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顺,你昨天是在哪里遇见他们的?”
“就在以前咱们采集蒲公英的那片山坡上!”
“走,咱们再去那里碰碰运气!”
张顺所说的山坡,是一道巨大的缓坡。
缓坡之上,长满了高大的蒲公英。
这个时候,正是蒲公英广泛开花的时候。
一朵朵向日葵花盘般大的蒲公英花朵,绽放在阳光下。
远远看去,金黄一片,很是漂亮。
只不过,想在这些巨大植物当中找到能食用的花朵或者是叶片,那是微乎其微的。
要不然,也不会剩下这么多的花盘,立在这里任人观赏了。
“哥!念姐!就是他们,在那里!”
姜念向不远处看去,一个巨大的蒲公英花盘之下,正坐着几个人。
几个人里,一男四女,其中两个人手里还拿着麻袋。
麻袋里,鼓鼓囔囔,看来今日他们的收获不错。
四个女孩,姜念都是见过的,可那个男人,倒是面生。
那是一个五十出头的男人,个子不高,其貌不扬,可几个女孩似乎都有点讨好他。
张翔看清男人的长相,忽然出口,“什么是他?”
“认识?”
张翔摇了摇头,“见过几面,谈不上认识。”
“他是什么人?”
“那人叫做宋立民,是天狼佣兵团团长宋毅的亲叔叔。”
姜念没想到,那男人还是个大有来头的人。
“那咋办?难道我那顿打白挨了?不过——也不是没办法!”
别看张顺年纪小,脑袋瓜子倒是活泛。
他眼珠一转,“识时务者为俊杰!哥,你不是教过我这句话吗?要不这事就算了吧!等哪天姓宋的不和她们在一起的时候,咱们再去找补回来吧。”
“晚了!”
“什么?”
张顺听见姜念的话,眉头紧皱。
“念姐,什么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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