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跟李小明的明星超市合作,就是她“支持国货”的第一步。
沃尔玛这个时候已经在首都开业了,接下来几个经济比较发达的一线城市也会接连开起来。
甘省相对来说比较贫穷落后,可能第一时间不在沃尔玛的选址范围内。
但那也是迟早的事。
既然已经知道敌人回来,当然要早早地做好应敌的准备了。
总不能等人到大门口了慌里慌张地去,那就是打没要准备的仗了。
这样目光短浅的人,也肯定走不长远。
施向南不是,李小明也不是。
因此李小明搞定了阮美香那边之后,施向南就很干脆地答应了跟他签合同,合作。
因为李小明只限制了连锁超市、和百货商店这种像是缩小版的超市的竞争对手。
因此西施食品厂其实签了合同对自己的发展也不会有什么妨碍。
因为施向南本来的打算也只是在西施食品厂做大型批发、这个路线稳固的基础上,自己慢慢地做一个零食品牌店出来的。
类似后来的良品铺子和上海炒货那种。
而这样的零食店不在跟明星超市签的合同限制范围内。
签合同前施向南还专门跟李小明透露了一下她往后的这个安排,李小明也是回去跟公司的高层开会讨论过后,确定跟他们的连锁超市不存在太大的竞争关系,这才答应下来,双方签合同的。
签了合同之后,阮美香也就不再给甘省内的百货商店供应西施食品厂的货了。
但是明星超市暂时还没有踏出省外,省外阮美香的生意还是照样能做。
而且她从施向南那里拿的货,本来就基本没有在省内卖多少,绝大多数都是往省外走的。
去了远处才能要提高价格、挣得更多不是!
在甘省内西施食品厂的名气那么大,他们的收购价格以及大批发商拿货价格,消息灵通的人早就知道了。
就是消息不怎么灵通的人,稍微花费一点心思去打听一下也能打听到。
西施食品厂的价格在那里摆着,阮美香批发给的价格太高,别人就算因为她垄断了西施食品厂的所有瓜子花生,只能从她这里拿货,背后也肯定会难免嘀咕几句不好听的。
当然,一些预算没有那么充足的人,可能还会有另一个选择——
不进货。
不卖瓜子又死不了人。
这毕竟只是一种零食而已,吃得到当然好,吃不到很多时候也无所谓。
它不是不可或缺、不可替代的米面这些东西。
当然,最重要的是,阮美香单打独斗搞出那么大的家业来,她的商业眼光是肯定不容置疑的。
只看她富裕了之后还不忘建造福利院、做各种慈善,就知道她也是很有社会责任心的人。
这样的人,不可能想不到外资企业进军国内市场后对本土企业造成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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