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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第1页)

有一张让周弥影响深刻,食堂阿姨打饭的侧影,很平常的场景,一个面目模糊的女人,手握着扬起的空勺子,里面盛着她的疲惫与麻木,仿佛在那站了小半辈子。教授是这样评价的,在写实派和荒诞主义之间走钢索的罗德尼·史密斯。

有些东西是直通灵魂的,周弥听不懂教授的非人类语言,但真的被那张照片触动了,私下留意过梁执这个人,长得有点帅,而他的相机也很别致,一个银边小方盒子,很复古的模样,牌子有点长,她连着型号一起记下来之后回宿舍搜了搜,以为自己多看了一个零。

原来人家是举着了一辆低配版奔驰在拍照啊。

估计照片里的阿姨也真得在那儿站小半辈子,才能存够钱买这台会拍照的奔驰。

可见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有的人对别人投去关切的目光,只是为了感动自己,比如一个长得有点帅的富二代。

后来他们也说过几句话,在上下课的路上,在偶尔坐得很近的时候,因为没有必要,所以没有特别问对方的名字,这种眼熟却不认识的同学关系保持了近半个学期。

到了期中,周弥接连翘了几次摄影课,准备专业课的小组项目。小组项目的答辩是开放式的,设在系馆一楼,对着中庭,所有人都可以来听,学院里也会提前贴布告,因为她们专业还有点名气,还来了不少校外的人,再加上七八个评审老师,阵仗挺大。

周弥把自己的部分讲完,紧绷的神经松下来,才留意到后排站了一个人,正大喇喇地看着自己,和她的目光对上了也没移开眼睛,似乎还笑了一下。

原来我还记得这个人,周弥收回目光默默想。

在摄影课之外遇到梁执很神奇,但周弥认为这完全是巧合,也许他认识她专业的其他人,又或者他只是路过,看见很热闹,就走进来了。

答辩完回到座位上,周弥忍住了好奇心,她认定梁执的那个笑是因为眼熟,所以一直没有回头。只在所有答辩都结束的时候,才从座位上站起来,那时候梁执果真已经不在了。

和同学们从系馆出来,早过了饭点,周弥有点累,正犹豫着要不要去聚餐的时候,听见有人叫她的名字。

那天下过一场小雨,空气里都是青草和泥土的味道,里很多闲晃的人,散步的老夫妻,遛孩子的父母,谈恋爱的情侣,周弥一回头就看到了等在梧桐下的梁执。

因为他高吧,还有点帅,周弥想。

那种一眼望去不会被忽略,再打量又十分耐看的帅。

梁执朝她走了几步,停在半途:“你真是这个系的啊。”

他的语气里是有一点惊喜的,可周弥脑子懵住了,所以没听出来,只应了一声:“是啊……”

本来一起走的几个女生都停下了脚步,瞧了瞧梁执,交换了一下眼神,和周弥打个招呼,很自觉地走开了。

“摄影课,记得么?”

“记得。”周弥心想,我知道你是谁啊,摄影课上的大名人,偏不给你这个自信。

梁执扬了扬手上的笔记本:“你的,上面有名字。本来准备课上给你的,但你好几次没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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