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翻背囊,只见到昨天收获的那赤红色果实,居然瘪得只剩一张烂皮了。
半晚上的功夫,这东西怎么给谁吃了么?
我大怒,跳到双人间的另外一张床旁边,把抱着枕头做春梦的杂毛小道给揪了起来,使劲地摇晃他,大骂你个狗曰的,不声不响就把我们的劳动成果给侵吞了,你当这是火龙果啊,一口吃完?
杂毛小道睡眼惺忪,回过神来,问怎么回事?
我说还怎么回事?你这个家伙是不是半夜偷偷起来,把我们昨天弄回来的红色果实给当夜宵吃掉了?
他大呼冤枉,打早上回来一上床,头沾枕头就睡得稀里糊涂,哪里还有时间去想什么别的东西?再说了,那个来历不明的东西,还是从那个妖气冲天的房子里面拿出来的,说不定有剧毒,嫌命活长了的人,才会干这傻事儿呢!
我说你等等,刚刚说到哪儿了?
他愣住,说:“嫌命活长了的人,才会干这傻事儿呢……”我说前一句,他说:“说不定有剧毒的……”我们两个四目相对,跑过去翻包,果然,在那变成暗红色的烂皮上,果然躺着一条肥硕了不少的虫子,金黄色的背上,有一道红色的纹路,波浪形,这红色像血,极为妖艳。杂毛小道叫了一声“无量天尊”,先是给了我肚子一拳,说果真是贼喊抓贼,骂了隔壁,然后叹服道:“蚂蚁食象,原来就是这样啊?”
的确,那赤红色果子足有20厘米的直径大小,居然被拇指一般粗细的金蚕蛊一晚上就吃光了,而这厮仅仅才增大了一小圈儿。
这,符合新陈代谢定律么?这符合物理定律么?——这不科学!
我怕它吃坏了东西,连忙联系它的意识。然而这家伙仿佛进入了冬眠状态,蛰伏了,怎么叫都叫不醒。我无奈,拎着这家伙的躯体放进了上衣口袋,然而,它一入口袋里,立刻隔着白衬衫,渐渐地融入了我的皮下去,开始鼓成一个包,像输液时鼓起的青筋,然后慢慢变平缓,最后不见踪影。
“半灵体?”杂毛小道惊呼,他叹服曰:“你这家伙一直不肯说它藏在哪里,原来是在你身体里面啊……原来如此,原来本命蛊还真的是在人体体内,需要怎么养?它吸你的血么……”他一连串的问题就问了出来,而我不答,心中的狂喜将头都冲昏了,激动得很。
在这一刻,眼泪止不住地流了下来,滴滴嗒嗒的,把他吓了一跳——这是怎么个情况?
唉,很多事情,辛酸苦辣,不足外人道啊!
既然已经起床,那么就下了楼,在二楼餐厅用了早点。我返回房间,背上了装有十年还魂草的背囊,和老萧来到附近街区景观的花园坛子里,他算了一卦,于是找了个地方把这株草埋下。用的是随地捡到的破碗挖的土,两人一手泥,找了个地方洗洗手,杂毛小道见路上行人多,擦擦手说要不然今天开张一门生意?
我说好,陪着他在路边摊忽悠人。坐着无聊,想起有一个远房堂弟陆言好像也在江城打工。想去找他玩玩,可是翻开手机通讯录半天,没找到电话,想着我这身份,天煞孤星呢,去找他估计又是平添麻烦,就此作罢。
杂毛小道生意不错,一直到了下午四点才关张,收入150元。收了工,我们返回住的宾馆,发现大堂正有两个警察在问大堂招待什么东西,那女人看见我们,朝我们指了指,然后他俩就走了过来,威严地问:“是陆左陆先生么?”
我心想果然来了,脸上却没有半点变动,点了点头,说我是的。
第十二章 酒店失窃
这是我在2008年,第一次跟人民警察打交道。 我发现自去年九月份起,我就反复跟他们纠缠,不断纠葛。
我可以说我很倒霉么?——好吧,我很倒霉,当然这一次,是我主动招惹的他们。
警齤察告诉我,说我昨天拜访的胡先生一家发生了人命案,植物园被毁坏大半,而且当晚还有一株价值上百万的花草被偷,这花草,正好是我昨天去找他探询的那株,所以我有一些嫌疑,需要调查了解一下。两人说明了来意,问可以进行调查了么?
我说当然可以,这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
我们四人回到了我开的房间,然后在沙发上完成了调查。我言明,我确实于昨天在朋友的带领下去找过胡先生,而且目的也是想看一下那株十年还魂草。但是胡先生藏得严实,并没有见着,他昨天声明这株草值一百万,而且已经卖给了一个来自日本的商人。在提出见一下这植株未果的情况下,我把那个朋友送回鹏城,而我则在江城逛了一天街。
“晚上你在哪里?我是指今天凌晨3点至5点这段时间里?”
我和萧克明对视了一下,那个提问的警齤察皱了一下眉头,说有串供的需要么?我连忙摇头,说不是,不是,怎么可能。我们昨天晚上去了附近的XX夜总会,一直玩到了凌晨4点半才返回的酒店。我对面这警齤察明显就有些不相信,说你确定?
我说我确定,我旁边这个也在场。
他看着我和萧克明真诚的脸,摸了摸胡子,问除此之外,还有没有别的证人?
我想了一下,说有,就是XX夜总会的安保部主管刘明。
他深深看了我一眼,说我们会去调查的,我说没事,尽管去问,但是事先声明,我们只是去那里喝酒唱K,别的事情什么都没干哦?他不相信,说鬼扯,但还是结束了谈话,旁边负责记录的那个年轻一点儿的警齤察把记录纸递过来,让我浏览一遍后签字。我扫了一眼,没有出入,然后龙飞凤舞地签了一个“陆左”,问讯的警齤察看了看我的签名,说字倒是蛮飞舞张狂的。
我谦虚,说没读过什么书,但是学过几天的草书,后面的签名都是在工厂里面打工时写报告练出来的,为了效率,难免有些潦草,莫见怪。他见我说得陈恳,点了点头,说了句XX夜总会那地方,藏污纳垢的,最好少去。站起来,他跟我握手,说调查基本结束了,这两天最好不要离开江城,要随传随到。
我心急回东官找配合的药草和材料,哪里能等这一天,于是说能不能冒昧问一句,这到底怎么啦?我还急着回东官去照顾生意呢?再有,也没几天半个月就过年了,离家漂泊,总是要回家看看爹娘的,在这里晾着也不是这么回事啊?
他没理我,只说让我等着,然后带着助手离开了。
两人走后,萧克明怂恿我一起去看一看昨天在植物园中间的那玻璃罩房里面,到底是什么怪物。他说你不是没见过妖么?那玩艺红光冲天,遍地都是小孩尸骸,养了一堆鬼娃娃,绝对就是妖。这时已经是晚上5点多,天色晚,我一见夜幕降临,黑黑地,就想起今天凌晨那一片的鬼娃娃浮立着、面无表情的看着我,红眼睛的还在说“带我回去……”之类的话语,心中就打冷颤,不想去。
正好刘哥打电话过来,说起了与他老板段叔吃饭的事,于是就推说了明天再去。
傍晚七点,在江城某个最著名的海鲜酒店包厢里,我和杂毛小道见到了夜总会的幕后老板、也是江城很著名的民营企业家段天德段叔,陪客有夜总会的安保主管刘哥、夜场经理杨怀安以及一个一脸僵木、耍酷的英俊男子。
段叔年逾五十多岁,眼睛炯炯有神,是一个典型的南方商人形象,说话声音洪亮,精力充沛,喜欢用手势,喜怒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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