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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8部分(第1页)

刺史,坐镇西北,已成为一方的大员。

而刘晔呢,也是忙得不可开交。

年初,他先是出使鲜卑,与中部鲜卑大人轲比能达成了盟约。

而后他刚返回许都,便听说吕氏汉国将要归附。这可是一桩大事件……自永元年以来,就未有发生过这样的事情。外邦来投,请求归附,对于朝廷而言,无疑是一桩大快人心的好事。

经年战乱,也需要有一个可以振奋人心的好消息了……

曹朋抵达刘府的时候,刘晔正忙得不可开交。

接待外邦使节,是一个极为严肃的事情。这礼制所定,每一个步骤都不可以发生偏差,需要仔细的推演。刘晔一见曹朋,顿时喜出望外。他拉着曹朋的手,责怪道:“友学,何以来迟?”

不等曹朋解释,刘晔拉着他,便走进了书房。

“你若再不来,我就要派人去找你。”说着话,他取出一块令牌,递给曹朋道:“你立刻带依仗动身,务必于天黑前抵达长社。吕氏汉国今夜,就在长社留宿,你去迎接一下,明日随同使团返还。”

“这么急?”

曹朋诧异道:“叔父,我也知吕氏汉国归附的重要性,可这迎接仪仗……按道理说,应该是行人丞负责,何故要我前去?”

刘晔神色古怪,半晌后轻声道:“我也知不合规矩,可这是吕氏汉国使节所请!”

曹朋,顿时恍然……

第549章 伊人,如玉

长社,位于许都以北,有水以西。

原本是春秋时,郑国长葛邑。后相传因社庙树木猛长,故而得名长社。《史记·秦本纪》记载:昭襄王二十三年,客卿胡伤攻魏长社。中平元年,东汉名将皇甫嵩,曾在此纵火,大败黄巾贼。

……笑,看,天,下……

“高将军!”

天将黑,浩浩荡荡的使团,抵达长社城外。

曹朋与长社官员出城相迎,站在最前面。长社,是许都北面的屏障。若长社丢失,就是一马平川,朝夕可至许都。所以,长社的官员品秩,比同等规模的县城,要高出一个级别。可即便是如此,长社令领大小官吏,还是恭恭敬敬的站在曹朋的身后,却没有一个人反对。

曹朋,不是一个小小县令,就可以相提并论。

他虽然只是译官丞,论权力根本无法和县令相比。可是,却没有一个人因为曹朋是译官丞,而敢表露出骄横之色。

城门下,灯火通明。

曹朋远远就看到了,一面火红色大下,纵马而来的高顺。

虎豹骑呼啦啦分为两排,让出了一条通路。高顺纵身下马,快走几步之后,看到曹朋却一怔。

“曹……阿福?”

“呵呵,高将军,别来无恙。”

曹朋闻听,不由得呵呵的笑出声来。

也难怪高顺有点疑惑,有些辨认不出曹朋来。说起来,他和曹朋并没有几次接触。满打满算,也就是曹朋在温侯府被吕吉陷害时,两人曾照过面,交谈过。其他几次,高顺都站在人后,从不开口。他生性沉默寡言,当时虽说受吕布所重,但地位相对而言,并不是太高。

高顺不属八健将。

即便他忠心耿耿,最终也只是在中郎将的位子上止步。

甚至,吕布驰骋天下之初,高顺甚至没有过独领一军的机会。距离上次和曹朋相见,已经快十年了。那时候的曹朋,不过十五六岁,生的又比较瘦弱,所以透着一股子清秀的灵性。

而今呢?

曹朋看上去可是魁梧而健壮。

至少如果单从体格上而言,高顺是真认不出来。

在他的脑海中,曹朋依旧是那个瘦小单薄,相貌清秀的少年。那里似现在,雄壮魁梧,已然是赳赳大丈夫。

“曹公子,别来无恙。”

高顺郑重其事的朝着曹朋一礼,而曹朋坦然接受。

在他而言,这一礼他受的心安理得。若非当年他私纵吕氏家眷,而今高顺,已化为一冢枯骨。说穿了,曹朋还是高顺的救命恩人。所以,即便高顺而今贵为吕氏汉国的使臣,他也可以毫无心里负担的,接受高顺的一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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