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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第1页)

自从察觉到有武林高手潜入山头,癫婆娘等人心里便明白,这是当年他们夺宝时留下的祸患。‘正瀚镖局’李正瀚死了,而他们又抱养了最后一个接触了李正瀚的猫儿,自然是要受他人怀疑,以为宝贝已经落入他们手中。

本以为就在这山清水秀之地老死也不可,却七年过去了,终究是有人寻来。

作为斩猪刀等人,实属冤枉,本来没得到宝贝,却还惹了一身骚。至于解释,江湖是不听解释的地方;听解释的地方是朝堂,而朝堂却是最会扭曲事实的地方。所以,多说无益。

作为癫婆娘,却是决心要护得猫儿周全。这几年,若不是有猫儿,自己怎会笑得如此开心?生出这些感动?七年,足以。

所以,在察觉出身份暴露后,众人合伙将猫儿骗走,若能抵过这场浩劫,便从此归隐,日后抱抱猫儿的孩儿;若抵不过,猫儿亦不用陪着这些老家伙下葬。至少那宝贝的秘密,就随着猫儿的马儿,一同,颠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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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儿下了山,心中怀着对娘娘、叔叔们的不舍,开始了四下搜索美男的活动。猫儿想着,等这次的任务完成后,就回老家去祭拜爹娘,爹娘看见自己占山为王了,在天之灵一定非常开心。

猫儿的坐下马叫‘肥臀’,是外邦进贡给‘离国’皇帝老儿的千里马,却被猫儿给抢劫了回来,变成了自己的坐骑。

要说这马儿通体红亮,蹄子粗大,四肢健壮,臀肥齿白,跑起来就跟一阵红色的风似的。

可惜……这‘肥臀’自从跟了猫儿,又被猫儿赏赐了这么一个好名字后,就开始懒散了。每天陪着猫儿晃悠悠地出去打劫,然后又晃悠悠地回去做饭,接着再出来打劫。每天,加里加外不过十几里的路,还得说算上来回的。日子一久,‘肥臀’也懒得动了,就跟着猫儿一样懒散度日,每天去山下摆个造型,打完劫,回去,啃草,睡觉。

要说此次下山,‘肥臀’和猫儿是都有些兴奋的,刚开始‘肥臀’在猫儿的驱使下,还能撒开蹄子跑上一跑,再后来,就走一段,跑上一段,愈发觉得世界没什么不同,不如回山头啃草去。

就这样,猫儿背着干粮,用石块丢鸟烤着吃,走到哪里探测到哪里。猫儿不招蚊子,就更不喜欢进屋子憋得晃。一路上风餐露宿,却正值春意阑珊,睡到野外更加清爽。

一路上,猫儿不是蹲在繁华街道,就是歪着头勾眼看着行人,那两只眼犹如点燃的爆竹般,霹雳扒拉地闪烁着异常光束,可这瞧来瞧去,不是这个一笑牙齿漏风,就是那个歪瓜裂枣,平时瞧着这些人还都人模人样地,怎么一到真用上时,就都是残次品了?

猫儿郁闷,心想着,若不做好这次的事儿,保不准一回去,就得让师傅们埋汰死,再也无脸见人了。

猫儿满离国地跑着,但凡听见哪里某个公子如何如何,就一头扎过去,非要看上一两眼不可。一时间,但凡有些姿色的公子都不敢出门,直听说江湖上出现一个采草大盗,蒙着面,专挑半夜偷袭入房,凶悍得不得了。而最让他们接受不了的,却是那菜草大盗竟然看了一眼后,就随手把自己丢了,口中还不无感慨:咋又是个残次品?

残次品?怎么会是残次品?单这一句,就够那些俊俏公子晦上半天气的。自己明明是玉树临风貌赛潘安嘛。没有眼光!没有品味!怪不得做那采草的不屑勾当!

猫儿一路风尘仆仆,却一直找不到另自己心如小路乱撞的那个人,又听人说皇城美男如云,这才憋了一口气,策马扬鞭飞驰到了最繁华的‘离国’皇城。

承载着最后的期望,猫儿由‘离国’城门策马奔入,本来想收入城费的官兵眼尖得都能冒油,一看猫儿虽然风餐露宿了点,但那身衣服,不是出游的皇家子弟,亦是达官贵族,自己就别找那晦气,挨了鞭子可不好受。于是,卑躬屈膝一身奴相地给放行了。

猫儿坐在高头大马上,犹如可爱猕猴骑大象,甚是搞笑,单是从猫儿进入这片处处暗眼的地界儿,就已经引起不少人的注意。

猫儿浑然不觉地坐在‘肥臀’背上,放慢速度,考察民脸,企图找到倾城佳男,然后打包带回去!却越走越失望,不免无力地趴在马背上,为天下无美男而暗自惋惜。

而本应该健步如飞地‘肥臀’则扭动着大屁股,一步一晃地走着,时不时探下脑袋,瞧瞧旁边的新奇事物,一主一骑,都土得够更可的。

看见杂耍的,‘肥臀’比猫儿还兴奋,拱个大脑袋就进去窥视一二,看得猫儿打了个哈气,在马上来一个一百八十度的翻身,在一阵叫好声中,悠哉地趴在‘肥臀’背上,翘着二郎腿,摸了摸鼻子,微张着小嘴,就这么忽忽睡着了。

原本看杂耍得人都转向猫儿,但见那少年长长的睫毛卷在眼皮上,小小的鼻头微俏,如果小熊似的呼吸着,红红的小嘴微张,端得是讨喜可爱,有种想要捏捏那嫩呼呼小脸蛋的冲动。

却见那大红毛仿佛知道主儿要睡觉般,放轻了蹄子离开,自己沿着街道独自溜达着,不多时,选了处阴凉的地方,站在树下,闭着眼睛,也呼呼睡着了。

惊奇!惊讶!这一人一马,可比皇城里的其它玩应儿有趣得多。

猫儿睡得浅,一会儿便被饿醒了,布袋里没有吃食了,揉着肚子,伸个懒腰,翻个身,策着马,开始找地方打尖。

倚红绽绿美色劫(三)

‘揽月楼’,是所有达官贵人都想一蹬的地界,这里不但有味美而珍的佳肴,更可登高一望,有种一览众山小的气魄。你喜欢;她也爱;倾力打造人性话的文学站点;来读吧看书从此告别书荒!文人墨客爱它的清幽雅调,用来赋诗一首,留作千古风流。皇子龙亲们爱它的价格奢华,足以用来证明自己的身份,是何等高贵。

但凡能在这里吃饭的,若非是富甲一方、皇亲贵族,就是有一记之长,令让拍案叫绝!前者挥毫得是银子,后者展示得是手艺。但凡有一样才能能入得了楼主之眼,那便是一席免单。

此刻,‘揽月楼’里酒香四溢,皇城子弟、文人墨客皆众享美食。

五楼至高处,一人白衣飘诀,发如染墨,随风轻扬,润色无声。简单的黑白之间,如谪仙般雅致淡泊,修长儒雅的背影,如一幅水墨画中的点睛之笔,直叫人流连这清冽的淡薄之意。

白衣人的触目之处,可窥视整个皇城的大街小巷、热闹繁华,从那一红一绿进入繁华中,便入了他的眼。长年习武的视力自然耳聪目明过人,虽看不清那人长相,却看出了一匹好马!但那马儿实在懒散,单有千里之形,却无千里之势。

白衣人毫不留恋地转开视线,眺望向远处的山水之间,若包容万物般俯视着,不怜惜、不卑微、不施舍、不急躁。那眸子,如同浩瀚而深邃的海,即使陨落一块巨大石子,也窥视不出一丝细微的波澜,太深,太沉。

不知临风站立了多久,身后壮汉虽然担忧主子身体,但却知晓主子脾气,不敢知一声。主子看似无波无澜,要人命时,却也是云淡风轻的狠主儿。身在这朝野漩涡中,十一岁便开始顾及身家性命、百年基业,若非能以静制动,铁腕雷厉,怕是都不知道要死上多少回。

白衣人缓缓收回视线,堪称完美的修长玉指捏起一湖酒水,向前一掷,清冽酒香如细雨般洒落,不知是祭奠这片妖娆江山,还是挥洒那酒中心思。

酒水飘洒,策马闻香而来的猫儿正抬头望向高挂的三个大字:什么什么什么来着?是三个字不错,就是不认识。猫儿学其它东西都快,就是一认字就脑袋疼、腿肚子转筋,酒不醉无法,只得放猫儿一马。

猫儿这一抬脸不好,一壶酒水就这么飘飘洒洒落下,还没来得及细闻其中滋味,猫儿当即大喝一声,抬手指向五楼:“哪个乌龟王八羔子冲老子尿尿?!!!”

猫儿只觉得一白衣人影轻晃,貌似那人瞟来一眼,但动作极快,却没看清原貌。一直霸王大的猫儿哪里受过这种待遇?那人若不跪下磕头认错,也得哭嚎上两嗓子,表示自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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