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门市一家路边小吃摊上,羽凡和雷明三人围坐在一起,吃着热腾腾的狗不理包子。
“羽凡,咱接下来干啥?去监狱吗?”
把一个小包子两三下嚼完咽下,雷明喝了口豆浆后看向羽凡。
“去监狱干什么?”
慢慢品味着狗不理包子鲜美味道的羽凡,听到雷明这话,眉头一挑,狐疑的问。
“先把人救出来啊,一个老太太在监狱里待着多遭罪。”雷明理所当然的回答。
“…脑子是个好东西,唉,可惜啊~”
羽凡似笑非笑的摇了摇头,阴阳怪气的说完,继续慢条斯理的吃着小包子。
“羽凡你啥意思啊?我咋就没脑子了?”
这个梗雷明当然知道,只见他郁闷的把碗一放,瞅着羽凡不解的问。
“咱现在是法制社会,你懂?
如果咱们真像你说的那样什么都不顾的去监狱抢人,虽然以咱们三个的能力绝对没啥问题。
但我们一旦真这么做了,那性质就会变的完全不一样。
劫狱这个罪名,够咱们在监狱待半辈子的了。”
羽凡喝完碗里的甜豆浆,抬头缓慢的解释。
“可是那些公关里的人,把一个卖玩具枪的老太太判刑就合法了?”
羽凡话中的意思,雷明听明白了,可他依旧有些不服气的反问。
“这个嘛,就是个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学问了。
法制社会,大家都在法制的框架之中,规矩在那摆着,它是在明处,属于死物。
而人是在暗处,要想躲避明处的东西,活物和死物斗,方法还不是有的是?
这也是那些打法律擦边球的人常玩的伎俩,就像你所说的这个事。
他们利用死法的边框,来套在玩具枪上,玩的是断章取义,和以权谋私的把戏。
可无论再怎么说,他们也是属于有法可依,占住了所谓的理。当然,他们同时也选择性失明的瞎了眼。
而我们如果去劫狱,那就是完全违法了,连个理都不占。
说句不好听的,我们若真的那么做,警察就是把咱们就地正法,当场枪毙了也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见雷明还是不服气的样子,羽凡只好略微详细的解释了一番。
“那按你的意思,咱们该咋办?”
羽凡这话让雷明彻底泄气了,他无奈的问。
“找证据。”
羽凡嘴角一扬,笑道。
“啥证据?”雷明好奇的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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