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自然不愿意杀死母亲,想要带着母亲逃离,却被当场拦截下来,而母亲也被对方家族的血猎斩杀。
同伴挣扎了两天,才又从床上爬起来,他假意对家主认错,却在和那个血猎家族再见面时趁其不备杀死了杀母凶手,还意图和家主同归于尽,可惜最终失败被处死。
这件事之后,所有半吸血鬼都被迈尔斯家族严密看管起来,只有拉赫尔这个门面在几天囚禁后被放了出来。
他终于认清了他们存在的本质——他们都只是迈尔斯家族的工具,除了为他们获取利益外没有任何价值,也不会得到任何权力。
既然如此,那倒不如拼一把。
反正再差也不会更差了。
拉赫尔前些天就注意到那个金发血族每天都会在这边路过,所以在昨晚的猎杀结束后,他不顾身后两个监察者的催促警告,偷偷躲进了血族的马车,想要将消息传递给他。
然后他就被金发美人给迷昏了——物理意义上的迷昏了。
他冷眼看着血族笑吟吟地把他从笼子里放了出来,然后给他戴上了一个镶嵌着华丽宝石的项圈。
微凉的手指在他的颈间划过,血族的笑容温柔而又有迷惑性:“喜欢吗?”
拉赫尔想着应该没有人会喜欢这种东西吧,但他暂时不打算得罪面前这个血族,他跪在地面上,低下头,只道:“阁下喜欢就好。”
金发血族坐在柔软的椅子上,双腿交叠,双手搁在大腿上,他静静打量了拉赫尔半晌,忽而在他胸口上轻踹了一脚,拉赫尔猝不及防,身体微微向后一仰,但他毕竟常年习武,很快就稳住了身体,继续老老实实地跪着。
“我不喜欢嘴上听话但很有自己主意的狗。”金发血族笑眯眯地说道,“表现出你能吸引我的地方,我会给你想要的。”
拉赫尔一愣。
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他这么多年下来也见识了不少上流社会的黑暗,难不成这小少爷的意思是让他做男宠?
他自然不愿意卖身,但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手下的性命都系于他一身,自然没什么比这个更重要的,再说这小少爷长得也好看……
拉赫尔心一横,站起身来,双手按住椅子的两边扶手,狠狠地撞了上去。
他没有经验,只知道上去咬,再加上一身蛮力,米路一时间都被他这动作搞懵了,任他啃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来把人推开。
米路:“!!!”
我脏了!
他一把把血猎推远了一些,冲出房门吩咐血仆:“快去给我打水!我要沐浴!再来个人把他给我带出去!”
拉赫尔一脸茫然地被带出去又带回来,这时的金发血族已经换了一身衣服,金色长卷发用一根墨绿发带扎起来,他看着面前的血猎,咳了一声,自我介绍道:“方才你已经向我展示了你的能力,我是米路·加兰,以后就是你的主人了。”
拉赫尔:“?”
半个月后和奈撒内尔说起这件事时,他的父亲差点因为这件事笑得岔气:“他强吻你,你说看到了他的能力,你觉得他会怎么想?会半夜爬你的床也不冤枉吧?”
米路冷哼了一声。
不过拉赫尔身材样貌都好,没什么不良嗜好,重点是也听话,极大程度上满足了米路对未来伴侣的想象,血族在这方面还是比较开放的,米路纠结了几天还是在拉赫尔又一次夜袭后半推半就地接受了,也算是正式结束了自己的处男生涯。
只要孩子不是乱搞男女关系,没有什么道德上的错误,奈撒内尔在这方面一向很开明,他玩笑道:“要不要我举办一个宴会,向其他同族宣布一下‘你终于有情人了’这个好消息?”
米路:“……不必父亲费心了。”
他想了想,还是有些不满道:“不过他还是个血猎,隔个几天就要回一趟家族,虽说他戴着那个项圈我也不担心他对我有什么不利,但一想到他还有另一个主子我就不痛快。”
奈撒内尔不在意道:“血猎家族大多都只是对付血奴,每次清扫那些没理智的家伙和追查制造血奴的违规血族都需要耗费我们大量的时间,所以氏族才决定暂时不对那些血猎家族动手,你要是想的话把那个拉赫尔弄出来也不难。”
“血猎的秘银武器能对血族和狼人造成伤害,而且他们近来似乎还频频对游荡血族出手。”艾格伯特进言道,“父亲,现在的血猎家族越来越嚣张,他们靠把人类打成血族来排除异己,靠猎杀血族并出售来获得巨额利益,早就不是最开始那帮仅仅想要对抗血奴保护普通人的人类了。”
奈撒内尔沉吟:“当初不管血猎家族是三代们一起做的决议,现在想要改也需要足够的证据。”
米路闻言自告奋勇:“那就我去吧,正好我也方便。”
作者有话要说:
米路和拉赫尔故事背景在旧世纪中期,约等于我们的十四、十五、十六世纪,贵族权力很高,社会等级分明,贫富差距大,大家不要代入现代的道德观看
这段时间血族氏族实力极强,各氏族明争暗斗,平时也多以明哲保身为主,还有独立出来的小氏族出现,像上章的小氏族就是,但它们很快就消失在历史长河中了
血猎一开始是能帮助氏族对付那些无差别攻击人类血族的血奴的,所以氏族纵容了他们的存在,但几百年过去后他们改变了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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