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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第2页)

宋程走到人行道上还在思索,也不知道怎么的大笑了起来。

“哈哈!那女孩叫我哥哥,真是的,不知道是我伪装的好还是天生英气逼人,还真被认作了男生。”

对,没错,宋程不是男生。这就是她坚决退亲的原因。说到“伪装”,也是宋老爷子的馊主意,。原来,十八年前,宋老爷子呢,看着战友兼好友的唐友天老爷爷孙子孙女都有了,最小的孙女也一岁多了,自家儿媳妇儿肚子却半天没啥动静,,好不容易过了几个月,儿媳妇儿李如终于怀上了,宋老爷子当时就得意过头了,也不管肚子里还是是男是女,愿不愿意,立马让司机开着吉普,奔军区大院里去了,来到了唐友天的家。

“哈哈,老唐啊。我就快做爷爷了,你可得表示一下啊。”

儒雅的唐老爷爷可不像宋老爷子那样咋咋呼呼,坐在沙发上,放下翘起的二郎腿,推了推眼架,沉着而不带起伏的说:“宋老黑,恭喜。”

“老唐啊,这样就表示完了?不行!嘿嘿,那个啊,我看你家小时雨挺水灵的,长大了一定是美人儿,不如····”宋老爷子又动起歪肠子来了···

“挺,你夸我孙女漂亮我承认,可是啊,宋老黑,你孙儿是男是女你都不知道,你还想定娃娃亲、。”唐友天声音不由得带了些许玩味,他这老战友傻乎乎的,,当初在打仗的时候也是如此,但自己和他配合起来确是屡屡立功,想来,今天的成就,地位。也是二人一起拼下来的,所以当他说过孙儿们定亲还是很开心额,希望吧这份友情一起延续下去。可是有想到老战友做事有点不经大脑,还是毒舌起来,问了一问。

作者有话要说:  心血来潮改改错别字。我不是弱智吧~啦啦噜噜

☆、啦啦啦

“我,我当然知道啦!好歹我也是个司令嘛,叫医院打个B超,问问性别也不是难事。”宋老爷子吧唧吧唧嘴,他撒谎了。他知道自己有孙儿了,别提有多兴奋了,立马就来炫耀了。但现在又不想拂了自己面子,于是脸也不红的撒了谎。却不知,以后要撒更大的谎来园当初的慌。后来,宋程还未出生,唐友天就调职去了东南,离开了燕京。

再回头,宋程穿着白色的背心,里面穿着束胸,虽然胸本来就是A,没啥好束的,可是宋老爷子还是不放心,非要宋程穿着,宋程实在无奈。外面套着的是红白棉质格子衬衫,下身是洗的发白的牛仔裤,和白色帆布鞋,,宋程小时候身子弱,所以老爷子把她丢进了部队,,跟着一些上将中校的叔叔阿姨们练了一下“真功夫”。因为母亲是外交官,时常不在家,没人给小宋程梳辫子,本来请了一个保姆的,宋程不喜欢外人碰她头发,所以干脆的就一头清爽的短发,背着那迷彩的军用包,加上176的身高,晚间放学回家玩的女生们都会多看宋程几眼。

宋程倒是不以为意,似乎是习惯了,也是,宋程那般的出色。

宋程不想老爷子和宋爸爸那样没“脑子”,相反,宋程“硬件很像她母亲,从小头脑就十分聪慧。这才十七岁,就从国外知名大学取得了电子、金融、建筑、服装。室内设计的博士学位,(我就YY一下……)就连平常的兴趣学科‘医学’也是全优,轻轻松松当博士,要不是知晓老爷子给她弄了这么大的一个麻烦,她还真想把学校所有科目都学光呢。但是呢,‘软件’”就稍微差了一些,宋程没有李如女士那样睿智,周旋于各种势力和语言游戏上还游刃有余。她就像老爷子和宋爸爸那样傻傻的,更甚,她还很呆,情商低到了负值!

记得在国外读书的时候,学校金融系的系草美国石油大亨的儿子,梅德。在西方情人节的时候,送了宋程一大盒心形的巧克力,也许外国人都喜欢宋程这样完美优秀的女人,当宋程十分着迷于医学是,正好研究的课题是“食物与营养”的时候,梅德看见宋程专注的眼睛和专心的动作,不由着迷的支支吾吾的说:“Song ;here you are。”

哪知宋程只是瞥了一眼,连看也不看级草的脸,更别说东方女孩特有的矜持的脸红了,只是用流利的英语说:“不,谢谢了。我还有事”,然后又很有胆的补了一句“真不明白,为什么会有人吃这么危险的食物”······

···一开始,梅德以为宋程是在考验他,可来来回回好多次明目张胆的告白请求约会宋程都不懂拒绝了,害的人家梅德失落了一个星期。 之后,也就只是成为了宋程的一个好朋友罢了。。

当然啦,这是宋程以为的哦,宋程一直以为梅德从一开始就是想和自己做朋友,看他这么热情,宋程觉得挺对不起人家的,梅德,你真是没得戏了。

作者有话要说:  啦啦噜噜,可能错别字还是没改完,发现了就一次性告诉我把。不过好像挺麻烦的。啦啦噜噜。

☆、初遇?

宋程走着走着,肚子越来越饿,来到了江边,江风合着江水的气息,吹拂的微风透进了宋程小巧的鼻孔,吸入肺中,风轻轻地吹着额前的刘海,宋程闭着眼,享受了一下三年未呼吸过的祖国的空气,江边有许多烧烤摊,稍微离江边远一点,就是夜市一条街。这诱人的香味无疑是“刺激”到了宋程,宋程心一横,索性不走了。躺在了江边供人休息的长椅上,可能是太累太饿了,一向警觉的宋程竟然浅睡着了。

唐时雨,因为晚上好友邀请参加了聚会,可是聚会进行了一半,好友却因为十几岁的小妹回浦东了,丢下她去照顾嘴边天天念着的妹妹宁绘去了,这下倒好,好友宁画走了,只剩她一人在“狼窝”里了。周围的人都一个劲儿的向她敬酒。聪明如唐时雨,期间找了一个借口溜走了。出了包间,唐时雨嫌弃的闻了闻身上的酒味和不小心蹭上的一起聚会的男人的味道,不知怎么的,唐时雨从小就不喜欢男人的气味,连最爱的爷爷也只是言语上的亲热。所以唐友天最庆幸的就是给时雨订的娃娃亲了,为了“挽救”孙女这样的习惯,唐友天一个月前就打电话给了宋老黑。不然,宋程会这么早回国么?

走着走着,不自觉的来到了江边,感觉就像有人牵引一样,迎着江风,似乎想把酒吹醒,把头脑里的思绪重新整理。

“哟,小姐,一个人吗?”一个顶着鸡冠头的男人痞里痞气的说到,带着令人厌恶的轻佻。可能是刚吃了烧烤,嘴里一股令时雨讨厌的味道,时雨偏过头,仿佛没看见他一般,看向了另一方。

“耶!小家伙脾气挺大的嘛,要哥哥□□你一下么?”时雨不由得白了男人一眼,自己好歹也一米六出头吧,还小家伙呢!你才小家伙呢,你全家都是小家伙。呸!

男人似乎很厚脸皮,当着时雨的面,在旁点起了一支烟,模样潇洒,行云流水。深深吸了一口气,烟雾吞吐,醉生梦死,颓败糜烂。时雨最讨厌抽烟、喝酒、轻佻的臭男人了,哦不,那男人还很丑!时雨当时怎个人都不好了,于是也就不想多做逗留,捂鼻转身就要走。

可是天下就是有这种脸皮比城墙拐角处还要厚,不懂看人脸色的流氓,男人用他的爪子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腕,脸上带着YIN笑,“走吧,陪哥哥去喝一杯。”

时雨本想顾及自己“君子”风度,就此走了,可不想男人如此难缠。白皙美丽的脸颊顿时蒙上一层寒霜,冷冷道:“放手”。

声音也是那样冷冰冰的,比广告里的雪碧还要透心凉……

一旁在长椅上睡着的宋程早就被吵醒了,她又揉了揉眼睛,可能是刚醒,神情比较恍惚,也可能是夜晚江边微黄的灯光打在了那个穿着白色连衣裙的女孩身上,宋程竟看呆了。喃喃的说了一句:

“仙女姐姐?”【被吐槽过了,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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