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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爱情那些事儿(第1页)

“娘子可还记得《红与黑》都讲了些什么事儿?”说话间,我们已经出了家门,下得楼来,走在大街上。虽然如今帝都的街头常常看到穿汉服出门的女孩儿,但是我们俩的这身装扮还是带来了高频的回头率。

“于连幼年丧母,由兼职木匠的农民老爹带大,上面有两个哥哥。由于长得瘦弱像个女孩子,干活不给力,经常遭受父亲和哥哥的毒打。但是他以拿破仑为偶像,志向远大,刻苦读书,把一本圣经背的滚瓜烂熟,妄想着有一天能飞黄腾达,出人头地。后来上天眷顾,得到机会进入市长家做家庭教师,与女主人雷纳儿夫人两情相悦,爱的死去活来。事情败露,二人惨遭棒打鸳鸯,劳燕双飞,于连又凭着自己的个人奋斗进入侯爵家做秘书,并煞费苦心获得了侯爵女儿玛蒂尔德的爱情。谁知刚结婚不久,市长夫人的一封告发信断送了大好前程。于连日夜兼程返回老家开枪射伤老情人雷纳儿夫人,而后一心求死,被判绞刑……”

三月的太阳暖洋洋的晒着,碧空如洗,间有几缕白云。微风细细,吹动着衣裙飘飘。一路上苏泽雪娓娓道来,我们已来到了一排饭店前面。

海棠公园旁边的这排饭店价格实惠,但口味欠佳,泽雪每每兴致高昂的进去,点了个菜,吃不几口,就再难以下筷子。唯一还吃的惯的,是一家叫麦塔基的快餐店,一杯奶茶,一个汉堡,便是她的午餐。而我对这种垃圾食品向来没有胃口,只是陪她坐坐而已,偶尔尝一点她的残羹剩炙,也并不觉得多么可口,不知道为什么现在九零后零零后的孩子们都喜欢吃这个。因为要减肥的缘故,我的食量一直控制着,偶尔一顿不吃也过得去。

在苏泽雪吃饭间,我接着说了下去:“于连这个人很奇特,他身上有作者司汤达的影子,除了长得更帅之外,应该是倾注了司汤达全部的个人经历、感悟、性格特质。司汤达这个二百年前的法国人,长得其貌不扬,曾经跟着拿破仑征战沙场多年,后来成为一名写作者,年轻时混迹在上层社会贵夫人的圈子里,曾经有过刻骨铭心的恋爱经历。但是可能是因为实在是长的不太好看,画像上看是一个矮胖子,虽有一颗情圣的心,无奈最终还是无法获得心上人青睐,没有抱得美人归。最后一天晚上在大街上散步时突发疾病,与世长辞。他的墓志铭上只有六个字:活过,写过,爱过。可见是一个活的很通透的绝顶聪明的人。”

苏泽雪道:“奴家读完《红与黑》,唯一疑惑不解的地方是,于连在看到雷纳儿夫人的告密信后,一直到骑马回老家枪杀她,这期间的心理活动一点都没有交代。而《红与黑》这本书恰恰是以心理活动见长的书,这不是太奇怪了吗?”

“其实也简单。于连这个角色,应该是司汤达个人性格的真实写照。司汤达这个人,也是幼时丧母,父亲并不待见他,他是跟着外祖父长大的。有一句话说的好,幸福的人是用童年治愈一生,不幸的人是用一生治愈童年。童年的不幸遭遇对司汤达或者说于连产生了重要影响,以现在的心理学研究来看,于连应该是跟拿破仑、梵高一样,都有双相情感障碍。这种人情绪高涨时,往往斗志昂扬,记忆力惊人,过目不忘,野心勃勃,创造力爆棚。而一旦陷入低落期,则会自卑自责,迁怒旁人,长达数日脑袋都处于懵圈状态。我想于连看到雷纳儿夫人背叛了自己的爱情后,深感前途已经彻底完蛋,无论怎么做都已经于事无补,再也无法挽回。于是就一条道走到黑,破罐子破摔。于连最后一心求死,也是因为这个。双相的人大都是自杀狂。”

“不是吧,怎么又说到双相上去了。官人以前天天说奴家有双相,还说自己也有双相,难不成这个司汤达还有于连都有双相?”

“当然这都是我自己的推测,双相情感障碍是近年来才确定了名称的,历史上很多大人物,比如林肯、拿破仑、丘吉尔被认为都有这个毛病,还有你最喜欢的海明威。文学艺术家有这个毛病的就更多了,除了梵高,还有贝多芬、毕加索、普希金、雪莱、拜伦、顾城、三毛等等。”

说话间,我们已经吃完午餐,出门步行到了海棠公园门前。这里有着我们最美好的回忆。

那是三年前的春天,苏泽雪在十里河的晋记凉皮请我吃了一顿饭,算是拜了我做老师。然后就随着来到我住处附近的这座公园。那时候的她,长发及肩,穿着米色风衣,在桃花丛中巧笑倩兮,温婉的像一个大家闺秀。后来她才解释说,这是她在不熟悉的人面前的一种伪装,因为很快她就露出了娇憨的一面,居然执意拉着我的手,挽起双方的袖子,一定要跟我比谁更白。因为她向来以肤色白皙自傲,却不料遇到我被比了下去。说来也怪,她应该是那种相对更加欧化的长相,高鼻深目,双眼皮大眼睛,我一直说大西北出身的她,祖上一定有胡人血统。而我虽然长得是标准东方汉人长相,但皮肤却显然比她更白一些。

春天的海堂公园,百花绽放,姹紫嫣红,像到处像云朵一样,芳香四溢。苏泽雪挽着我的胳膊,在耳边吐气如兰:“官人啊,不要扯太远了。言归正传,还是说于连吧。为什么说于连的爱情达到了最高境界呢?”

“这个嘛,还是要从司汤达说起。前面已经说过,司汤达在情场上沉浮半生,自然是感悟颇丰。他还专门写了一本《论爱情》的鸿篇巨制,可以说把爱情这个事儿说的无比透彻。他认为,爱情是分层次的,最低等次的是之爱,也就是之爱。然后是头脑之爱,比如把自己和对方的条件列举对比一番,觉得对方配得上自己,值得自己去爱,然后才选择爱上,这就是头脑之爱。最高等次的是心灵之爱,也叫灵魂之爱,这个时候的爱情,已经超越了利益、门第、名誉等等世俗评价的算计,甚至超越了,而是达到了一种圣洁的至高无上的感受。这种爱不是一般人所能体验到的。一个人一旦体验到了这种爱,当他失去时,会觉得灵魂被撕裂,痛不欲生,生不如死。这种爱一旦失去,会让一个人情愿去死。所以才有‘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的说法。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说的就是这种最高层次的爱情。为什么失恋能让人伤心欲绝,就是因为这个。”

“官人说的很对。不过您说的这些真的是司汤达的意思吗?还是你自己的发挥?”

“你问得好。当然是我自己的理解了。我只是隐隐约约记得司汤达把爱情分成之爱、头脑之爱,灵魂之爱几种,我可没有拜读过他的《论爱情》。”

“好吧。以官人刚才所说的,于连跟谁的爱情达到了灵魂之爱的最高层次呢?”

“跟雷纳儿夫人。书中的雷纳儿夫人虽然身为市长夫人,却单纯的可爱,在于连之前,她从无真正的爱情体验,所以才会对于连一往情深而不可自拔。如果不是因为她是个虔诚的基督徒,害怕自己的行为遭天谴报应在三个孩子身上,她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不爱于连的。她后来的告密揭发,纯粹是因为对马蒂尔德的嫉妒心导致的。爱情使人盲目,也正是因为爱的深沉,所以一旦失去就几乎无法独活。所以到最后虽然于连强烈要求她不许自杀,她还是在于连被绞死后过几天就无疾而终,算是殉了情。”

“那么于连跟马蒂尔德之间的爱情是不是就低了一层,是头脑之爱?”

“正是。马蒂尔德这个贵族小姐脾气极其乖张,谁要是对她低声下气讨好她,她就看不起谁,无论你出身是皇子还是农民的儿子。为了得到他,于连可以说是用尽了各种手段。”

“是啊。说到这里,奴家正有一事不明,要向官人请教。”

“娘子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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