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羽清的胸口有一柄匕首,鲜血汩汩流出,染红了土黄色的僧衣,一直流淌到地上。兴和哭道:“主持,您千万挺住,弟子马上下山去请大夫……”翟羽清睁开眼,轻轻的摇了摇头,示意兴和凑近一些,似乎有话要说。兴和跪在地上,俯下身去,把耳朵凑到他嘴边。只听得住持声音模糊的说了些什么,但根本听不清。兴和努力分辨着,却听得住持突然清楚的吐出两个字:“佛像……”便再没有声音了。兴和直起身子一看,住持已经闭上了眼,永远的闭上了眼。兴和痛苦的阖上双目,晶莹的泪珠从俊秀的眼角滚落了下来。
兴和在寺院的角落里葬下了住持,整理了一个小包袱向寺门外走去。他忽然想起了一点什么,转身又回到了内堂,走到石佛前。很普通的一尊佛像,甚至是有些粗糙的。兴和绕着石佛走了一圈,也没发现有什么异样。“住持是想让我承他衣钵么?”兴和想道,但这似乎很是勉强,住持费了最后一口气想说的究竟是什么呢?兴和试着想搬开供桌走近些看,却发现供桌纹丝不动!兴和虽然是个十岁的少年,但决不至于连一张普通的木桌都移不动。唯一的解释是木桌与石佛是相连的!看来这石佛果然暗藏玄机。可是其中的秘密恐怕只有住持知道了。兴和叹了口气,转身又出了门。
忽听得屋内发出一阵惊天动地的响声,兴和回过头来,却见原来矗立在佛堂正中央的石佛已轰然倒塌,成了一堆碎石片。原来翟羽清和林天荆以内功对持时,已将石佛震碎,兴和又去翻动供桌,使这些碎片再也无法保持原状,纷纷散开了。
兴和踏着满地的碎石,走到原来安置石佛的地方,只见石片下面露出一个乌漆漆的尖角来,他用手扒开石屑,眼前出现了一个黑色的木箱。兴和开启箱盖,看到了一块雪白的绸缎。他拿出来揭开一看,是一块雕琢着凤凰图案的白玉。住持没有说完的话,一定就是要他拿这个吧,兴和想道。而他却万万想不到,,那块玉佩竟是他自己的,想不到住持正是为这块白玉凤凰丧身的,更想不到这块玉佩关系到整个武林中一个最大的秘密,会牵惹出多少的江湖是非!
兴和把玉佩放入怀中,缓缓走下山去了。其实这时,任何人都能夺走这块玉佩,因为这个少年没有任何反抗的能力,但是武林中人有如何会想到,这旷世之宝竟在一个第一次走出寺庙,步入尘世,手无缚鸡之力的乞儿般的少年身上!
白玉凤凰,伏在最安全的地方,随着它的主人一同踏入了这个纷乱的世界,开始了漫漫的征程。
第二章 一方锦帕揭身世 忍看生艰拜乞师
兴和下山后,朝着沙漠的反方向走去。路上起先是几无人烟的,眼到之处皆是一些半枯的小灌木,和覆盖着一层黄沙的泥土。行了半日后,四周出现了绿树,人也渐渐多了起来,不久后来到了一个小镇。
其实这个小镇上的人也并不多,但是兴和从小生长在荒无人烟的浩瀚大漠中,头一次来到这么人丁兴旺的地方。兴和对这里的一切着实感到很新鲜很好奇。他在两旁设立着些许小摊点的窄窄街道上左瞧右看。可是自打昨天下午起,兴和就没有吃过任何东西,又经历了在如此烈日炎炎的沙漠荒原上辛苦的长途跋涉,腹中早已是空空如也了。
寺庙里的和尚是靠下山去化缘为生的,兴和虽然自小长在宁安寺中,却不是出家人,如果他也拿个破钵沿路“化缘”,就成了行乞了。他与生俱来的孤傲是不会允许他这么做的。何况此时他只是第一次感到如此的饥渴,并不会像饱经风霜的人那样被磨光了气概。
兴和只闻得空气中传来一阵令人发馋的香气,原来是一家不大的店铺,上方用长竹竿支起一面醒目的镶着黑边的黄色大旗,上面写着一个大大的“酒”字。他探头向里面望了望,有不少的人围在几张发黑的旧木桌旁边喝酒,边高谈阔论,桌上摆放着几碟下酒的小菜。于是兴和走了进去。
他虽然身无分文,处境较乞丐尚有不如,但是旁人如何看得出?兴和身着一件青色布衣,下面是一条灰色的麻布扎口裤,已沾上了不少沙砾,虽然不算光鲜,但也还算体面。任何看见他的人,都会以为是哪家寻常人家的孩子,以至于他走进酒馆的时候,掌柜的丝毫都没有注意到。
兴和默默的在一旁的墙角边站定了,注视着大口喝酒,面泛红光,兴高采烈的人们。他渐渐的注意到有些古怪,这些人的情绪个个十分的高涨,有的甚至手舞足蹈,快要站到桌子上去了。听了半日,才有些明白了:人们都在谈关于什么县令的事。就在离兴和最近的那一桌上,两个皮肤黝黑的健壮汉子,一边把大碗装着的酒直直地往喉咙里灌,酒水顺着嘴角直淌到衣襟上,一边唾沫横飞的谈论着:“那狗官平日里只会欺压百姓,这回可真是大大出了一口恶气啊!”“谁让他干尽坏事,这叫恶人有恶报!”“嘿嘿,昨天在米行门前还看见那狗贼硬是把一个水灵灵的黄花闺女拽进了轿子带走了,那副神气活现的样子,想起来都恶心!这不,早晨起来脑袋就搬家喽。”“是啊,他妈的还真是解恨,只是可惜已经有那么多家的姑娘给他抢去了,唉……”
这时,靠柜台的一桌上有一个精瘦的老头儿神秘兮兮的走到中间,压低了嗓门用沙哑的声音道:“有一个千真万确的消息,据说那狗官是被那个怪乞杀掉的!”他这么一说,人群中立刻有人附和道:“没错,一定是他!”“你怎么知道?亲眼看见的吗?”有个书生打扮的男子不服气他们这种没有道理的推断,发问道。“你出不出门的啊?这全镇上的人都知道那位乞丐大侠的名号,他老人家的行侠仗义还有人不知道吗?去问问这里的穷苦人家,哪一个没有受过他老人家的恩惠呢?这年轻人那,唉,就是容易忘本……”一个精瘦的身穿一件半成新青布棉袄的老人叨叨絮絮的埋怨发问的年轻男子,看样子他就受过那仗义怪乞的恩惠。
“哎,年轻人,你这话算是问对了,我就看见了。”旁边一个戴了一顶破旧的黑色小毡帽的男子真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人们一下子呼的围到了他的身旁,“老张,这事儿可是人命关天,不可信口开河的呀!”有人并不相信他的话。“骗你我是小狗!”老张急道,“我是打更的,昨儿晚上大约是三更天的时候吧,我正好出来,经过县衙旁那条黑漆漆的小胡同时,看见一条黑影子从墙根底下窜上了那么高的围墙,我一开始吓得直哆嗦,动也不敢动一下。但我还是壮着胆子向墙头望去,那个黑影子竟然就那么好端端的蹲在上面。我脚下一软,差点儿就要晕倒了,然而那个黑影子越看越熟悉,这才想起来,好像就是他老人家,他在墙头还朝我笑笑,接着就纵身向墙的那一边跳进去了。我怕他落地的时候发出声音会惊动县衙里头守夜的官兵,就拼命敲更锣掩护他老人家呢。”
老张沾沾自喜的讲述着自己的英雄经历,那年轻书生道:“原来你知情不报,还做了杀人者的帮凶,实在是罪不可赦,罪不可赦啊……”“去、去、去,哪里跑来这么个现世宝穷酸书生,这狗官才是罪大恶极,死有余辜呢!“人们起哄着把书生推出了酒馆。“妈的,老子去揍那厮一顿!”兴和面前桌上的一个汉子把油腻的手在半黑的白围兜上揩了几下,抹抹嘴说道。“不可,不可!”另一个汉子拉住了他,“如果那人是狗官的亲信,那我们岂不是要遭殃了。”那个被拉住的汉子一跺脚:“唉,你怎生这么婆婆妈妈的……”却还是坐了下来。
兴和听了半日,只觉得腹中似乎有一团火在烧着,饥饿难耐,但他还是不愿意开口向别人乞食,于是干脆走到了桌旁,在盘子里抓起一个白面馒头就吃。坐在桌边的两个汉子目瞪口呆,不知道这个小孩想要做什么,眼睁睁的看着兴和狼吞虎咽的把个馒头连嚼带吞的吃了个精光。
待两人回过神来,那个火气大的汉子把刚才憋了一肚子的气全都放了出来,操起桌边的一大碗酒没头没脑向兴和身上泼了过去,瞪大了一双铜铃大的眼,破口大骂:“小叫化,活得不耐烦了?欺负到你爷爷头上了。他妈的,小杂种!”兴和一语不发,旁边另一个大汉劝道:“好了,好了,人家孩子饿成这样怪可怜的,别计较了,不就是一个馒头吗,银子我来付好了。小兄弟,要不要再吃点?”兴和感激的看了他一眼,但是受到如此的侮辱,这儿实在是呆不得了,于是他也不擦一下脸上的酒水,转身走出了酒馆。背后还传来那汉子的叫声:“小兄弟,再带几个包子回去吧……”
兴和漫无目的的走在熙熙攘攘的街道上。小镇不大,没过多久就出了镇中心,到了郊外。这里有些小山,山上长了不少郁郁葱葱的树木。一座山的山脚下,兴和找到了一所破旧的古庙,蛛丝结满了栋梁和墙角,堂正中央的观音娘娘像倒还在,只是上面落了厚厚一层的灰,漆色也掉了许多,变得斑斑驳驳的。正堂后面还有着几间不小的厢房,看来这儿也曾经是个广为人知的庙堂,受过无数善男信女的顶礼膜拜,但后来不知是出于什么原因,终于荒废了。看到这些景象,小小的兴和也不知是怎么的,只是觉得心中难过。住持的死,对他来说,显然是个不小的打击,令这个原本就孤傲冷淡的少年的心中更添了一份沉重,压在他瘦弱的肩上。没有人可以倾听他的悲痛,他也不愿意对任何人说,于是,一个人默默的担下了。
晚风从墙的缝隙中透进来,兴和打了个冷颤。他把冷冰冰贴在身上的湿衣解了下来,并小心翼翼的把怀中的白玉凤凰取出,准备放在一边。突然,他发现包着白玉凤凰的那方雪缎有些异样,也顾不得手上的衣服,仔细拿起来看,雪白的绸缎上面竟然显现出了黑色的墨迹!兴和惊讶的展开细看,原来是一封书信:
孩儿楚凤:
娘对不起你。把你送走,实在是迫不得已,娘不能冒着危险把你留在身边,所以把你送到了宁安寺,托付给了翟住持。,娘并没有见过住持,但是对他的品行是十分信得过的。‘天佛掌’翟羽清,是当年江湖上公认的行侠仗义之士,只是因为误伤了人而心怀悔恨,循入空门的。翟住持的武功,也是没有多少人能够胜他的,所以把你托付给他,娘也就放心了。
至于你的身世,你大可不必寻根问底,更不要让这些陈年往事成为你生命的主宰,花费毕生的精力去追究没有意义的事情。娘最大的心愿,就是希望你能够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平平淡淡的过日子,这是娘追求了一辈子,但还是没有得到的一种幸福。还有,切记,江湖之事实不宜染指,否则时时刻刻不得安宁,欲退亦难,娘最不希望你陷进这样的痛苦。千万不能步娘的后尘。
也许娘今生不能再见到你了,不过无论何时何地,你都要相信,娘会永远在你身边,祝福你的。
楚江月
一行行秀美的字迹,引起了兴和从未有过的感觉,是亲切。在宁安寺中,确实和尚们说起过,他是十年前从寺门口被拣回来的。住持也告诉过他,他不是出家人,等他长大以后要他带着信物去找家人的。那么,住持要他拿的白玉凤凰,自然就是那件信物了。兴和忽然想起一个问题:收信者叫“楚凤”;翟住持曾经说过,“兴和”这个名字只是暂时取的,为了大家叫起来方便。倘若日后亲人相认了,不妨改名。现下这信上已经明明白白的写着了,他原来叫“楚凤”!
只是母亲一再提起江湖之事,并且同翟住持一般,都是慎戒他染指江湖,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另一个初为人母的女子不得已送走自己的亲生儿子?又是江湖上的恩怨,兴和——楚凤不明白,翟住持待人和善,这是寺中所有人都可以作证的,而母亲,从言语间,也可以看出,是很好的人,为什么他们都没有好结果?母亲和翟住持似乎都给了他明确的答案: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这“江湖”究竟是什么东西,如此的令人可畏?
楚凤正被困绕在这一大团的纷乱思绪中,坐在满是灰尘的地上,抱膝冥思苦想,忽听得外面响起了脚步声,急忙收起诸多的问题,披上了还湿漉漉的布衣,包好白玉凤凰放入怀中。
庙外有人在唱着小曲儿,起先不知他在唱些什么,有走近一段后,才听得清楚了,“狗官欺人我不依,剁个狗头来下酒……”破锣似的响声居然还越来越近了,一声不响的落地声,来人一只脚已经踏入了坍塌的门槛,楚凤一声也不敢出,生怕被发现了。
那人忽然“恩”了一声,好像发现了有人进了他的地方,只听得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一个人已经出现在了面前。他见到兴和愣住了,也许是不明白为何此时会有一个十来岁的少年在这里。
兴和也被来人惊呆了:那人浑身上下乌黑的一团,也分辨不出哪儿是皮肤哪儿是衣服——那根本不能算是一件衣服,只有肩头还留着一块完整一些的布,其余的地方就全部都是一缕一缕的挂着,颜色一律是肮脏的黑色,还散发出一股发霉的酸味。头上的头发是乱蓬蓬的,活像顶着一堆稻草。而脸上,也是黑黑的一片,分不出鼻子、耳朵、嘴。只有一双闪着精光的眼还依稀可辨,胡子覆盖了整张脸的下半部,上面还沾着不少的酒水和食物残渣。腰间系着个紫红色的葫芦,面上已被磨得光滑无比,看来是装酒用的。一条破了无数洞的裤子还算是他全身上下最体面的装饰了,脚当然是光着的,因为它们的坚韧已经赛过了任何能工巧匠精心制作的鞋。一双瘦骨如柴的手中紧紧握着一根黑漆漆的竹竿,竹竿的一头抵着地面。有神的双眼炯炯盯着抱膝坐在地上,用好奇的眼光打量着他的楚凤。
楚凤猜想着这一定就是破庙的主人了,换了旁人,一定会觉得这个乞丐肮脏不堪,令人无法忍受,即使多呆一刻也是极大的不幸了。然而楚凤毫无这种念头。他只觉得自己是鲁莽闯入的不速之客,那乞丐倒是破庙正经的主人,是一个有家的令人羡慕的人。可叹如此一个少年,无家可归,无处可去,处境正是连乞丐都不如。
但楚凤是有自己的骄傲的,难道还要乞丐来可怜他,“开恩”留下他住一宿?再说住在这破庙与幕天席地也没有多少分别了,还是乘早离开吧。于是楚凤微微叹了口气,无言的站起来,转身就走。可是当他还没有迈出门槛,就被一根横在门框中间的竹竿拦住了去路。“孩子,你是谁?为什么会到这里来?”一个低沉而沙哑的声音在楚凤的耳边响起,着实把他吓了一跳,竟然是那个乞丐在旁边对他说话。
片刻之后,楚凤已经和那个乞丐坐在一堆新生起的火堆旁了。他把冻得有些麻木的双手凑近明艳的火苗,享受着温暖带来的快乐感。“孩子,你三更半夜的怎么不回家,上这儿来了?”乞丐的语调还是很温暖的,让楚凤产生了一种诉说的欲望。于是,楚凤把自己的身世都告诉了乞丐,只是关于白玉凤凰和雪缎上字迹的事情只字未提。其实并不是他刻意想隐瞒什么,这是处于天生的机警,楚凤感觉这些事不应该让外人介入,所以就自然的避开不说了。他只告诉乞丐说,他自小被父母弃在一座寺庙的门口,是由住持一手带大的。住持在不久前去世了,他也只能出来四海为家的到处流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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