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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六章二人世界上(第1页)

两大组织的具体交锋内容,陈旭并不清楚,而且就算知道,他现在也没那个资格前去搅合——所以这时候一知半解的,反而是个好事——既有压力,又有动力,又不至于提心吊胆。

久违的寒假终于到了。

陈旭跟管奕将高晓节和湛晶都送到火车站,再送她们上了火车,如今学校里面留下的,基本上就没什么人了。而跟陈旭有关系的,更是一个都没有——老规矩,吴元带着碧轩回家了,听说吴元老妈特喜欢这个未来的“准儿媳妇”——不过话说回来,像碧轩这样乖巧的女孩,又有几个婆婆不喜欢呢?

湛晶的火车时间是上午,高晓节是下午。把高晓节送上车以后,陈旭跟管奕对视一眼,突然两人的脸上都有些红。

人都走了?

也就是说,现在就是孤男寡女,**了?

难怪高晓节上火车前,脸上露出了一丝玩味的,又带了点酸意的笑容。

好像一直以来,嗯,应该说,自从去年过年时,陈旭与管奕和高晓节之间产生了一些暧昧以来,好像陈旭还就从来没有跟哪个女孩单独相处的机会。

嗯,唯一相处的时间,大概就是跟高晓节的那一个晚上,两人同床共枕,也生了点小暧昧,到了第二天,管奕这个有些吃味的女人就杀回来了。

接下来就到了开学啦,虽然租了一栋大房子,但问题是这房子也太大了。大家都住在这里,自然也少了两人之间近距离接触的机会……再往后到迪拜,再回来,像这种单独相处的机会还真的不多。只是,虽然没有单独相处,可几人之间的关系却是越来越暧昧。

现在,终于等到了一个能够让两个人相处的机会时,反而两人都尴尬了起来。

“呃,我们现在去哪?”陈旭抓抓头皮:“回家吗?问题是回哪个家?”

要说陈旭他们在这里的“家”,倒是有两个,一个在学校附近,是租的房子,一个在郊区,买的别墅。

现在住的别墅是那栋装修好,设备齐全的,要说环境和舒适度来说,比起学校旁边自己租的那栋房子要好太多了。但问题是,那个地方实在是太偏僻,有一次陈旭晚上没烟了,连个烟屁股都找不到,出门地走二十分钟都不可能看到一个活人。没办法,陈旭只好开车去市里,直接搬了一箱回来……基本上接下来一年是不用买烟了。

之前住在别墅里,还有高晓节来烧菜做饭——提前从市买很多食材回来,反正有一个很大的冰箱,买一次够吃一个星期的。但现在高晓节走了,陈旭虽然会烧饭但是他比较懒,而管奕嘛……这个女人什么都好,就是那一手厨艺实在是让人看不下去——还记得仲子语养的那条萨摩耶吗?嗯,就是叫皮皮的那条。

萨摩耶是一种纯白色的中型犬,这种狗成年以后站起来有一个人差不多高,而且皮皮还是条公狗,一身漂亮的白毛,很是高大威猛,天天被仲子语牵出去泡妞。

要是以为女孩子都喜欢娇小的小动物那就错了,像这种大狗,又听话又懂事,尤其是像传说中的白狐一样一身的白色皮毛,很是能够吸引女孩子的眼球。哪怕有些天生有些怕狗的女孩,看到这样漂亮的大狗也想摸一摸——而且萨摩耶的毛很长,摸着特别舒服——陈旭就一度琢磨着是不是乘着哪天仲子语不注意把皮皮拉出去宰了,肉能做火锅,一身毛皮做件皮衣恐怕不行,但决斗够几副手套了。

这条狗是深得管奕的喜爱,所以管奕一高兴之下就亲手给它做东西吃……最后的结果是,可怜的萨摩耶被送到兽医院抢救洗胃,从此以后见到管奕就老老实实的趴在地上,大眼睛眨巴眨巴的,动都不敢动——跟英年早肥简直是一对难兄难弟。

所以按陈旭想,去市里吧,在哪住不是住啊?

对于住处,陈旭倒是并不怎么挑剔,反正无所谓的事情,有个床,那就是个狗窝,有什么条件倒并不是很追求。再说学校旁边那房子也住了快一年了,也没什么不舒服的地方。主要是住在市里的话,做什么都方便,如果在别墅,出来一趟,哪怕是开车,到最近的一个小店也得五分钟呢。

“不,我们先去市买年货,然后回别墅。”管奕的话让陈旭的脸立刻变成了苦瓜,在她们女人看来,恐怕都喜欢这种舒适漂亮的大房子更多于房子周围的方便姓。

看着陈旭的表情有些异样,管奕奇怪的道:“怎么了?那房子你不喜欢吗?”

“没有没有,”陈旭晃晃头,算了,既然管奕喜欢那就去那里住吧,大不了自己辛苦点就是……现在的陈旭,真的不想拒绝管奕的任何一点想法,更何况这也仅仅只是小事一件。

两人说完以后就又沉默了下来,管奕开着车,一副聚精会神的样子,但是陈旭却能够看出她心中其实在紧张。

管奕现在的确很紧张!

昨天晚上高晓节来找她,就说了一句:“机会我是给你喽,好好把握吧……”

什么机会?

自然是跟陈旭单独相处的机会。

管奕对陈旭的心姓,经过了数次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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