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长生碗:十六
回想起过往种种,仿佛做梦一般,姜青诉将目光从月亮上收了回来,又问单邪:“你如何知道我十六岁家中就无人了?”
单邪没回答她,问道:“之后的九年,你是与谁一起喝桂花酒,尝酥皮月饼的?”
姜青诉只记得一道明黄色的身影,关于那个人的脸,却始想不清晰了,于是只笑着说:“与友人,我在朝为官的时候虽然树敌不少,但也有几个知心相交的朋友,我又不是贪官污吏,总能碰到合得来的。”
虽说最后被冠上了通敌卖国的名头,可她心如明镜一片坦荡,几个好友也对她信任有加,这便够了。
安静了许久,这一处的风都停下了。
晚间虽说集市上还有不少人在准备中秋节的热闹,花灯点得到处都是,但等过了戌时,街道上的人就少了。亥时,路上几乎没有人,连道路两旁的花灯的都油尽灯枯,唯有河上还飘着莲灯,只是莲灯上的蜡烛早就燃完,一两盏还亮着的,也是星星火光。
“闻到了吗?”
单邪突然道。
姜青诉顿了顿,问:“桂花味儿?”
“腐臭味。”
单邪说完,姜青诉才闻到了空中细微的味道,味道她熟悉。
来者穿着一身黑衣,从无人的小巷子里绕过来,她手上拖拽着一条哑狗,那哑狗浑身脏兮兮的,爪子里还陷着不知何日抓烂的肉泥。土地神庙前的灯已经熄灭了,庙中两根大蜡烛还燃着,要不了两刻钟也会烧光。
圆月藏入了乌云之中,姜青诉看见女人拽着哑狗往土地庙方向艰难行走,哑狗显然不听她摆布,拼命挣脱,然而铁链拴住了脖子,他无法逃离。
女人将哑狗拉到了土地庙门前就直接跪坐在地上双手颤抖,声音带着哭腔道:“夫君,我都带你来了,你还有什么不放心的?我已经与那张老汉说了,叫他今晚务必让张之孝将长生碗里的寿命喝光。我还特地去了私塾,把荷包递给了张之孝,上面有我假借陈瑾初名义写的信,让他子时来土地庙私奔,我安排妥当,就是为了让你重活于人世,你不要再与我置气了!”
姜青诉听到这话,嗤了一声,不禁摇了摇头,也不知道该说这何王氏痴,还是该说她疯。
一名女子能为了自己的丈夫做到这个地步,想来是即疯也痴了。
哑狗在何王氏的安抚下总算安静下来了不少,即便没有表示完全信任,至少也不挣扎着要离开。
想要让他与张之孝换命,自然是要把他的魂魄从哑狗的身体里逼出来,一旦魂魄从哑狗的身体里脱离,姜青诉与单邪便可以动手了。
他们不伤一花一木、一人一犬的性命,便能将罪魁祸首何瑄才带走,那是最好。若到了逼不得已,必须得现身伤害某些罪孽深重之人,那就让单邪当这个坏人,她稳稳当当地看着便好。
何王氏的手中握着一张符还有一把刀,符是用来离魂换命的,刀自然是她用来防身的,若换命不成,她一个女子,未必能斗得过成年男子。
她已经把后路都给想好了。
哑狗从始至终都不看向她,何王氏心中有些凄凄,于是拉着哑狗进了土地庙,就依靠在土地像旁,土地像两边还竖着大蜡烛,再有一盏茶的功夫就到了子时,约好前来的人,恐怕已经出门了。
何王氏将哑狗抱在怀中,一点儿也不嫌弃对方身上的味道,甚至摸着对方的脸,将嘴唇贴在了哑狗的额头上。
何王氏的嘴角挂着笑,眼睛很明亮,想到一旦换命成功,她与夫君就可以卖掉长风客栈,然后带着长生碗远走他乡,想活几日就活几日,做一对神仙眷侣。
“夫君,你不该不信我的,任凭吴老板再好,我也不会跟他走。”
何王氏低声喃喃:“因为从我嫁给夫君的那日起就在心中暗暗发誓,此生此世,我王云翠生是你的人,死也是你的魂,就差把我的心挖出来给你。”
“还记得我与夫君第一次见面,我同爹娘来长风客栈歇脚,夫君写了一首诗让在座的客人猜,猜中的便可免酒菜钱。我当时崇拜夫君的风采,侥幸猜出,你当我聪明,却不知我已经绞尽脑汁。”
何王氏说到这儿,眼眸垂了垂,被她抱在怀中的哑狗安静了许多,半闭着眼睛靠在她的腿上,似乎也回想起了过去。
那时何瑄才刚考上秀才,正春风得意,家中开客栈,爹娘也有些钱财,故而写了一首诗当做猜谜,让在场的客人猜,猜中了便可请对方吃酒菜。
他不知王云翠那自信说出谜底是绞尽脑汁,王云翠也不知他写那诗句不过是为了在她面前卖弄文采,写时手抖,差点儿就握不住笔,她猜出,何瑄才心里高兴了许久。
然后他就打听到了王云翠的身份,请自己爹娘去提亲,本来是佳偶天成,谁知道爹娘意外去世,他也积劳过度得了重病。
都说人死前会回顾自己的一生,偏偏他当时死的时候满脑子想的都是王云翠猜出谜底时的笑脸,何瑄才舍不得离开,魂魄一直在阳间徘徊,可他家客栈地属偏阳,他只能绕在外围,远远看着王云翠整日茶饭不思。
即便让他堂堂七尺男儿做狗,他也愿意,让他读圣贤书的秀才啖人肉,他亦能忍,只要他们能相守在一起。
两人回忆之际,土地庙外已经有了动静,何王氏立刻回神,将哑狗护在身后,自己躲在了土地像的后头,探出半个脑袋,此时蜡烛已经要燃尽,只剩最后一点儿,光线微弱,叫人看不太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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