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筱萸:国药之害(1)
2007年7月10日,郑筱萸被执行死刑。匆匆踏上往生之路的他,能否真正放下尘世的罪孽……
郑筱萸其人
郑筱萸生于1944年12月,福建省福州市人,1968年毕业于复旦大学生物系动物及人体生理专业。
大学毕业后,郑筱萸被分配到杭州第一制药厂做了10年多的技术员。1979年3月,郑筱萸到杭州民生制药厂任安全环保科副科长,开始逐步走上领导岗位,到1991年2月离开民生制药厂时,郑筱萸是该厂的厂长兼党委书记。
1991年开始,郑筱萸从企业转向仕途。1991年2月至1994年4月,他先后任浙江省总工会副主席、党组副书记、主席、党组书记。1994年4月至1998年3月,任国家医药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1998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后,郑出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2003年5月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典型的南方人面孔,清秀的国字型脸庞,并不显臃肿的身材,浓密而蓬松的头发。不用见人,从郑生前留下来的照片上看,他给人的第一印象就很儒雅。 眉宇间隐约透露出政客特有的果断和灵气。
郑筱萸的儒雅,不仅在于他的知识分子出身,更在于他几十年生活情趣的培养,个人爱好的熏陶,他对音乐和书画十分喜好,广泛的爱好使他具备了南方文人的文弱和儒雅。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书法是他业余生活的爱好之一。作为国粹,喜爱书画是中国许多官员的私人雅兴。
郑筱萸也很愿意在公开场合向别人宣扬他的金钱观。他曾对着媒体表示:金钱可以买到图书,但不能买到智慧;金钱可以买到食物,但不能买到食欲;金钱可以买到床铺,但不能买到睡眠,一个人去世时,能带走的一定不是金钱,而留在世上源远流长的也不是金钱,是人的品格和精神。
郑筱萸1944年12月生,福建省福州市人。1968年毕业于复旦大学生物系,在浙江杭州有着23年的制药业从业经历。郑筱萸于1994年担任国家医药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1998年3月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后,出任国家药监局第一任局长。
在药监系统内部,郑筱萸的口碑可谓褒贬参半。因其长于“铁腕式”行政作风,任期内曾致力于推行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制度,后来却被同行笑称为“形象工程”。尤其是2006年以来,“齐二药”、“奥美定”、“欣弗”等重大医疗事件接踵发生,药品审批、注册及医疗器械等环节的诸多问题随之显山露水。
2005年6月22日,年满60岁的郑筱萸被免去国家药监局局长、党组书记职务。此后,郑担任中国科协旗下的中国药学会的理事长。
改革饱受诟病
1998年的机构改革中,成立了直属于国务院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03年后易名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监局成立伊始,郑筱萸开始大力推行药品标准地标转国标行动。
1985年以前,我国的中成药药品标准由国家药品标准、地方药品标准两部分组成,其中地方药品标准占90%以上。由于历史原因,1985年10月31日以前这些品种的生产都是省级行政监管机构审批。
在一次中成药地方标准转为国家药品标准的工作会议上,郑筱萸强调,由于各地审批的药品缺乏统一遵循原则,所批品种质量标准参差不齐,相互仿制现象比较严重;由于质量标准内容差异也很大,许多品种存在组方不合理,疗效不确切,毒副反应较大等严重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用药的安全有效,也影响了中成药走向国际市场,因此解决中成药地方标准问题是摆在我们面前十分紧迫的工作。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郑筱萸:国药之害(2)
这一说法当然非常合理,从另一角度讲,地标升国标的背后,是郑筱萸希望把地方的审批权力上收。为了尽快实现权力上移,国家药监局专门组建了解决中成药地方标准办公室,并明确解决中成药地方标准工作要集中在国家局。郑筱萸解释说这是为了尽最大可能减少各地方局和企业的负担,简化工作程序。
从2000年开始,国家药监局在全国开展了地方标准药品专项整治,然而,这一本来有利于民的行动,却成了药监部门部分官员与某些企业进行批文批发而大发其财的大好机会。
全国各省市的地方标准药品原本都是地方性和非公开的。地标升国标过程中,全国各省市的地方标准药品都连同生产工艺、质量标准报送至负责地方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工作的国家药监局下属药典委员会。
这一过程给某些不法企业创造了很大的寻租空间。其中最典型的案例是吉林一家制药企业向国家药典委员会常务副秘书长王国荣等行贿800万元,拿到全国各省市所有上报的药品质量标准及生产工艺。在盗取资料后,这家企业选择了100多种生产厂家少、市场潜力大的以注射剂为主的品种,然后再买通吉林省药监局分管注册的有关人员,补回了1996年以前的这些产品文号(1996年以后各省再无权批准药品)。然后该企业将批发来的文号及资料上报至国家药典委,从而换回了200多种国家标准的药品批准文号。
由于拥有强大的审批权力,仅2004年,国家药监局竟受理了10009种新药审批,平均每天审批29种之多。而这其中绝大多数是郑筱萸上任之初所要求控制的仿制药品,这种反差无异于自己打自己嘴巴。而同年美国药监局仅受理了148种新药申请。
由于仿制药过多,常常出现十几家甚至几十家企业争夺一个批文,而最终审批权在药监局,批给谁不批给谁,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审批人员手中的权力。所以很多业内人士都认为,曹文庄*是肯定的。因为对于企业来说,新药注册司的权力太大了,不经过注册司的注册和批准,新药就不能够上市。那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说,在中国目前的体制下,最终的结果只能是管制被俘获,因为要尽快拿到批文,最便捷的办法就是行贿。
而另一项饱受诟病的改革就是GMP认证制度。
所谓GMP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其原意为良好作业规范或优良制造标准,是一种注重制造过程中产品质量与卫生安全的自主性管理制度。
1998年前,中国的《药品管理法》与其他国家一样,只要求企业进行GMP自愿认证,但自1998年国家药监局成立后,GMP认证成为其工作重点之一,得到了郑筱萸最大程度的重视,并在1999年做出强制规定:自2004年7月1日起,凡未能取得认证的企业,将一律不准进行药品生产。
从强制推行GMP认证开始,就有不少医药专家和业内人士对此持不同意见,建议GMP认证本身应回归自愿原则,尤其考虑到中国企业的具体情况,强制推行只能增加企业成本,推高药价。
但郑筱萸却态度异常强硬,在多个场合强调GMP认证的重要意义,并称坚决将不符合GMP要求的企业淘汰出局。一时间,中国制药企业人心惶惶。从全国范围估计,GMP认证使全国制药企业耗资在3000亿以上,造成了制药成本的剧增。
郑筱萸:国药之害(3)
另外知情人士透露,药物在研制、临床实验和生产中都要经过药监局的多项认证和审批,能不能批、什么时候批对于药厂来说都是性命攸关的大事。有时晚几个月就涉及到巨额利益。为了能让药监局“高抬贵手”及时放行,制药厂挖空心思不惜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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