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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节(第1页)

少年神色不变,语调依然温和有礼:“不卖。”

“三千两白银不卖,五千两黄金,你也不卖吗?”

“南域尚有万千冻死骨,灯价何曾值千金。嵇某不敢受之。”少年拱手行礼,带着楼阁灯绕过楚姝,不紧不慢地走了。

楚姝蹙眉看他走远,本就不悦的心情糟糕到了极致,冷声对阿香道:“那幕僚认得他是吧?回去让他想办法用这个人把他自己换下来,若连这点事都办不到,他也不必在这京城待下去了。没用的东西,怪不得大哥没带走他。”

见这群人围着说了一堆难懂的话后,楼阁灯被那个人推走了,狼奴再顾不得一直缠着自己的辛鞍和已经把视线收回去的殿下了,他甩开辛鞍的手,混在人群里快步跟上那个少年,终于在街角将他拦下。

少年看着眼前这个歪头打量自己的孩子,见他只睁着乌黑的眼睛盯着自己瞧,却不说话,正要问他想做什么,是不是迷路了,对方忽然把怀里那只穿着红裙子的小木偶捧到了他面前,视线则投向他身后的楼阁灯:“先生,不要金子换,木奴可不可以?”

少年神情微怔,狼奴难掩不舍地把木奴的脑袋揉了一遍又一遍,把它身上穿的衣服理了一下又一下:“他很乖,不会乱叫,不会乱动,是我最喜欢的人送给我的。我给他做了很多小衣服,他还没有来得及全部穿完,我可以一并都给你……我想要那个灯,送给我最喜欢的人。”

见眼前这人眉心微蹙,眸色晦暗不明地看着木奴和自己,狼奴似有所觉,目光落到了地上。好像这世上真的只有他觉得木奴不是木头,不是玩具。

什么是值钱,什么是不值钱呢?

狼奴头一回感受到自认为的珍贵被旁人轻视后的不甘与难以形容的难堪。也许木奴在他们眼里,就像殿下当初随手折的树枝或随便踢一踢的石子,是垃圾吗?

可即便是垃圾,他也只有这个了。狼奴再度抬起眼睛,把木奴捧出去,同他认真道:“木奴或许不值钱……先生要是想要很多黄石头或者银石头,我以后会有的,有了一定都给你。”

作者有话说:

不要啊崽,留点老婆本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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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狼奴是殿下养的小奴隶。”

少年看了一会儿:“它是你最喜欢的人给你的,你既如此珍视它,又何必用它换东西送给对方?”

狼奴垂眸,想到那天在北镇抚司,他想让殿下帮自己看着木奴,殿下没有拒绝,只任他把木奴搁在膝盖上,其实碰都不怎么愿意碰的样子。

他一直没忘记,木奴是他还在笼子里的时候,殿下为了逗他玩,随手丢给他的。他自己也是殿下随手捡的。

兴许在殿下心里,他和地上随脚踢的石子和从树上随手折的枯枝没有什么不同,都是因为一时觉得有趣或者怜悯,才捡回了家。

他必须得有点用才能一直做殿下的小奴隶,否则就像石子和树枝,会被当成垃圾丢掉。

木奴在殿下心里是不是已经成为垃圾了呢?

丢给小奴隶的东西,她不会放在心上,也不会再想要了。

狼奴忽然有点难过。

可是楼阁灯,殿下会喜欢的。

他抓握着木偶,露出一个人人都喜欢的笑脸,对少年道:“我喜欢木奴,她不喜欢。她喜欢这个灯。先生如果也不喜欢木奴……”

狼奴收回了手,话音一顿,茫然地发现自己好像真的没有其他东西能够换来殿下想要的灯了。

少年见他神情中流露出一种难言的迷茫与落寞,摩挲了下手中推车的拉绳。

他回身将这盏精致无双的灯上下看了一通,把拉绳递向狼奴:“送你吧。”

狼奴黑如一点浓墨的瞳仁轻轻颤了一下,看他许久,才低头把木奴的系带整理好,重新捧到他面前:“谢谢先生。”

“不用。君子不夺人所好,好好收着吧。”少年把拉绳挂到了他的手臂上,言罢抬步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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