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赵云又点了点头。
“这不应该啊,不合常理啊!”萧铮捂着脑袋一股崩溃的情绪涌了上来,“成骄的人不懂得战术心理学么,正常人看到中间容易走,所以在中间要安排人手把守的啊,为什么我那边有个什么四大高手的野鹤在阻拦。我可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给他打倒的啊。”
红舞默默地指了指自己来的方向说道:“其实我那边也有只狐狸在拦着。”
萧铮觉得被打脸了,当初他可是信誓旦旦的说着中间这条路谁走谁傻,现在看来他好像才是最傻的那一个,尴尬了。
“好了,别纠结了,都到了这一步,前面就是后台了,听,这声音。”红舞示意他们都安静下来。
“兰菁菁!女神,我一直支持你!”
“加油,加油,为你喝彩!”
“偶像,偶像,偶像~~”
“大才女,快出来,我们都等不及了。”
他们已经能够听得到了,那些热情的歌迷和粉丝的欢呼声,“她很厉害,喜欢她的人真的很多。”红舞闭上眼睛听着那热情澎湃的欢呼声。
“菁菁一直都很厉害,她也喜欢唱歌,这是她的梦想,她很努力,从小便是如此,她一直都不想让那些爱着她的人失望。”赵云眼圈也有些红,如此才最能感受到她的人气以及在演艺道路上的成功。
“所以,才不能让她的梦想被那些人变成赚钱的工具,她喜欢唱歌,那就应当堂堂正正的站在舞台上,带着自己的心意和向往,去歌唱。不然,再美的百灵鸟,失去了自由,也发不出那天籁之声。”萧铮目光灼灼,这已经不是赵云或是兰菁菁一个人的事情了。兰菁菁的声音也传来了,萧铮不懂得音乐,更没有太多欣赏的细胞,不过,他还是听出了悲哀。
我们的回忆,从不喧哗,安静的像一个傻瓜。
荏苒的时光,没有傻瓜,享受着一个人的喧哗。
感情的世界,太聪明,我不懂。
物质的我们,行错就错。
未来有多远,彼此在伤害。
任由我挥霍的,我的爱,不在了。
我是一个傻瓜,走错路的傻瓜。
我是一个傻瓜,爱错人的傻瓜。
你是一个傻瓜,太痴心的傻瓜。
你是一个傻瓜,好狠心的傻瓜。
如果有一天,我们在遇见。
就算不是彼此,就算不是你我。
聪明些,别再做一个傻瓜。
这是兰菁菁自己作词作曲演唱的歌曲,叫做傻瓜,赵云也是第一次听,她的音色很美,可这一次似乎是在忍耐,在颤抖。有不甘,有委屈,有绝望,有无奈。
“这首歌,不该这么唱的。”赵云喃喃自语着,她不该去唱这么悲伤的歌曲的,这一切都是因为成骄!
“别感伤了,都准备好了么?”红舞问着身旁的两个男人。
“那当然,我都是时刻准备着,到是你们,如果我们失败了,恐怕等着我们就是牢狱之灾了,就算成功了,那我们也不再是纯白了,在这花都,我们就真的是怪盗团了。”萧铮打了一个哈欠,好似这一切也不是那么的重要。
“纯白?我白过么?嗯,皮肤倒是挺白的。”红舞自恋的开了一句玩笑话,让两个人都稍微轻松了一些,其实他们都知道红舞皮肤是小麦色的,离白也差了很多。
“走吧,破坏这场演唱会,将她偷出来。”
赵云坚定地说着,一脚踹开了后台的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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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作诗还行,词的话是完全不会的,都是自己瞎哼哼,哼出什么就写了什么,这也算是为了塑造兰菁菁这个人物写的第五首了。之前的有两首写在《我的医仙老婆》六十九章和七十章这两章里了。不过医仙里的兰菁菁是在这本书这个时间点,两年以后的兰菁菁。
这两本书其实是没啥关系的,就是人物之间偶尔会来回客串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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