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道天走后,刘静又来到秦城。她喜欢这座城市,喜欢那些彬彬有礼的沙滩男,他们总向她这个年龄可以做他们母亲的女人大献殷勤,不仅因为她是新世隆酒店的现任总裁,也是她普通外表下与生俱来的气质和优雅的举止。
北京上流社会卖弄浮华的生活已距她很久远,远得仿佛生在上个世纪。在秦城的日子,她很少有空虚的感觉。白天,忙着处理饭店的事务,晚上,陈曼则安排她去参加一些宴会、看话剧,或作为贵宾,去光临某一对当地夫妇的婚礼。偶尔,她空虚时,也会接受某位大亨或某个举止潇洒的当地青年的邀请,去某家夜总会跳跳舞,去卡拉ok唱唱歌。
她在高兴时,会唱北国之春,更多的时候,则是听别人唱。总之,她在这里,总是受到礼遇,受到赞美,比在北京的生活丰富得多。
而且,新世隆酒店的生意一直不错,每天平均有八成的入住率,堪称财源滚滚。刘静有自知之明,她并不认为酒店的好业绩是自己的功劳,新世隆有一个很出色的管理班子,她即使不来上班,生意照样如常运转,犹如海关长不在海关,过境的车流照样会滚滚而来。
这种清醒,使得刘静在秦城的日子,有更多的时间,打或安排自己丰富多彩的业余生活。
这天晚上,她接到隋唐的电话,请她去一家新开的夜总会跳舞。隋唐是个本地人,三十多岁,长得健壮、帅气,言谈举止风度翩翩,颇有些绅士风度。他自称做对外贸易,在秦城开了一家公司。几天前,总裁助理陈曼介绍他们认识后,隋唐陪刘静吃过一次晚饭,吃饭时,她现隋唐很幽默,给她讲了不少令人开心的笑话。她对他的印象很好,所以,接到邀请,她想了想,就同意了。
隋唐陪她在包厢吃完饭,又到舞厅跳舞。他的舞跳得很棒,带着她轻盈地旋转,这种旋转,使她恍惚回到了自己的少女时代。隋唐彬彬有礼地向她献殷勤,却没有任何非分之举。刘静感到非常开心,只要不动真格,和年轻男人**还是很让人开心的。
午夜前,刘静喝下隋唐特意为她点的一杯咖啡后,就离开了夜总会。隋唐提出送她回酒店,她同意了,可刚上车,刘静就迷糊过去。
她重新醒过来时,已是第二天清晨了。
腰很疼,睁开眼,现自己不是睡在新世隆饭店总裁套房松软的席梦思上,而是睡在简易的木板床上,房间里没有电话,也没有落地窗,只有两把破椅子。透过铁栏窗户,看见窗外是荒凉的田野,这很像一座被遗弃的荒村野店。
她明白出事了,一惊之下有点魂飞魄散。
“隋唐,隋唐!”她歇斯底里地大喊起来。
紧闭的门开了。
隋唐走了进来,他好像一直守候在门外,一夜没睡,眼睛里充满了血丝,举止却依然彬彬有礼:“刘总,早上好!”
刘静急切地说:“隋唐,这是什么地方,快送我回去!”
隋唐没说话,耸了耸肩,梁淑奴穿着一身猎装走了进来。她对着刘静笑了笑:“刘总,如果您一定想知道的话,我可以告诉你,这是一个没有人烟的小村子,居民们都搬走了,此处距秦城有一百二十公里!”
刘静惶恐地问:“你是谁?”
梁淑奴说:“我是谁并不重要,我只是想遗憾地通知你,你被绑架了!”
刘静:“你们要干什么?要钱?送我回饭店,我可以给你们!”
梁淑奴优雅地一笑:“刘总,您不必破费,已经有人为你付了钱了!”
刘静一时心乱如麻:“那你们要干什么!”
梁淑奴:“你很快就会知道,乖乖呆在这里,别喊,别跑,也别寻短见,否则,我会让我的手下对付你,他们早就盼着你歇斯底里,好让我下命令。对付女人,他们可是行家!”
隋唐早收起了绅士风度,脸上泛着狰狞的笑。
刘静绝望了。尽管她不知道到底是为什么,却清醒地意识到,她是落入绑匪的手中了。
现在,就别指望警察了,也许,在这个世界上,只有神通广大的莫道天能救她。
刘静当然不知道,就在昨晚她私下去赴约不久,莫道天责成霍雷派出的几名卫士,已经以商人的身份赶到秦城保护她。当保安头目找到陈曼,询问刘静的去向时,陈曼说,听刘静说,她去参加一位当地朋友的晚餐了。
保安头目问:“她那位朋友姓什么?吃饭的地点在哪?”
陈曼说:“我只听刘总说过,我也不认识她的朋友,更不知道她在哪吃饭。你们别急,也许晚点就会回来的!”
保安头目点点头,陈曼心里却在笑,刘静也许永远都不会回来了。
这天傍晚,在东北某省境内偏僻的废弃农场内,三辆面包车动了。它们载着马军率领的特别行动队的全体成员,沿着曲折的山脉,经过一夜的疾驰,次日凌晨,登上了飞往玻利维亚的飞机。
马军刚进机舱,就看见几个人已经在等候他们了。一个男人率先迎了上来,自然是霍刚。他们亲热地拥抱在一起。
霍刚说:“老伙计,招呼你的手下到自己的仓位休息,我们商量一下行动方案!”
马军回头向身后的弟兄们做了个手势。
二十名行动队的队员乔装改扮,快地上了飞机。
天还没亮,空气中冷森森的。
马军不禁打了个寒噤,他看了看窗外黑沉沉的天空,问:“谢小姐好吗?”
霍刚说:“她很好,她让我代她向你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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