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好顾宇为数不多的女性朋友来了他的城市。
那可是一个一等一的顶级女神,腰细腿长胸还大,名字叫做白清欢。
他也不知道自己走了什么狗屎运,交了这种朋友。
反正,女神愿意陪他吃路边摊咯。
他心里痛苦,喝了一杯又一杯的酒,喝得有些醉了,心里的话压根藏不住:小白,我真的好喜欢她。
白清欢坐在那里,全然没有了女神的形象,大口吃肉,大口喝酒:谁?
隔壁老王的小娇妻。
你疯了?白清欢蓦地呛到了。
顾宇想了想,我想要去追她,追不到就下药强奸,翻脸报警就发裸照,大不了蹲监狱。我要是连监狱都不敢蹲,哪还好意思说爱她。出来之后,找到她继续强奸她,强奸到让她开始怀疑自己的人生,让她觉得她人生的意义就是被我强奸
白清欢远道而来听顾宇唠这嗑,巴不得在脸上写着不认识他几个大字。
他喝醉了,还要笑嘻嘻的:没事,我就嘴快而已。我要回家睡大觉了,你赶快去工作吧。
白清欢忍不住又唠两句,大概叫他好好工作,好好生活之类云云。
他一笑而过,回到自己的地下室。
顾宇蜜汁三观。
不准学不准学不准学啊!!
大家要热爱民主自由,切勿模仿。
作者的文里,人物与人物之间有关联。
白清欢与诺亚都是隔壁炮友文学,《七日生情,以肾相许》里的人物。
七年深情,白清欢等不来真爱娶她。
她分手,举着花去流浪,看风景喝烈酒。
性事忘忧,顺便睡了只泰迪,本以为是器大活好不粘人,谁知道
孽缘呐~
前任和炮友是兄弟,也是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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