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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教训(第1页)

两辈子都是光棍,这辈子还在苦苦等待第一个老婆的李元嘉,很难体会到今年四十岁的李世民此时的心情。

长孙十三岁嫁给李世民,十八岁生下第一个孩子,然后一同经历了反隋、立国、杀兄弑弟、逼父退位等一系列的艰难险阻,并且共同孕育了七个孩子……

这种感情,没有任何人能够替代。

所以由不用人磨墨想到长孙,由此黯然神伤,再由此迁怒于自家弟弟,脸色开始不善这种脑回路,就算李元嘉上辈子是个精神科医生,他都猜不出来!

好在猜不出老李的心态,但是察言观色的本事李元嘉还是有的,眼看情况不对赶紧就缩了缩脖子:“二哥,您先试试我这笔墨纸砚……等您试完了,我还有好东西奉上!”

“嗯?还有?”

李世民下意识的看了一眼那几个箱子,果然还有两个没打开的。

好奇心终于压过了不爽,李世民眯了眯眼睛,不动声色的拿起了手中的狼毫,在李元嘉拿来的白纸上面开始写起了他最喜欢的飞白:“高轩暧春色,邃阁媚朝光。彤庭飞彩旆,翠幌曜明珰……”

一首《元日》,正是李世民自己的诗作。

李元嘉当然不会不知道,所以只是看了开头的四句之后,立刻就拍手叫绝:“好字!不过臣弟觉得这首诗写出来,可就把二哥您的这一首飞白给盖住了……啧啧,好诗!好诗啊!”

平心而论,其实李元嘉不喜欢飞白。

或许是因为后世看惯了宋体字、黑体字和楷体字,李元嘉更喜欢四四方方,规规矩矩的文字,而这种先入为主让他没办法接受华丽而不实用的飞白,也欣赏不动古人的草书、行书。后来为了活字印刷,他又故意开始改变自己的书法风格,开始一点一点的向标准宋体靠拢,直到现在进度已经过了大半……

但是对于李世民的诗,李元嘉还是很佩服的。

当然这里所谓的佩服倒不是说唐太宗的诗有多牛,能和盛唐的那些诗坛大佬们掰掰腕子什么的,纯粹就是因为李世民的诗作功底完全超出了李元嘉的意料!

说白了,还是先入为主在作祟。

以前不知道的时候,李元嘉以为自己的这个便宜二哥应该就是个马上皇帝,权谋高人,对文学什么的也就是一般文人的水准。没想到前两年听到李世民写的那首《赐萧瑀》,才知道原来“疾风知劲草,板荡识诚臣”竟然是他的手笔!

虽说“疾风知劲草”不是他首作,可是能用好也是相当了不起的,至少比起李元嘉来强了不是一星半点!

所以如果不去和李哥、杜哥他们比的话,作为一个皇帝,而且还是在历史上赫赫有名,主要精力和时间都用在治理国家、勾心斗角,甚至女人身上的皇帝,李世民能够写出不错的诗作来,已经让李元嘉很佩服了……

“这纸……不错!”

在写了两行字之后,虽然心中颇为惊异,但是李世民的脸上却只是轻笑着点了点头道:“墨在纸上凝而不散,浓淡适宜……好纸!就算是比之李家纸坊的贡品,也不差什么……不,甚至还要好一些!”

说完之后抬起头来,李世民含笑问道:“这就是你那造纸作坊造出来,打算在长安和洛阳贩卖的纸张?”

“咳咳,是灵夔的作坊造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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