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配上她在济城欧亨利美发店之中用发棒火钳烫出来的欧式大卷发,怎么瞧都是行走在沪上最时髦的现代新女性,革命的先锋人。
她这一的做派与打扮,一定会吸引到郑公子的注意吧?
听说那郑公子随着他的父亲走南闯北,见识过各地的名媛与淑女,但是刘明珍觉得,那些女人一定没有她这般的青春靓丽,没有她这样能够抛却自我的对于自由的渴求。
所以,他们两个人一定会变成无话不谈的知己,而她也会从一个普通的红粉知己最终转变成为郑家少爷生命之中,唯一的挚爱之人的。
想到这里的刘明珍就不由的哼起了一首黑胶唱片之中的小调,而她却不知道,她这种十分适合诵唱山东梆子的嗓音在唱起这江南水乡的软侬歌谣的时候……是多么的令人无语。
就连公馆之中公认的品味最差的大秦妈,都放下了刮土豆皮的勺子,用足有胡萝卜粗的指头堵住了她的耳朵。
孤苦狼嚎的,知道的是在唱小曲呢,不知道的还以为初家人虐待亲戚呢。
在这魔音灌耳的氛围之中,若说最淡定的人,那肯定是初雪了。
因着她们两家人因为血缘关系走的近些,而她的年龄又与表姐极其的相仿,打小她就见识过了这位姐姐与众不同的地方。
早已经习惯了对方的性格的初雪,觉得自家表姐只是在自己的屋中大声的唱曲罢了,也并没有做多么出格的事儿不是?
可是,初雪到底还是低估了刘明珍对于自由女性的理解能力,她曾经劝过多次的话语,在今天晚上的餐桌上,刘明珍将其抛的一干二净。
“郑公子,我是刘明珍啊,怎么你不记得了?上一次济城救灾慈善晚宴上,我就坐在你的隔壁啊?”
当刘明珍主动的进行自我介绍并用十分生涩的动作朝着郑公子眨眼睛的时候,坐在他们对面的初老爷与自己的世交郑团长那脸上的震惊,可是明明白白的袒露了出来。
从不曾见过自己的父亲有过这样的失态,初雪心中暗叫不好,赶忙就用她穿着青色小布鞋的脚丫,轻轻的碰了她的表姐一下。
谁成想,她的好意提醒,却不曾引来那位姑娘的任何感激,刘明珍反倒像是看傻瓜一般的侧过头去,用眼神示意初雪:你踢我干嘛?
我这新穿的裙子呢。
气的好脾气的初雪,只能用眨眼睛来压抑住自己想要翻白眼的冲动。
就在这饭桌氛围实在是过于僵硬的时候,坐在刘明珍身侧的郑继成却是轻笑了一下。
他将自己修剪的干净整洁的右手攥成了一个拳头,就撮在了自己的下巴底下,微微歪斜着身子,用一种极为轻佻的姿态朝着刘明珍挑了挑自己的眉毛:“这般漂亮的女孩,我怎么会忘记呢?”
“让我想想,你姓刘,一定是济城赫赫有名的‘第一美女’刘明珍小姐吧?”
“顺发贸易行就是你家的产业,我记得你们家还经营着一间特别有名气的皮货毛料的铺子,专门将东北的好皮子,贩售到济城之中。”
“怎么样,刘小姐,我说的没错吧?我对美女的关注度,可要比你想象的更高哦。”
说这一番话的郑继成的话语流畅,就像是真的已经关注了刘明珍许久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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