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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1部分(第3页)

“你也出去吧,我想一个人静一静。”许旭峰皱了皱眉,无力的挥了挥手,让林班头出去。

林班头也知道自己在这纯粹是惹人讨厌,便赶紧点了点头,从这屋子之中快速的走了出去。嘿,这趟没白来,不仅见识了一场好戏,还得了这么个宝贝。

“真是猪狗一般的东西。”看着林班头离开了,许旭峰的眼神之中,不由的露出了一丝冷意。他对于自己的士兵和家丁都信得过,倒是不担心他们会泄露此事。唯有这个班头,油滑的很,必须得封住他的口。

噢,对了,不仅仅是这个班头,还有银珠母女,这两个人也不能留下,她们也是知道此事的。如果能够把二人送走,那是最好了。如果不能,那就是直接杀了,一了百了。

许旭峰想到了这,眼神中的冷意变成了杀意。

第七百一十九章 雅俗

许旭峰为什么要坚持秘不发丧呢?这主要是跟朝廷的一项不成文的规矩有关。自古以来,中国都是以孝道治理天下,这父母逝世,朝廷官员必须回家守孝三年,这个称之为丁忧。

在这三年里,你的离职守丧,等时间到了,再重新起复。当然,你也可以选择不回家丁忧,但是从此以后,那你的名声就臭了。你连父母都不孝顺,那谈何对国家忠诚呢?便是皇帝,也不会喜欢这样的人。

可回家丁忧,这三年的时间,你哪怕再炙手可热,那也该凉了啊。就算是起复了,那指不定会分到哪个冷板凳上面呢。你三年不来坐衙,你那位置总不能空着吧。

在这一点上面,其实武官倒是会宽松一点。武官丁忧,是不需要解除官职的,只需要守丧一百天,其余的什么“大祥”、“小祥”以及“卒哭”之类的,还会另给假期,比文官要好很多。

许旭峰是武官,如果仅仅是这样,那反倒好了。但是,许旭峰过几天可是要去金陵参加受俘祭天的人啊,以他当初立下的功劳,皇帝都会亲自接见他,对于他的前途有着不可限量的帮助。

若是他此刻守丧在家,那就没法参与祭天了。等到祭天一过,皇帝都回京城了,你再想见到皇帝,那可就没有那么简单了。如此重要的一个机会白白流逝,他岂会甘心?

“父亲,孩儿此举,也是为了光复我们许家。不得已之处,还希望父亲原谅。等此事了结,孩儿必然向皇上请旨,给您进行追封。”许旭峰跪在许光祖的尸体面前,心中暗暗的说道。

……

许旭峰因为许光祖的事情,哪里还有闲心思对付方洪。在命人打造了一口棺材之后,就悄悄的将许光祖的尸体停在一间屋子里头,还命人伪造许光祖出门访友的假象。因为口风的原因,村里竟然无人知道许老爷子已经死了。

银珠的母亲因为头磕在石头上,终究是没有救得回来,匆匆的就被埋葬了。至于银珠,则是被许旭峰给送到了外地去,嫁给了一个老实巴交的庄稼汉,从此羊角水村再也没有她的消息了。

在此事了结之后,许旭峰便赶紧离开了此处。羊角水村于他而言,有太多令他痛苦的事情,他一刻都不想在这呆下去了。

而就在他离开的时候,方洪也离开了村子,往金陵的方向而去。

方洪这次出门,并非以念头出游,而是真身出行。毕竟,他是要去金陵观摩祭天,修行《龙虎金丹真解》的,若是仅靠念头,怕是那祭天之时产生的气息波动,都能将他的念头震散。唯有他本尊出行,才能抵挡住那滔滔不绝的天地大势。

再者,他是为了修行武道法门的,你这肉身不带着,还修个屁啊。

方洪乘坐一艘商船,从长宁的码头出发,赶到了南昌,然后再从南昌换船前往金陵。

“刷。”巨大的船只,从水面上面掠过,一群野鸭子,扑腾起了翅膀,朝着天空飞去,在水面上惊起了一连串的涟漪。而这涟漪,很快就被船只给层层的破开,最后又消弭于无形。

一轮红彤彤的落日,斜靠在远处的水面,无数新生出的芦苇,斜插出水,让人仿佛置于画中。

方洪站在船尾,看着远处的落日,感受着带着略带湿气的空气,心中一片的空冥。他是水神,对于河流,有着天然的亲近和感悟。

最近这些日子以来,他一直忙碌着搜寻超凡,寻找着增强实力的方法,似今天这样放松的时候,反倒少了许多。

“日长睡起无情思,帘外夕阳斜。”方洪正欣赏着风景,一个清朗而顿挫的声音,从他的身后响起。吟诗的是一个三十来岁的男子,身穿儒衫,满身的书卷气,眉宇之间,能看出几分傲气来。

“文气冲天,命格青紫,却后力不足,是一个坎坷的命。”方洪看着来人,只一眼就被对方的文气所吸引了,这人绝对是个文采风流的才子。只是,对方那青紫命格之中,却掺杂着不少白气,这就是说明此人出生很好,但晚景凄凉。

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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