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另一个例外自然是冷眼相看的楚凤了。楚凤见了这个动作,只觉得说不出的异样。
“哦,那……那就随便来一壶上好的酒吧。红玫瑰,白玫瑰,我们上楼。”那公子唤了两个鹅黄衣衫的女子扶持着上了楼,其余的女子也跟着上去了。都不等他走上楼,楼下的客人已像沸鼎般的吵闹,纷纷议论起来:出门带了这么多女人的已是少见,而且还各个都姿色不俗;更甚的是竟然在大庭广众之下还如此亲热,脸皮这么厚的女人也不多了。而这么多人只住在一间客房!
楚凤当然不在这行列之中,他继续低头饮酒。少倾,只听得古旧的木制楼梯上传来了脚步声。大厅里的客人们倒还没有反应:楚凤已有些内功根基,分辨声音自然比寻常人要清晰得多。接着,就看到那个公子走下楼来了。
显然他已经洗去了一路的风尘,白皙的脸颊上略略泛出一抹红,额上还荡着一小缕沾湿了的头发。他上身着一件浅灰色的夹纱袄,下面露出绣着金钱币形花纹的缎袍下幅。虽全身素色,却更显得没有男子气概。手中是一柄展开的折扇,在他胸前轻轻晃动着,那扇面上的簪花侍女图栩栩如生,显是出自名家之手。
那公子见楚凤注视着他,竟脸上微微一红,报以一笑,缓缓步下楼梯。庭下的人看见了他,都停下了手中的碗筷酒杯,一下子变得鸦雀无声了。于是那公子面带微笑,径直走到楚凤的临桌坐下,吩咐店小二把酒菜端上来。楚凤原就没有多少盘缠,此刻已是身无分文了,见到满桌的佳肴,自是倍感饥饿,腹中咕咕的响了两声。声音不大,却好像被那公子听见了,微一笑,掂起一根象牙箸,轻轻击打着碗沿,低声吟道:“萍水相逢何需识,小酎一饮无盛邀。”说罢,凝神看着楚凤,不再言语。
楚凤本不愿多事,只是见他着意相邀,却之不情,于是站起身,走到他跟前,拱手一揖:“在下楚……兴和,敢问公子尊名?”那公子也不还礼,只抬起头看着楚凤,口微一张,轻轻吐出三个字:“墙边草”。
楚凤呆住了,世界上哪里有这样的名字?不仅是楚凤,所有的人都呆住了。却听得那公子冷冷开口道:“你既然不愿以真名相告,我又何必要告诉你呢?”言语间甚是傲慢。楚凤注意到的却是自己的错:自己没有诚意,又怎能要求别人诚心相待?这公子看似纨绔,其实才思十分的敏捷。于是也不再隐瞒,重新站直了身子,打拱作揖,朗声道:“失礼了,在下姓楚名凤,愿闻公子尊名。”
那公子“咯咯”一笑,脸朝着楚凤,眼光却向两旁扫去,口中清脆的声音伶俐地从洁白如贝的排齿间蹦出:“好名字,真与阁下般配得很。”言下之意竟是嘲笑楚凤不够男子气概。
四下里已经有人窃笑起来。楚凤很有些尴尬,出于礼貌,还是显得落落大方,又问了一遍:“敢问公子尊名?”那公子却双手托腮,怔怔的盯着桌上的一壶酒出了神,好一会儿才似突然缓过神来,确是伸手去拿动那一副精致的镂雕牙箸。一双手较常人的似乎小了一号,柔若无骨,纤细洁白的手指微微一动,已夹起了一箸香干卤笋丝,缓缓挪腕送入口中。
只见他抿唇细爵了几下,黛眉一皱,取过站在身后的一个婢子手中递过来的绸帕,掩口吐了出来,喝道:“店小二!”那店小二巴巴儿的跑了过来,笑眯眯问道:“客官,要添点儿什么?”公子指着桌上那盘卤笋炒干丝道:“这是什么东西,简直难以下咽!这店可是存心坑人吗?”店小二满脸的委屈,可怜巴巴道:“公子,这可是我们酒楼的招牌菜了,您不信可以去问问,附近的人都知道小的这里的卤笋炒干丝可是最到火候的了。要不,小的让厨房里再去给您做一份?”那公子叹了口气,摆摆手道:“罢了罢了,再做也不还是这个样儿。红玫瑰,把这些拿去喂狗吃!白玫瑰,去将我们带的干点取些来,一天没有吃过东西,都快饿死了。”他身后的两个婢子立刻转身就去了。
那公子这才回过身来,对楚凤道:“楚公子想必也是不屑于这山野小店的饭食罢?”竟是顾左右而言他。楚凤心中颇有些生气,但他本非好惹事之人,于是说道:“在下并不精于膳食之道,只因未感饥饿,故而不食。”谁想偏偏是话不逢时,恰恰在这时候,饥饿的感觉直冲上来,楚凤只觉得腹中猛的一收缩,竟然“咕咕”的叫了两声。声音虽然是不大,可是那位公子分明是听见了的。看那公子眼角眉梢似笑非笑,却也不点破,只伸出三根纤细白皙的指去端起桌上由婢子拿来盛酒的银铸小盏,缓缓举到唇边,浅浅抿了一口,白玉般的面颊上就匀匀泛起两片胭脂红来。
一时无语,楚凤实在也不想和这莫名其妙的贵公子喝莫名其妙的酒了,于是先行告退,预备上楼回房。“楚公子!”那公子突然叫住了楚凤,“适才小弟下楼时未曾带银两,可否先借小弟二两纹银,回房后必当奉还。”这要求在情在理,出门在外之人,身上总会带有不少银两。这二两纹银虽说不算少,但一般客栈中人总还是有的。但像楚凤这样的江湖游子,有时候的确身无分文,楚凤交完租房的钱后是真的连一个铜板也不剩下了。他正苦于那富家公子不了解他的难处,一转脸,却发现那公子薄薄的双唇轻抿,微微上翘的嘴角边挂着一缕似笑非笑的神色,而眉目间满含笑意看着自己。楚凤无意间又瞥到他的手——他身体微微转过,背对着众人,桌下那只白皙的手中亮光一闪,分明是一锭十两的纹银。这显然又是在故意捉弄楚凤了。
没来由的让这狂妄的富家子弟三番两次的戏弄,纵然楚凤脾气温和也已经是怒从心起,只是碍于周围这么多双眼不能妄动,若口上与他争辩,不知他又能耍什么花招,自己很有可能反而是要吃亏的,于是忍下了,道一声“失陪”,转身就上楼了。不等他离去,身后已是论声四起。“这人可真是小气!”“可不是嘛,人家客客气气向他借点银子,就溜得比兔子还要快!”“公子,在下虽然家境贫寒,但是出门在外,这区区二两银子还是有的,如果公子不嫌弃,尽管拿去使便是了。”……听着人人都为那公子打抱不平,楚凤真是气不打一处来,心下暗暗决心,一定要治治他。
翌日早晨,楚凤推开门,恰好那贵公子也推门而出,他看见楚凤,嘴角又微微翘起,显然还在讥笑昨日的事。楚凤原本打算不与他计较,但看见他那神情,不得不牵起心头的怒火。楚凤决定要偷去那公子的盘缠,让他当众出出丑再还与他。楚凤本非善于偷盗之人,只是生来的身手敏捷,加之练过许久的轻功,要偷人物什实在是举手之劳。
谁知他刚刚探手入怀,还什么也没有摸到的时候,脸颊上就热辣辣的中了一记耳光。他抬头看时,只见那公子涨红了脸,垂手站着,一双纤纤的手摆弄着衣角,十足一副的女儿态。反倒像是他施展妙手空空之法被他人抓住了一般。楚凤先时只是心中暗暗叫苦,以为他必定大声叫嚷起来,接着便是大奇,那公子的神色实在费解。
那公子却开了口:“蠢材,身手这么差还想来偷人东西呢。你缺银子使只需说便是了,”说着,他果真从系在腰间的锦囊中又取出一只较小的缎织锦袋来,递给楚凤,道:“喏,拿去吧。”只见那锦袋中装有两小锭金,还有不少碎金熔铸的瓜子状小物什,楚凤异常困惑,自是不能接过。
身后那间客房的门却又开了,两个正欲出门的黄衣女子嬉笑着跨出门,看见眼前的情形忙禁了声,然而眼看着他二人,还是禁不住“咯咯”窃笑了起来。那公子听见了,脸上的红晕更加娇艳,转过身一跺脚骂道:“小蹄子,笑什么!仔细你们的皮!”两个女子这才吓得不敢作声了,低着头退回房中去。那公子站在原地,出了半天的神,突然“扑哧”一笑,低头从楚凤身边擦肩而过了。纵然楚凤天资聪颖,却是想破了脑袋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只好一头雾水的回房。
打理好一切之后,楚凤退了房,又继续上路了。他策马在荒僻的古栈道上奔驰,扬起一翻尘土。忽听得身后传来“得得”的马蹄声,回头看时,不禁呆住了:远远的只见一袭浅桃红的素色纱衣,衣带和裙摆随风舞动,如云发髻被风吹得散落下来,松松垂在肩头,还有缕缕的青丝抚过。那马亦是膘壮,片刻两骑已相距不到百步。
更另楚凤吃惊的是,他认出来者赫然就是客栈中遇到的那公子!此刻她身着女装,方显得和谐。楚凤霎时间什么都明白了,她和那些侍女的亲密神态,同宿一室的离奇举动,还有自己偷她怀中银子时被打的那一记耳光——想到此处,楚凤脸上不禁感觉热辣辣的。
那女子径直骑到楚凤面前,盈盈一笑,“楚大哥,我说我叫‘墙边花’并没有骗你,因为我就叫蔷薇。”待楚凤还未反应过来,蔷薇又道:“楚大哥,你去何处?”楚凤下意识地答道:“洛阳。”蔷薇却喜道:“可巧蔷薇也去洛阳,恰能与楚大哥同行,不知楚大哥意下如何?”
楚凤隐约觉得有些不妥,却不知如何推辞,何况他也并未想要推辞,就答了声“好。”
于是,只见寂寞的古栈道上,出现了生气,一路上留下了数不尽的欢声笑语。
但其间的见闻也令楚凤越来越困惑。最令他不安的是,他们每到一个落脚处,便有客栈老板笑脸相迎,且道:“可是楚公子?请进请进,客房已备好了。”
蔷薇为了行动方便,早已换作男装,二人总是住在相邻的房间,还时常一同在晴朗的夜晚出去赏月,对饮一壶上好的醇酒,日子过得逍遥自在。
楚凤早就发现蔷薇身怀武功,但因蔷薇对此从未提及,他自然也不便相问了。只是觉得蔷薇绝不是普通富家千金,必定是大有来头,因为时常会有些女子来见她,通常只说几句话就走了,但蔷薇却能及时地知道各地发生的大小事情,她有时也乐意告诉楚凤一些武林中的新鲜事。楚凤也十分善解人意,有时明知她隐去了一些事,但即使十分的好奇,也从不为难蔷薇告诉自己。
这天,又有一个女子见过蔷薇后离去。蔷薇坐在几旁,叹了口气,自言自语道:“莫九,唉……”摇了摇头。楚凤却惊得跳起来,焦急地问道:“发生什么事了?”蔷薇也被他吓了一跳,笑道:“楚家大哥,你急什么呀?”却见楚凤一脸严肃,逐字说道:“莫九是我师父。”
蔷薇的脸阴沉下去,道:“原来是你。这件事的却与你有不少干系。莫九因把丐帮绝学‘打狗棒法’擅自授予外人,回丐帮请罪。现任帮主张虎生却是个没主见的,在护法葛长老的极力撺掇之下,决意在五日之后召开大会,逼莫九当众自尽!想必那打狗棒法是授予你的吧? ”楚凤想起当日大败葛长老之事,紧紧握住了拳头砸在墙上,恨恨道:“姓葛的小人,居然恩将仇报!蔷薇,这帮会不知在何处召开?”蔷薇道:“就在离洛阳不远的一所破庙。好在我们离洛阳不过五百里路程了,三日之内尽可到达洛阳。”
一出客栈,便有两个女子牵着两匹马交与蔷薇。但见双马膘肥体壮,漆黑的毛似乎上了油一般,在阳光下泛着光亮。身上却沾着不少水珠,楚凤不明其故,但听得蔷薇道:“好,果然是千里马,区区五百里路必不在话下。”那两名女子道:“奴婢饮完马后还未擦干。”蔷薇一笑:“无妨。”转身见楚凤一脸的疑惑,解释道:“楚大哥,千里马饮水与寻常马不同,须走到河中水深及颈处才饮。”楚凤惊叹之余,深为自己的无知感到惭愧。
蔷薇却猜到了他的心思,浅笑盈盈,柔声道:“楚大哥,蔷薇一直在你身边,你不就无所不知,无所不晓了?”楚凤心中一动,迈前两步抓住了蔷薇的手,只觉得温软柔腻,蔷薇却已纵身入怀。楚凤只觉阵阵淡淡的香气飘来,有点恍惚,紧紧地抱住了蔷薇。那两个牵马来的女子却早已不知去向了。
三日后,两人已到洛阳。只见洛阳街上是人山人海,且是朝一个方向涌。虽然洛阳是古都名城,然而人也不至于这样多。何况人流涌向一处就更奇怪了。蔷薇道:“楚大哥,这是洛阳一年一度的牡丹花会,故而来观赏的人会这般的多。咱们且去凑凑热闹可好?”对于闻名天下的花中之王——洛阳牡丹,楚凤也是很感兴趣,而且想到蔷薇女孩子家最爱花花草草,自是不忍拂她之意,便欣然同意了。
一路上的人越来越多,渐渐连走都走不过去了。蔷薇拉着楚凤走出人群,来到一处清静之地,猛地往上一蹿,便上了屋顶。楚凤还未运劲,已是在人家房顶上了。他从未想到蔷薇的轻功竟这么好,但蔷薇却抱歉的笑笑:“唉,我的轻功就是差,看,都把你脚下的一块瓦踏松了,改日得向五姊请教请教才是。”于是楚凤心下更是大奇,不知道蔷薇到底是何来头。 蔷薇却不容他多思考,拉着他一路向人最多处跑去。
最密集的人群围成一圈。远远看去,中间是上百盆牡丹。果然是花中王者,牡丹的气质与其它花卉很是不同:一般的花或是与绿叶相衬显得格外娇艳,或开起花来一簇簇,一丛丛,声势浩大。但牡丹,只单单一朵花便够华丽够气势,花瓣层层叠叠,而又错落有致,各色的牡丹或清纯或亮眼,或脉脉含苞或热情奔放,至少也有拳头大小,大的甚至大如斗!而配着叶的牡丹也别有风致,绽放于绿叶丛中,大有脱颖而出之感。众牡丹齐开更是百花争艳,不闻其声但又似胜过百千人齐声高唱,气势之大不言而喻。蔷薇已看得呆住了,攥着楚凤的手却又无话可说。人群中也发出阵阵骚动,惊叹声不断。
忽然,人群变得鸦雀无声,全都朝上望着。楚凤朝人们的目光望去,也呆住了:但见不知从何处降下一名女子,落在牡丹花从中。那女子约二十岁左右,全身是一袭深红的拽地长裙,最外面是一层绛红的纱,用金丝绣着一朵朵碗大的牡丹,阵阵浓郁的香气扑面而来。最抢眼的还是她乌黑的云鬓上簪着一枝纯金打制的牡丹,片片极薄的红宝石镶着金边,制成的花瓣薄如蝉翼,因而并不显得笨重,甚至她落地时都未颤动一下。
楚凤却听得蔷薇失声叫道:“大姊!”那女子转过身来看见了蔷薇,微微笑了一下,百朵牡丹骤然失色。她甚至未蹬地,便飞身而起,速度并不快,恰能使纱衣飘动起来,悄无声息便落在了楚凤和蔷薇面前。
“蔷薇,这是……”那女子微笑着,指向楚凤。蔷薇的脸蓦地红了,道:“他……他叫楚……”“在下楚凤,”楚凤拱手道,“见过姑娘。”那女子道:“就叫我牡丹好了。”楚凤不禁愕然:一个蔷薇已够怪的了,居然又来了一个牡丹!而且人如其名,真正的国色天香,雍容华贵。
“大姊,有什么事吗?”“我问你,打听……”牡丹看了一眼楚凤,又回过头看着蔷薇,不出声了。楚凤想起似乎有一种传音入密之法,须有深厚内功,想必牡丹所说的事不愿让外人听见。不过他已习惯了蔷薇的神神秘秘,再来一个神神秘秘的牡丹也不足以为奇。突然眼角的余光瞥见旁边有一道红光闪来,楚凤本能地向上一跃,然而还是一匹轻纱被击中脚踝。当他落地时,只听得牡丹道:“妹妹,这位楚少侠的身手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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