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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第2页)

回家的路程漫长而又累人,为了护理拉克伦的伤口,半路上他们不得不几次停下来。对于这一切,他已经昏昏沉沉,记不清了。但不管怎么说,他的两个同伙——也是他的堂兄弟——总算将他带回了家,让尼莎来看护他。

尼莎不仅护理着他的伤势,还指手划脚地管着他,不许他干这,不许他做那,这种照料对拉克伦来说简直是苦不堪言。可他又能怎样呢?只好耐着性子熬了三个星期。等他终于一天天地好起来,他告诉尼莎他可以自己照顾自己了,不需她再劳神了。

但尼莎却不愿放弃这样一个与拉克伦亲近的好机会。因为她一直在爱着她。尽管他从没向她表示过什么,但尼莎一直一厢情愿地认为他们总有一天会喜结良缘。难道不是吗?拉克伦从来没有正儿八经地追求过别人,尼莎把这看作是对自己的当然鼓励。不过话又说回来,他哪有时间去追求姑娘呢?年纪轻轻就得担起整个家族的重任,也真够难为他的了。

尼莎和部族中许多人一样,住在拉克伦的庄园中。小的时候,她是拉克伦的玩伴,等拉克伦到了怀春的年龄,开始对女孩子感兴趣了,却觉得尼莎一点也不讨人喜欢。她简直就是个假小子,整天疯疯颠颠,他从来没对她动过心。拉克伦今年二十六岁,尼莎比他小五岁,但脾气可比他大多了,发作起来简直像个魔鬼。拉克伦父亲去世后,他继母卷走了所有能带走的财物,逼他过上了以盗为生的日子,从那时起,尼莎就一直帮他照管着这个家。

他曾经告诉梅根小美人,说他家里遭抢了,其实那不是真话。他们这个家族在过去的几百年里一直很富有,让别人都瞧着眼馋。他们家资产的一部分是皇室赠品,一部分是一位前辈赌博时运气好赢来的,还有一些则是投资的收益。不过,今非昔比,家道前些年就开始衰落了。他们每年都得支付大笔开销用来修复他们的家——克瑞格勒城堡,还要举办无数的婚礼,以及保证所有的族人不为吃穿发愁。

他们种的作物季节性很强,养的牛羊只能勉强供给整个部族食用。原本他们还有一项一直能从中获取收益的投资,但现在也不太景气了。不过,要不是拉克伦的继母温尼弗雷德釜底抽薪,卷走所有财产,他们的生活也还能够维持下去。

一想到继母给整个家族带来的灾难,拉克伦的心情就坏极了。温尼弗雷德与拉克伦的父亲共同生活了十二年,她来克瑞格勒城堡时,拉克伦还未成年,但多年来她从没关心过他。她只是呆在那儿,算是一道风景,偶尔也对人露露笑脸。她不喜欢孩子,一旦孩子打搅了她,她马上显得心绪不宁,烦躁不安。反正,她只是关心她自己,还有她的丈夫。

没有任何人想到她会是个贼,可她的的确确做了小偷。丈夫死后还不到一个星期,她便裹携全部财物消失了,其中包括属于拉克伦的那份遗产。拉克伦他们找了她一年多,但始终没任何线索,这次洗劫活动像是早就计划好的一样,每一个细节都设计得天衣无缝。

如今,三年过去了,克瑞格勒城堡已日渐没落。虽说有拉克伦在边境靠抢劫英格兰人的财物维持着,可这远远不够支付整个家族的巨大开支。况且,拉克伦也不愿一次抢得太多,他不想让那些被劫者生活陷入困顿。继母携全部财产逃跑,他自己已经深受其害,他不愿别人因为他的不是而走投无路,尽管他们都是些英格兰人。

拉克伦承担起了家庭的重担。为了养活那些他认为有责任赡养的人,他真是绞尽了脑汁。为此,他的婚事一拖再拖,可是一些原先住在城堡或靠种麦格列高家土地为生的族人还是搬出了苏格兰高地。

对家族的责任感已深深根植于拉克伦心中,但他从没想过仅有的财产在顷刻间化为乌有。当时二十三岁的他对这事显然没有很好的思想准备,到了二十六岁,他发现情况更糟了,已没有什么有效的办法来扭转局面了,他已向几位有钱的远房亲戚借了不少的债,古堡中所有值钱的东西都已卖光了。他似乎只剩下抢劫这一条路了。

境况实在不妙。还没有等养好伤,拉克伦就迫不及待地叫来两位最亲近的同伙——吉莱尔南和雷纳德共同商量此事。

吉莱尔南是拉克伦的二堂兄,比拉克伦大几岁;雷纳德是三堂弟,比拉克伦小一岁。他们两人在附近都有房子,没有住在克瑞格勒城堡。他们常来陪伴他。十一月的前夕,正是狂风大作、寒意萧瑟的季节,两人此时正与拉克伦共进晚餐。

一直等到三人闷闷地把这顿粗茶淡饭吃完了,拉克伦才说了一句:“我们实在没什么办法了。”

吉莱尔南和雷纳德早已知道今天要谈的内容,他们这时也没让他作进一步说明。彼此都心照不宣。雷纳德说:“应该说在你受伤之前,一切都很好啊,”

“我受伤与这事没有太大的联系。你四处看看,雷纳德,这里家徒四壁。”

其实没必要专门去看,只要一抬眼便可看见曾一度挂着油画的护壁板上已千疮百孔。中国风格的衣柜里空无一物,桌子上再也见不着精美的水晶与银质餐具在闪闪发光。大家甚至已经忘了拉克伦父亲在世时,餐厅里的那份气派。

“你是说以后不再去抢劫了?”吉莱尔南问。

“我们这么做到底有什么用?即便抢到一笔钱,也只能短时间内缓解一下窘迫,可为此我们每月要做六、七次长途劳顿,而且也不见得有多大收效。”

“嗯,我也不喜欢这么劳累,尤其在一年的这个时候。”吉莱尔南表示赞同。“可问题是我们又没认真对待过这事。我们抢别人就像是闹着玩一样。”

的确,在拉克伦负伤之前,他们是认为抢着玩总比一无所有好。他们似乎还从中得到了不少的乐趣。

“但是吉尔*,得承认一个事实,我们只不过是贼而已。”拉克伦说。

吉莱尔南扬了扬眉:“那又怎么样?

“嗬,”雷纳德也不屑地哼了一声:“我倒不觉得从英格兰贼人那儿拿东西有什么不妥。”

拉克伦苦笑了:这大概就是他们觉得抢人好玩的原因吧。苏格兰人与英格兰人表面上似乎相处还可以,但内心深处却充满了敌意,至少住在高地和边境的苏格兰人是这么认为的,他们长年靠劫掠英格兰人的财物为生。在两地交界处,人们肝火旺盛,争吵不休,敌意早已根深蒂固地化为了世仇。

“要是情况还不那么窘迫,我们也许可以继续行劫,像玩儿似的。”拉克伦指出,“可我们已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我们必须想办法从根本上挽救克瑞格勒。”

“你是不是有什么主意了?”吉莱尔南问。

“没有。”拉克伦叹了口气,“不过我想听听你们的意见。”

吉莱尔南不停地转动着手里的锡杯,里面装着廉价的葡萄酒。雷纳德把一条腿“啪”地翘到了椅子扶手上。拉克伦双手枕在脑后,似乎准备广纳良策。

“我听说有人在加利福尼亚地区发现了金子”,雷纳德说,“那儿遍地都是金块,就等着你去捡。”

拉克伦扬起了眉。他还没来得及开口,吉莱尔南就说:“是啊,我也听说过这事,不过,拉克伦不能远涉重洋去冒这种风险,我们可不能听信传言,把赌注押在这种事情上面。要知道,收到一封那儿来的信都要好几个月呢。不过,我们可以派几个人去探探情况。听说阿诺德想出去,他弟弟也想跟他一起走。”

拉克伦没有说话。他也没有更妙的招儿,只有点头表示赞同。他为自己无法亲自前往那神秘的地方深感遗憾。可转念一想,吉莱尔南是对的,一族之长是该坐镇家中,稳定人心的。

“我同意,”雷纳德说,“我们可以去问问阿诺德,看他愿不愿意去淘金。不过,我还想起了另一个办法,就要看拉克伦愿不愿意了。”

“什么办法?”

“娶个老婆,呃,一个有钱的老婆。”

拉克伦翻了翻眼珠,根本没把这当回事。吉莱尔南却向前坐了坐,激动地叫起来:“是啊,雷纳德,我们有足够的时间为麦格列高家找一个阔小姐!”

“在这鬼地方哪去找阔小姐啊?”  拉克伦对此一点也不感兴趣。

“在这儿当然找不到了,即使有也名花有主了,可在南方……”

拉克伦打断了他的话头:“在苏格兰低地也不见得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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