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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四章 凡女传说三(第1页)

吴正聪教儿子们有他的一套,即是先不由分说,抄起扁担给凑趴下,再说其它的事情;噼里啪啦,轻则皮开肉绽,重则伤筋动骨;不过毕竟是自己儿子,下手还是有些轻重;之所以用扁担亦是有讲究——孩子他爷当初就是那样揍他的。

在儿子的家庭教育上,与其让人揍,不如自己先好好揍,一则是让他们知道扁担的分量,二则也让他们长长记性。

“让你们上工,娘老子滴!死哪儿去啦!娘老子滴!”老大吴士天身上已经背了十几扁担,他的额头上直冒汗,健壮的臂膀不停地发抖。

一边儿的老伴儿站在墙角上不敢吱声,暗暗抹着眼泪,她若是敢上前拦着,那死鬼指定是连她一块儿。

“好哇!老大上河里摸鱼,老二呐?干啥了这是?什么时候了!昂,上村口跟人私会!过了几天消停日子?忘啦?”吴正聪一边低声嘟哝着,表情淡定又坚决,他的一贯做派是不管多大事儿总能保持一种不急不慢的节奏,也包括打儿子这件事情。

老二士地比老大士天要瘦,打老大的时候扁担打在背上的时候发出噗噗的声音,打士地的时候却是砸在骨头上似的,几下抗不住,他就已经趴在地上。

“叫你上坡干活的时候不好好干活!”吴正聪终于放下扁担,靠在椅背上重新点起了烟袋来。

“老二,那女娃儿谁呢?”尽量保持平静,即便对此他很生气,按他的打算他有个兄弟的姑娘是同老二一个年纪,自小订了娃娃亲的,兄弟情大于天,可不能违背誓言。

士地是个闷葫芦,他红着脸,身上的疼劲儿还没有过去,咬着牙齿半趟在地上,对他的心上人,已笃定就算是打死也不能说。

老二想错了,他爹不仅知道是谁,而且知道她们暗下对歌事情。

“何家湾那个捡来的姑娘,完仙,十里八乡那么多女娃儿,你就非得喜欢这么个烈女?嫌我和你妈活的太长!娘老子滴!”当他说出完仙两个字的时候,老大与老二齐抬头,望向他们的爹,满脸惊异,老大再看一眼老二,眼中充满一种迷乱惶恐的呆滞。

何完仙。并不是一个好名字,老话说得好:“男名不带天(士天绝对是个例外),女名不带仙”。超乎常规的用这个名字,就必定有一番特殊的来由。

多年前的雪天,何家湾的何疯子上山挖冬笋,雪夜从山上回来抱回来一个女婴,她背篓里背着冬笋,怀里抱着女婴直奔村里找支书。

女婴身上只包了一层布,何疯子在村支部广场上又蹦又跳——她的神志时而清楚,时而又迷乱,没个准儿的。终于惊动了支书和一众村民。

对于这个遗弃女婴,主要是个女孩儿,大家见了都保持沉默——重男轻女是严重的。先是放到支部,只好放出信儿来,好等着人来认领,除此之外暂时想不出别的办法,即便大家都知道等人来认领是没有希望的,因为显然这是被遗弃的孩子。

何家湾的支书何家双是个好心人。他先把女婴抱回家养着,过好些日子也不见有人来认领,他私下召集何家湾的几家殷实户,商量着养这个女娃儿的事情。一众人开始都黯然不语。

毕竟在那时候他们都认为养一个女孩儿是不划算的。

何家双想了想说,既然都不愿意养,那就报告公社,大家也都知道最终不还是让他们分派着抚养。不过既然是这样,往后你们各家各户该交的公粮半斗都不能少,不能再给你们担这事儿了。

要让人满足一个过分的要求,那就得提出一个更过分的要求来。

这一下,一干人躁动起来,很快达成一个协议——这个小孩儿各家轮着养。很多人想不通支书为什么要大家伙儿轮着养,按说他家是有这个条件的。

直到何家双的媳妇儿临产,大家才明白过来怕是要超标。

何疯子是在古将军庙后的山里捡回的女娃儿,后来都说此女子完全是神仙保佑,就取名完仙。

何完仙吃百家饭长大,兜兜转转的,按照之前的商量,她周转于何家湾的殷实户家里,她跟吴士地差不多的年纪,小时候吴正聪领着士天、士地两兄弟到何家湾看样板戏,他们对何完仙这个同龄人感到十分怜惜,因为她十分可爱,肉嘟嘟的那种,身上也老是香香的。

顽皮的孩童对样板戏他们没好感,不如骑上他们自制的“竹马”在村道之间穿梭,他们穿梭在树林间,奔跑在河边,上山又下山,似乎脚下的路登时就变得无比宽敞起来,是自由驰骋的乐园,山间的雾气泛着彩色的光芒,躲藏在林子里面的鸟儿叽叽喳喳的四散,像好奇精灵一样徜徉在这几个小孩儿的周围。

“完仙!都说你是神仙保佑得嘞!是不是真滴哟?”士地跟小姑娘娃亲近,他骑的“竹马”老是挨着她,两个小人经常是并排走,哥哥士天则是跟在后头。

“没有的事情哟,就是平凡的女孩子啦,哪能跟仙子搭边儿呢。”她的小眼睛望着比她高一截子的士地,笑呵呵的。

“凡女子的嘛。”士天在后面插言道。

“可我觉得就是仙女儿一样的人才滴。”士地越盯着她看,越觉得这个女孩子长得好,长得真的好,比家里的狸花猫都可爱,粉嘟嘟的脸庞如同婴儿一样细嫩,可招人稀罕。

回家的路上士地同他爹讲起这个小姑娘,“什么仙女儿?能在这世界上活着的,都是凡女子,不过倒是何家双家的女娃儿,也还是不错的。”

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后来的事情几乎让所有人惊掉下巴。何完仙长大一些的时候,何家双却没了,完仙发了高烧,半夜里何家双背着她往县城医院去,抹黑的路,一个不注意栽到长江里,汹涌的江水吞没了他,冷冷的江水把他浑身僵住,就像一把大锁死死地锁牢了他。滚落下去的时候完仙让树挡住,活了性命。

她留下了,他被冲走。

不久何家双媳妇儿大病一场,祸,总不单行,何家双的儿子小宝得了肺结核——那时候还是个难病,九死一生。所有的不幸降临下来,众口铄金,莫名其妙的认为是完仙这个女孩儿作的怪,甚至一度将这个女孩子妖魔化,成了挨不得的“烈女”,谁跟她有关系谁就要遭灾的那种。

完仙不过十五岁,已担负起照顾家里阿妈(何家双家里的)和小弟的负担,她参加劳动,跟大家一起挣工分,在天上的太阳和地上的黄土裹挟下眼瞅着长大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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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天和士地两兄弟却对何家湾的这个孤家女子格外的好,常常从吴家村悄摸跑到何家湾去帮何完仙种地,两兄弟性格迥异。士天性格沉闷,士地的性格就活跃很多,也比大哥会说话,打小他总是给人以聪明伶俐印象。

完仙在十六七岁是抽条儿的岁数,比原先个子更高,身形往成熟的方向发展,胸脯子挺起来,腿像杨柳枝子一般细,小时候圆圆的、肉嘟嘟的脸不见了踪影,自然地拉长成一张清秀的样子。

士地心里头装着完仙,即便是被老爹揍的时候他心里也是暖和的,吴正聪的扁担砸在他背上,后背火辣辣的,脸上汗渍渍,吴正聪只晓得上山里面对歌的事情,而士地心里寻味的却是他和人家临别前的香香(即吻别)。

唉呀!真香!回想起来是那么的……咦,想想就……再打十扁担也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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