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刚为难的说:“林凝,我很喜欢你,也愿意和你坦诚相见,但作为军人,并不是所有的事情我都可以和你分享的,尤其是部队方面,我希望你可以理解我。说实话作为我们部队的家属,还不如有些军事爱好者了解自己的丈夫,当然这指的是军事方面。不该听的不要听,不该问的不要问,不该说的不要说,这是对一个军嫂最起码的要求。”
“哦,知道了!”林凝有一些难堪,萧刚从来没有这么严肃的和自己说过话,这或许才是萧刚作为军人真正的表现吧!
萧刚也觉得自己过于严肃了,说:“对不起,我的话有点重,你不了解部队,这不怪你!人都是有好奇心的,何况在人们眼中特种兵又是很神秘的一个兵种。其实我们没有什么神秘的,无非就是训练强度更大,要求更高罢了。”
“那你会不会很危险,我上次看见你胳膊上有好几条伤疤,是训练受的伤吗?”
“爬障碍的时候铁丝挂得,好几年前的事了!”萧刚不以为然的说。“这在我们那儿根本不算什么,这点苦都吃不了还当什么特种兵!”
“你眉心的那道伤也是铁丝刮得吗?离眼睛好近!”
“那个是砸缸的时候碎片划的,硬气功是我们的必练科目。”
林凝看着身旁的这个男人,他的语气虽然平静,但可以清楚的感受到发自内心的自信与豪迈,她深深的被这种特质吸引了,不能自拔。前几天和金丽聊天的时候,她们曾经探讨过军人的婚姻。林凝认为选择和军人在一起的女孩不外乎三类:一类是军人世家,耳濡目染的;一类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一类是超级崇拜,纯粹爱慕的;而自己应该是第三类。在不同人的心里,萧刚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勇敢的特战队员、优秀的提干学员、孝顺的儿子、真诚的朋友,但在林凝心里,萧刚更像是一棵大树,正直、高大、无私、平和,值得一生托付,自己此生一定要找一个这样的人做丈夫。
前面是一家音像店,萧刚提议逛逛,暖和一会儿。一进门,萧刚就带着林凝直奔民歌区,认真的挑选起来。林凝不知道萧刚要找什么,也没有多问,只是跟在后面看着。
“我给你选《军营民谣》,有时间听听!”萧刚一边挑一边说。
“哎,这首《军中绿花》大学军训的时候教官教过我们呢,当时刚离开家到外地上大学,这首歌把我们全体女生都唱哭了。”林凝拿起一盘磁带看着。
“你们那届军训苦不苦?”萧刚心中一直有一个遗憾,没有赶上给林凝军训,那一定是很不错的感觉。
“还可以,不算太苦,教官对我们很好,发的水不喝都留给我们,训练成绩不好的时候还替我们背黑锅。他退伍的时候还回来看我们呢,可惜我回家了没赶上。”
“那你是没遇上我,一定让你天天哭!”萧刚的话里带着明显的醋意。
“所以让你训男生队!羡慕嫉妒恨!”林凝小声说,萧刚没有听到。
“就这盘吧,除了《军营绿花》和《我的老班长》,其他的我都没听过。”林凝提议。
“好,没问题。对了,林凝,想起个事,以后再写信的时候就不要写你的地址和名字了,我战友老拿我开玩笑,在一个城市见面那么方便,每天都打电话,还写那么多信,说咱俩干柴烈火呢!”总被战友笑话,萧刚也觉得不好意思,那么大岁数了这么不矜持。
“哦,知道了!我说怎么我一打电话他们就笑呢!”
“我现在在学校里相对不那么忙,等以后回了部队训练任务一多,就不知道有没有时间写信了,我这也算是把工作提前了。”萧刚一边把磁带放进林凝的随身听里一边说,“其实我挺不放心你边走路边听歌的,分心!”想起上次碰到小偷的事萧刚心里也有点担心,说了林凝好几次就是不听,习惯了改不掉,只能想着找机会教林凝几招应急。
归队的时候到了,在林凝的一再坚持下,萧刚才同意先走。站在月台上萧刚把自己的手套脱下来给林凝带上:“你的手套太薄了,这副是我最小号的,虽然不好看,但暖和,你的我留作纪念!回去路上小心,到了给我打电话,晚上我在宿舍做东西,一直都在!”
车来了,萧刚帮林凝整了整围巾:“我走了!周六等我呼你!”
穿过车来车往的马路林凝向对面的车站走去,她不知道车上的萧刚一直看她平安走过马路才转过头找座位坐下。
从饭店出来的时候,天空中又飘起了雪花,昏黄的路灯下林凝挽着萧刚的胳膊慢慢的走,影子拉的很长。
“今天我的速度不快吧!”萧刚突然问。
“你怎么知道我嫌你走路快?”林凝很奇怪。
“总共和你走了三次路,前两次你都气喘吁吁的,我估算了一下,心跳大概八九十了,今天没听到,所以这个速度应该是可以的!”萧刚自信地说。
“你可以去算卦了!”林凝故意逗萧刚。
“我是狙击手,最棒的狙击手!”萧刚语气里透着骄傲,“以前老听战友说,和女朋友逛街总会把对方累的够呛!没办法,在部队习惯了,不会慢慢走路!”
“你很少有这个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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