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了自己没有金手指的陈风,那是心灰意冷,除了无所事事就剩胡思乱想。想着可怜的自己现在在哪里也不知道,是古代还是未来也不知道,是在外星球还是在地球更是不知道。
到底是凡人星球还是修仙星球,也是不知道。总之现在的关键情况就是啥都不知道,村子里的人个个都穿的像乞丐似的,从服装上也看不出是哪朝哪代。
如果能到外面去看一看就好了,也许能从外面人的身上看出一点端倪来,可惜自己年龄太小,出不了门,也没有办法看到外面的世界。
唉,真的是没有办法,如果自己是投胎在一个稍微大一点的城镇也是好的。至少城镇里人来人往的,哪人都有,多少能听到一些消息。不像自己现在在那么一个孤零零的小村子里,村民也没个有见识的,除了知道一些家长里短的破事,别的啥事都不知道。
如果自己有机会到外面去看一看,或者能见到外面来的人,那就有可能从外面的人身上知道些什么。
可惜这样的机会不是想有就有的,自己没有那个能力,只能慢慢的等机会的出现。
终是有一天,睡梦中的陈风被嘈杂声吵醒。睁眼听听外面的动静,村子里出现了各种嘈杂的声音,和平时整个村子鸡不鸣狗不叫的安静完全的不同,应该是村子里来了很多外面的人。
知道村子里来了外人的陈风,也顾不到自己饿的咕咕叫的肚子。费劲的从床上爬起来。听见动静的妇人跑进卧室,见儿子醒来就急吼吼的想下床的样子,遂伸手把小人儿从床上抱起,来到屋外厨房处随便抹了一把脸,这才把小人儿放在了地上。
刚下地的陈风光着俩脚丫子就奔着大门外走,这举动把妇人吓了一跳,伸手一把抓住儿子。
被抓住的陈风哪里肯干,拼着命的要往外奔?看见儿子不管不顾,拼命也要往大门外跑的样子,再加上外面人声鼎沸的嘈杂,妇人觉得自家这小子定也是一个喜欢热闹的主。
看这架势,这是拼了命的也要出去看热闹不可:“小啊,你这是想出去看热闹去?”陈风是拼命的点头,还用手指着最热闹的那个方向咿咿呀呀的叫个不停。
妇人这回算是明白儿子是啥意思:“这你也不能自己去呀,就你这一步三摇晃的,别被别人踩着。算了,还是娘抱着你去看看吧,真是的,也不知道你啥时候才能学会说话?真是愁死为娘了”。
哎哟,老娘这还发起牢骚来了。不会说话这能怪我吗,我自己也很急啊。可是这有什么办法呢,老天爷总是不想让自己开口,急也没什么屁用,徒给自己增加烦恼而已。
妇人抱着陈风来到村子中间,朝一座还算像样的土坯房院子走去。陈风远远看到了,有很多的人正在那里围着,好像是在往车上装粮食的样子。陈风的眼睛在人群中扫来扫去,寻找自己想要看到的目标。
终于他在马车边上看着几个拿着长武器的家伙,他们中有几人身上穿的衣服好像和别人的不一样,看这几人衣服的颜色红里带着白,白里带着灰已经十分的老旧。
陈风觉得这衣服的颜色原本应该是红色的,可能是衣服穿的时间太长,因此败色太厉害。这大热的天,那几人穿着这看上去好像就很厚的衣服,一个个热的是满头大汗。
陈风死盯着这几个满头大汗的家伙的衣服看,越看越觉得这衣服的款式很眼熟,好像是在哪里见过。
这么熟悉的款式,自己一定是在哪里见过的!那这到底是啥款式的衣服呢?陈风把那最少两年多没有怎么开动过的小脑袋哗哗哗的转动起来,开始扫描这衣服的款式。
猛然间他想起来了,这好像是鸳鸯战袄。鸳鸯战袄,对,这就是鸳鸯战袄,大明军队的标准制式战服,火红色的鸳鸯战袄。可看这几人身上鸳鸯战袄的破烂程度,少说也穿得有十年以上,那火红的颜色早就不火红了。见到这几人的鸳鸯战袄,陈风有些小激动,鸳鸯战祆都出现了,这里铁定是明朝没错了。
没想到自己投胎没有投到未来,反而投到了过去。这投胎不应该是投到未来吗?咋还能反着投的?难道这投过去还是投未来得看运气,那这投胎的随机性也太强了些。
终于知道自己在哪个朝代的陈风又开始兴奋起来,大白天的,还在自己老妈的怀里,就开始做起了梦。
心里暗暗发誓:这是在古代,这是在明朝,这辈子老子终于抢了个先手。老子要自强,老子要疯狂,老子要在古代无法无天,无所畏惧,无往不前,无所不用其极,玩出不一样的花样。
当然说是这么说,但自己还是要有一点点自知之明,必须先了解一下现在的情况。如果是在大明中早期,那大明的国力还是很强盛的,随便搞事,怕是会丢掉小命。如果运气好,真的是在大明中早期,那老子就乖乖的做个乖宝宝。认真的挣钱,小心的做事,低调的做人,让自己在钱堆里老去,也不失为一件快事。
要是这个时代的官府欺压百姓太厉害,还没有地方伸张正义,而老子又不愿受这个鸟气,又没有这个能力敢造反,那老子就漂流海外找个岛屿,自己去做岛主称王称霸。娶上几个老婆,生一大群孩子,快快乐乐过完一生也不错。
可万一是乱世,那就不一样了,老子就先挣点钱,再打条船,在招募一群志同道合的人,一样先找个岛屿藏起来,等天下太平了再出来,或者老子也学李自成,做个枭雄争霸天下也不错。
想到开心处,陈风忍不住咯咯咯的笑出声来,把抱着自己的老娘吓了一跳:“儿子,你这是瞎开心啥?看着人多,有这么开心的吗?”听到老妈的诉说,陈风还是从自己的白日梦里回过神来。
看看眼面前这一片穿的破破烂烂如同乞丐一群男男女女。再看看,抱着自己的瘦得如同骷髅的老妈,又低头看着自己,这大洞小眼破烂的不成样子的开裆裤和自己那双像瘦得如同牙签一样的小手。
陈风心里暗暗的叹了一口气,真是想的太多了,就家里现在的这个鬼样子,如果不想办法做出一些改变,自己早晚会被饿死。现在就开始想那些有的没的有个屁用。
老子现在最最最重要的,是想办法先解决现在吃不起饭的问题。必须要先解决吃饭的问题,先让自己活下来。只有让自己活下来,才能有今后更长的路走。
要想让自己活的长还要活得好,首先老子需要先定个人生小目标,先挣钱改善家里的基本生活条件。最低也要保证自己长大成人前别被饿死冻死才行,但从现在的家庭条件,自己不想办法挣钱买吃穿,饿死冻死是早晚的事。
但是在完成人生小目标前,自己必须要先做两件事,第一件,要想办法让自己上辈子掌握的那些知识名正言顺的展现在世人面前,而且还要想好如何才能让所有人都感觉自己会那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是正常的!
第二件事就是自己要尽快学会说话,不会说话的自己,肚子里的知识就是个摆设,屁用没有。就靠自己这细胳膊细腿,还没20斤重的体型,别说是出门去找生存,只怕出门后自保的能力都没有,就算随便遇着一只小狼小狐狸的小动物也能把自己弄狗带了。
可要如何才能让自己所掌握的知识能合理的展现在世人面前,这个事情想要计划好是有非常高的难度的。
从这天开始,陈风每天的事情就是绞尽脑汁的想办法,想办法,想办法。想了很久很久,在想死了无数脑细胞,排除了各种各样不合情理的想法后,最后确定利用古人迷信的特点,用装神弄鬼的方法来展现自己所有会的东西都是有出处的方法才是最合理的。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其实也挺难的。
如何让人相信自己的本事是仙人神授,还要不因为神仙神授的事情被人把自己当成山精树怪来烧掉,这个分寸是很难拿捏的。
但是只要想到了方法,自己在一些特殊的时间,特殊的条件面前,寻找合适的机会,并巧妙的利用这种机会,还是有可能成功的。
自从知道自己所在朝代并且想好办法之后,也开始在为自己的疯狂想法做准备,除了仔细推敲执行细节外,也开始仔细把自己所学的知识,把自己认为可以挣钱的方法是想了一遍又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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