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娘走了,到死都紧闭着房门,连最后一眼都不让我爹见,她咽气的时候,身旁只有我。
“小准,为人知良善,志高远,万不可活成唯利是图的人。”
“娘希望你能找到一生所爱,记得,认定了人便要一辈子护着他,宠着他,记住了吗?”
我应下了,却不觉得这世上有什么一生所爱,人这一辈子要遇到千千万万来往过客,如过眼烟云,谁又知道遇见的哪一位是值得厮守一生的呢?
娘阖了眼,离了这困了一生的牢,爹沉默几日,用最高的规格为她下葬,娘被换上华丽的衣服,陪葬都是金银珠宝,我却觉得那铜臭只是脏了娘的棺材,于是趁人不注意,踮起脚,往棺材里放了一朵新鲜的牡丹花。
娘最喜欢牡丹,许是杨贵妃的戏文唱的多了,她说牡丹国色天香,不靠枝叶衬托,自己也能开的鲜活靓丽,就如她这一生,不向丈夫低头,也能靠自己教养出最骄傲的儿子。
自打娘走后,我与父亲的关系越发紧张,我始终觉得是他害死了娘,于是少言寡语,父子俩相见竟无话可谈。正好到了上学的年纪,我便一头扎进书中,免得被这些后宅琐事侵扰。
许是报应不爽,爹娶了那么多房姨太太,却只有我这么一个儿子。
“你长得真像你娘。”爹瞧着我道,看不懂他的情绪。
“这样最好。”我答道。
那时候大清朝刚倒没多久,军阀开始混战,列强仍旧虎视眈眈,书读得越多,我便越觉得此生不该在这宅子里挥霍时光,平庸到老,所以我决定,要去外面闯一闯,去看看西洋人工业革命以后的世界,学学他们的新思想,救救被封建拖垮的国。
爹自是不允的,他就这么一个儿子,刚十三岁的年纪,哪舍得往洋人的领土上送。
娘说人要有志,所以我不退缩,纵是爹举着那手腕粗的手杖要打折我的腿,我也不怕,只要这口气还在,爬着也要坐上去英国的轮渡。
印象里,那是我和父亲闹得最凶的一次,我闹了绝食,父亲也不准人给我送饭,我就把自己关在娘的屋子里,到最后竟饿的连床都起不来。
“你跟你娘一样。”爹最后妥协,“倔的让人心烦。”
于是我如愿以偿的到了英国,开始我十年的留学生涯。
多亏了娘,给我这么一副好皮相,小姑娘招惹不少,情书三天两头往柜子里塞,还有那热情大胆的洋姑娘,当众向我示爱。我一一婉拒了,给程锐鑫酸的够呛。
那时候我还摸不准所谓性向,只是单纯对女性没什么特别的感觉,直到后来翻了书,才明白原来人的爱情可以超越性别。
莫里德也是为帅哥,法国皇室的身份让他成为万众瞩目的明星,走到哪里都跟着一帮人,意气风发。
他见我第一眼便说喜欢,天天去宿舍楼下等我。还送我好多稀奇东西,我只得拜托程锐鑫还回去。
“我啊,喜欢侯准啊。”莫里德跟谁都这么说,最后竟弄得整个学校都知道。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娘所说的命中注定,摸着心口想了好几个晚上,最终还是拒绝了他。莫里德对我很好,人也不错,只是他不是那个人。
我不知道心动是什么感觉,直到归国那年在侯家的楼梯上见到那一袭长衫的人。
起先没想那么多,单纯对他有兴趣,觉得这样好气质的人真是不多,越是来往,我越是控制不住自己,以至于竟疯狂的爱上他而不自知。
我从未如此失态,只因为听见他客气疏离的一句“侯少爷”,我便心里难受,硬是逼着人家改口叫哥哥才乐意。
娘说得对,这世上只有一个命定的人,遇见他是天赐的礼物,要倾尽所有的爱,宠他,护着他,只对他一人好,就是把这颗心掏出来给他也值得。
“此前我只知为人当有良善,遇你后方知何为情1爱。”
至今仍感谢,这一生能遇到我的honey,娘若是在,会替我高兴的。
第55章番外:侯莉莉篇
“比爱而不得更痛苦的是我曾经拥有。”
我娘是侯老爷的姨太太,她是府里最年轻的那一位,也是最受侯老爷宠爱的一位,所以她不服,凭什么侯太太一个戏子出身,也能高她一头。
她把原因归结在侯准身上,因为侯太太生了唯一的儿子,所以老爷才不舍得休了她。从那时开始,娘拼了命的想要个儿子,偏方求了不知道多少,以至于那院子里整日都是难闻的药味,熏得人想吐。
她到底没能如愿,随着人老色衰,侯老爷也不太爱来看她。一个女人终日无聊,深宅寂寞,正巧娘家人的表哥来侯府讨生活,一来二去,两人便勾搭在一起。
那是我还只有桌子腿高,看着母亲在桌子下,用脚尖蹭着表哥的裤子,二人眉来眼去,情深意浓。
可能是这个原因,我从小便不太在乎这些男女之事,男欢女爱,你情我愿,今天跟这个,明天跟那个,反正新时代来了,谁说妇女非得守着个三从四德呢,我总是这么安慰自己。
一开始,还是因为喜欢好玩才跟男人在一块,到后来,竟变成一种巴结讨好,为了钱也好,为了新款的奢侈品也好,睡了就睡了,那时我的身边满是男人殷勤送来的礼品珠宝。只有摸着那实打实的金条翡翠,我才觉得自己不再是侯府姨太太生的小女儿,也像是天之骄子,受人追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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