁,总是东闹事,西闯祸,招惹各种是非,为人虽不阴险,但却毒辣。
“他有一副铁石心肠。”——确实如此。
但是,从某一点上看,他倒也算不得我们通常所指的那种流氓。因为他不好女色——沾花惹草的苟且之事,他从来不干,也嗤之以鼻。这倒不是说他的情欲跟常人相比有什么不正常,实在是因为他生性高傲,目中无人。
他虽然一事无成,但他并不笨,实际上他很有艺术上的天赋和不俗的口才。因此,我们不妨说他是个聪明人,正因为他是个聪明人,他才把他伯父的那点心思看得一清二楚,他看着他心怀鬼胎的伯父为自己的亲事忙忙碌碌,但即不抽手,也不过问,只是冷眼旁观——一个人一旦被他看不起之后,他甚至连跟他说几句话的兴致都打不起来。
“他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吧。我懒得与他计较,顺了他的愿,他总该满意了吧。”
我想,这大概就是只有方孝祥这类人才会有的心态吧。
与孙小姐的见面,他自己都觉得好笑。在他潇洒而威武的体魄下,在他锐不可挡的眼神中,孙小姐就像一只刚从蛋壳里孵出的小麻雀,一直在发抖。她的头经不起他盯上几眼,就低得伸出舌头就能舔桌子了。他瞧不起她,打一开始就这样——什么大学生,在他看来,一文不值。
他肆意而谈,毫不避讳,平时跟一个赌徒会怎么说话,他就跟孙小姐怎么说话。更无意想刻意地装成什么样,他不是那种会因为谁,因为某种场合而把自己改变的人。
“我要去赌场了,你怎么样?”
“那……我……我跟你去吧。”
他轻蔑地朝她一笑,她红着脸跟他走了。他步子迈得很大,她时而不得不小跑几段,好跟上他的节奏。
他一到那香烟缭绕,吵吵嚷嚷,整天里乱哄哄、脏兮兮的赌场,就把孙小姐撂下了。
他敞开兴致,大玩起来,淹没在一群完全狗屁倒灶的人中间。小家碧玉的孙小姐,可怜巴巴地在他背后站了几个钟头,他一句话也没跟她说,甚至根本也没回过一次头,她就这样默默地站着,等他发现时,已差不多快哭起来了。
那一夜,他手气很好,赢了很多钱。他一赢钱就忘乎所以,挥霍无度——输钱的人都喜欢他这一点。非洲大草原有一种髭狗,自己不捕食,而一味地跟在狮子后面,它们知道狮子总会捕到猎物的,到时,它们跟着狮子尝点现乘的甜头,似乎显得比狮子更高明——方孝祥的身边就有十几打这种类型的髭狗。
不出这些髭狗们所料,方孝祥果真要请他们上附近一家声名狼藉的夜总会去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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