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类东西在寻常人家姑娘的口袋里可能会被捧着护着,在席家这里就和米粒的价值没什么区别。
发饰的夹扣都是镀金的,反复佩戴也不会失去光泽。席莫回稍微动了动手掌,珍珠圆润的表面折射出炫彩的光芒,看起来和他刚得到它时一样温润如新。
那年他才刚满二十岁,送夹子给他的情人与他同岁,他们在最好的年华相遇了。
他每每想起,还觉得历历在目,那一夜的雨,伞下的纠缠,年轻人炽烈燃烧的感情,他费劲多年也忘不了。
谁能想到,那已经是上辈子的事了。
这个轮回开始时,十五岁的他在塔楼里醒来,原以为不过是又一个乏味重复的开端。直到他看到了镜中的自己,看到了这枚他原本嫌弃不已的发夹,它竟然跨越了时间的魔法,悄悄陪伴着他走过来了。
或许这一世,也会碰到那个外乡人。
至少当他来的时候,要让他看到这枚发夹原原本本待在头发上,他说过很多次,喜欢这头银发。
席莫回怕那个蠢家伙找不到自己,更怕他再次摔下去,和家族磨磋了许久,才被放进了城里,他又使了一些手段,逼得他们同意给自己每天一个小时放风时间。
马车经过城镇中心时,他总在那一双双畏惧的眼睛里搜寻,企图找到一双沉静颓然的眸子。他思考过各种可能的重逢场面,于是无时无刻不戴着珍珠出门,以便情人第一眼就能认出自己。
今年是最后一年了,要是再不来,就要等下辈子了。
白驹过隙,时光如梭,四十年的光阴也只是弹指一瞬。
时空的错乱给他开了个惊天玩笑。他的情人终究是来了,有着同样年轻俊美的样貌,对他同样地痴迷,可他——
可他再也没有了能供情人亲吻的昳美脸庞。
他们错过了时间,也错过了这辈子。席莫回合拢手指,无法掩盖的细纹攀附在他的皮肤上,他不愿去看,如往常般镇静地将珍珠扣在鬓角,像个二十岁的青年一样,静静望着窗外,等待着情人归来。
黄昏的时候,他坐马车经过一家药房,吩咐车夫下去买了些东西。
他的小情人果然又楞又直,他说了叫他明天再来,果然今天就没有再回来找他。
等到回去时,天色正好将黑。席莫回慢慢走下车子,铁链子实沉,总是坠得脚腕生疼。他早已过了会喊痛的年纪,这会已经能把痛觉当成习惯了。
“老爷,那我就先走了,今天买的东西我还得回去复命。”车夫絮絮叨叨的。
“你去吧。钱找席墨之支就好。”席莫回腿脚不便,车夫上前给他开门锁。
“就怕二老爷那边……”
席莫回不紧不慢动着嘴唇:“他不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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