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蛰过上了两点一线的生活。
每天都在学校和赫连容的住处来回打卡,赫连容住的地方是市中心,离着惊蛰的校区还是有点远,来往还是有点麻烦的。结果不到一个星期,赫连容就换了地方,新的住处走路到学校也就不到五分钟的时间。
惊蛰无奈:“没必要特别再换,其实也没很远。”他家之前就想给他在学校附近买个房子,不过惊蛰总觉得读书就这几年没什么必要。
家里虽然有钱,但他也不是那种爱炫的,到现在很多人都还觉得他家境普普通通的。
赫连容:“方便。”
在这些事上,惊蛰很少在意,男人执意如此,他也便随他去了。
惊蛰一天多数时候还是泡在学校实验室里,不过到了晚上结束的时候就跑没影了,宿舍也很少回去。
惊蛰时常不回宿舍的行为,很快引起室友明雨的关注。
“实话实说,你这小子是不是交女朋友了?”好不容易逮住惊蛰回宿舍的时候,明雨凶巴巴发问,“之前恨不得24小时泡在学校里,现在倒是长腿了就爱往外跑。”
每次看手机的时候,那笑容灿烂得要命,好像手机里住着什么摄人心魄的魅魔。
“什么魅魔不魅魔的,还有我的腿就好好着呢。”惊蛰蹲在衣柜前收拾衣服,“又不是新长出来的。”
明雨:“不要转移话题。”
他站在惊蛰的身后幽幽发言,活像是一只恶鬼。
惊蛰关上衣柜,把收拾好的衣服放进行李箱里,没好气转过来看他。
“不是交了女朋友,是交了男朋友。”
这话一出,明雨微愣。现在结婚并不在乎性别,不过男女结婚还是主流,男男与女女说是不受歧视,多少还是会引人侧目。
明雨倒是不太在乎这个,反倒是好奇这清心寡欲的惊蛰怎么就突然转变了想法。
“什么时候交上的男朋友都不说一声,谈多久了?”
惊蛰:“最近才谈的,其实你要不问,我也想问你……今晚上一起吃个饭?”
明雨:“行啊。”
他痛快应了。
不过到了晚上,明雨就后悔了。
东西很好吃,地方也很舒适,奈何吃得有点胃痛。
他总觉得惊蛰那男朋友看他哪里不爽,虽然一晚上都一个样——那就是面无表情,可是面无表情和浑身杀气那还是两个极端——他总觉得这老哥想刀了他。
饭后,明雨寻了个赫连容打电话的时机,背着他和惊蛰说悄悄话。
明雨:“惊蛰,你这男朋友不会对我有什么意见吧?”
惊蛰:“他不是对你有意见。他的脾气就这样,对活物都有意见。”
明雨:“……”
成吧。
这众生平等地厌恶总比单独厌恶要来得好些。
他抓着惊蛰东拉西扯,最后还偷摸着让他警惕点,别被人骗
了还没处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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