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选择这么早过去。
一个是因为北街黑市开的早,关的也早,持续时间很短,一般到中午上午八九点就结束了。
毕竟是私底下交易,不能放在明面上来。
大家偷偷摸摸的干也就算了。
而另一个原因是今天是生产队集体砍柴的日子。
冬天了,柴火的消耗量很大。
仅靠收获粮食的秸杆,根本无法维持柴火消耗。
所以必须要经常进山砍柴。
李长歌没有提前跟小队长请假,也不好请假。
主要是小队长是他亲二叔。
二叔做事情向来是赏罚分明公平公正。
不会因为你是他亲戚,他就会偏袒你。
毕竟是退伍军人,还是每年都要交党费的那种,心中有那种大公无私,甘愿为人奉献的精神。
这是他在这本书里设定的一个绝对正派角色。
给主角提供了不少的帮助。
李长歌加快脚步,要赶在进山砍柴之前回来。
只能说幸好昨晚吃了一顿烤肉大餐。
一觉醒来,精神满满,体力充沛。
腿脚有的是力气。
七八里的路走下来,仅仅用了一个小时。
这速度都快赶上慢跑了。
要是放在穿越前,以自己经常坐在电脑前打字,不怎么运动的身体,根本做不到这种程度。
也算是因祸得福,有了一个好身体。
快到北街黑市的时候,他取出了存放在空间里的麻布袋,在里面放了三块两斤的猪五花肉。
循着记忆进入北街黑市。
北街黑市的门口一直有几个老头老太太坐着。
这些人是望风的。
要是外面有什么突发状况,他们就会第一时间倚老卖老,拖住想要冲进北街黑市里的人。
给里面的人收拾东西撤退,争取充足时间。
李长歌这身打扮。
又是戴着帽子,又是蒙着脸。
又背着一个麻布袋。
低着头急匆匆的往里面走。
不想让人发现自己的长相。
一看就是进去交易的。
穿过一条长长的小巷子,大概几十米的距离,拐个弯,就来到了北街,呼啸的寒风还在吹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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