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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第1页)

可是,在教育改革的同时,日本的帝国政府也没有忘记要加强和巩固近代的天皇制统治思想教育,尤其是1879年8月,明治天皇在侍讲元田永孚的帮助下,以元田的名义拟就并发表了《教育大旨》,这显然就是要左右日本的教育改革,使之在有利加强皇权威望的原则下改革。

比如在1890年10月发布的《教育敕语》中,就进一步确立了忠于天皇、“义勇奉公,以辅佐天壤无穷之皇运”为教育的根本目标。同时,为了加强军国主义的思想教育,也开始对普通人进行军事教育,并规定“神道”为国教,强制人民去信仰,并宣传天皇就是“人间活神”。这些行为给近代教育的发展带来了种种恶果,对日本走上军国主义道路,也产生了深远的恶劣影响。

“文明开化”的推行,也是日本帝国政府在这一时期所注重的一方面。这是日本帝国政府希望日本与世界接轨,尤其是多接触西方潮流的一项举措。这一举措,是希望改变日本社会一直延续的封建时代遗留的旧风俗习惯,鼓励国人接受西方人的生活方式,在衣、食、住、行等多方面进行“欧化”运动,去适应世界的潮流,建立适合日本国情的近代文明体系。像在《断发脱刀令》发布时,就采用了阳历布告,把阴历改成了阳历,例如1872年12月3日就改为了阳历1873年的元旦,还把一昼夜12个时辰改为了24小时。

另外像一些推广洋房、西装、西餐为代表的生活方式的“欧化”运动,在一些城市中也取得了十分明显的成绩。不过,当时也出现了一些肤浅庸俗的“文明开化观”。当时,政府中有人觉得,和西方相比日本是劣等国,要改就干脆“全盘西化”。在社会上甚至还有人主张,日本应该抛弃日语而把英语作为国语,甚至组织“人种改良会”,提倡和西洋人进行通婚,以此改良人种等等。

二、与国内斗,使帝国兴起(4)

开展资产阶级社会启蒙运动是“文明开化”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幕末时期成长的知识分子们,大都接受了西学的熏陶,他们都是传播西方的启蒙思想的主力军,是传播西方启蒙思想的先驱。日本近代历史上,第一个合法的、研究传播西方民主思想的学术团体是“明六社”。该社在1873年时成立,这个团体可以说既是文明开化政策的产物,又是文明开化的标志,在整个“文明开化”的过程中起到了先导的作用。

“明六社”通过其机关刊物《明六杂志》来传播先进思想,在其出版的43期中,发表了百余篇颇有影响力的论文,受到了人们的欢迎。另外,不少“明六社”的社员,还翻译出版了20多部介绍民主共和思想的书籍,可以说在传播新思想上他们是功不可没的。

可是,随着民主思想的一步步深入,“明六社”的###的前进步伐却越来越缓慢,原来的先驱者和传播者的思想却日益僵化,终于在帝国政府公布了《新闻条例》、《谗谤律》、实行《取缔演说令》、《###条例》期间,代表先进思想的《明六杂志》停刊了,与此同时“明六社”也宣布解散。但新生命总是会适时出现,在日本知识界向“右”迈进的同时,新一代的民主主义者也出现了,他们将替代已经沦为思想界的保守分子和守旧分子,这个趋势是谁也无法改变的。日本在开展经济发展和进行社会思想的改造的同时,也加紧了军备的扩展。日本帝国政府实行资本主义改革中,“富国强兵”是其三大政策之一。这个政策的主要措施就是改革旧的封建军制,在1873年时颁布了《征兵令》,建立了近代的常备军并不断地扩充。同时,还在1874年时建立了近代的警察制度。这些近代的常备军,不叫国防军,而是被称为“皇军”,因为他们效忠的对象是他们的天皇。

1878年,以陆军卿山县有朋名义发布的《军人训诫》,主要就是要求军人必须把天皇当作是神一样来崇拜。他们灌输给军人的思想,就是绝对服从和尊崇天皇的思想。他们还特别提倡封建的“武士道”精神,宣扬军人精神的根本就在于“忠诚”、“服从”和“勇敢”。而后建立的宪兵制度,以及以天皇的名义发布了《军人敕谕》,都是强调和再度重申了军人必须遵守“武士道”的精神、“武勇”、“礼仪”等等。

随着日本国力日益强大,资本主义的势头由最初的逐渐形成到后来的快速发展,西方列强带给日本的半殖民地危机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这时日本的“富国强兵”政策也有了新的变化。这个变化主要体现在日本将自保转向了对内实行专政和镇压,对外则采取了“远交近攻”、“失之西方,求之东方”的策略,实际就是对外进行侵略扩张的军国主义路线。

最开始,由岩仓使节团出使美国、欧洲,意欲修改曾经签订的不平等条约,恢复日本的独立自主权。不过,此次修改不平等条约谈判受挫,随后外务卿寺岛宗也提出要恢复关税自主权,但也没有取得什么实际成效。1879年,井上馨继任外务卿一职,他的修改条约方案也同样遭到了反对,于是就实施了“鹿鸣外交”这一对外政策,但是最后还是以失败告终。后来英、俄两国关系紧张,日本适时利用这一有利的时机,利用了两国间的矛盾,发展自己的外交方针。终于,在1894年7月16日,日本和英国签订了《日英新约》,也就是《日英新通商航海条约》,废除了治外法权,提高了部分的海关税率,基本上卸掉了不平等条约的枷锁。

在日本的外交历史上,《日英新约》的签订可是说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它是日本完成争取民族独立的历史使命的标志性事件,同时也揭开了发动对外侵略的一幕。在日本签订了《日英新约》的第九天,日本就对中国鸣放了甲午战争的第一炮。

日本国内在经历了一系列的改革后,社会取得了很大的变化。改革必然伴随着来自社会各个阶层方方面面的震动。在19世纪70—80年代时,日本国内就爆发了一场要求开设国会、制订宪法、减轻地税、修改不平等条约以及确立地方自治为主要内容的、全国性的政治运动,历史上称为“自由民权运动”。不过,在政府专制分化瓦解以及镇压之下,这个运动最后还是失败了。可是,政府在自由民权运动的强大压力下,也在1881年被迫做出了让步,并承诺将在1890年开设国会,公布帝国宪法,同时还着手立宪的一系列准备工作。

立宪前期,日本先是派以伊藤博文为首的“宪法考察团”去欧洲考察。伊藤博文一直主张的是以普鲁士和奥地利宪法作为样板,理所当然地,柏林和维也纳也就成为他考察的第一站。来到柏林的伊藤博文首先是去向柏林大学的法学家格拉斯特请教,紧接着他又造访维也纳大学的法学家施泰因。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伊藤博文学会了怎样在立宪形式下保持君主统治大权的经验。他决定用“君权主义”色彩浓厚的普鲁士宪法为制定日本帝国宪法的楷模和蓝图。

立宪前期铺垫工作的另一项就是设立华族制度,也就是日本的近代贵族制度。《华族令》在1884年颁布,实行“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制”,并定为世袭,曾经的藩主和旧公卿、明治维新的功臣都被授予了爵位,变成了“皇室的辅翼”,这些成员都成为了后来牵制、抗衡众议院的力量。

二、与国内斗,使帝国兴起(5)

设立华族制度之后就是确定“皇室的财产”。1882年2月,岩仓具视提议要制定宪法,就必须先要巩固皇室的基础。他建议“使皇室财产之殷实,达到和全部国民财产没有多大差别的程度”,这样一来,如果以后政府预算被国会否决,也可以由皇室财产支付官吏的薪俸和陆海军需要的经费。岩仓具视的建议被采纳,最后通过划拨、移交、接管、编人等等手段和名义,不断地扩大皇室的土地、工矿企业以及财产。这一做法,使得天皇成为了全日本最大的地主和最大的资本家。

财产稳定了,接着就开始实行内阁制度。1885年12月,日本废除了以前的太政官制,模仿西方的资产阶级内阁制度,建立了责任内阁。这个内阁由总理大臣、外务、内务、大藏、陆军、海军、司法、文部、农商务、递信等九省大臣,以及书记长官、法制长官组成的,直接隶属于天皇管理,伊藤博文担任首届的内阁总理大臣。在实行内阁制度的时候,政府在1887年制定了《文官任用令》,1888年还制定了新的市制以及町村制,实行所谓市、町、村的地方自治制度。

待一切工作准备就绪,帝国政府就开始起草宪法草案了。以伊藤博文为首的,包括井上毅、伊东巳代治、金子坚太郎等3人在内的起草成员,于1886年秋天开始了宪法的秘密起草工作。期间他们的法律顾问、德国法律学家雷斯莱尔和莫塞也对他们起草宪法给予了很大的帮助。终于,宪法的第一稿在1887年5月完成,之后又加紧修改并完成了第二、三、四稿,直至1888年4月才最后修改定稿,并送交到天皇处审阅,同时由枢密院审议、通过。

这里的枢密院是专门为审议宪法草案而产生的机构,它是天皇的最高咨询机关,枢密院的议长由当时辞去了总理大臣的伊藤博文担任。他召集了顾问官和内阁大臣,由1888年6月18日开始,在天皇的亲临之下,秘密审议了宪法草案,直到1889年1月31日审议正式结束。这其间经过了若干字句的修改和变动之后,终于定名为《大日本帝国宪法》。

1889年2月11日,明治天皇正式宣布将《大日本帝国宪法》为钦定宪法。这一天也是传说中的第一代天皇——神武天皇的即位纪念日。天皇在这一天,在新落成的宫殿里召集群臣,宣读颁布宪法的《告文》、《敕语》,然后把宪法文本“御赐”给了第二届内阁总理大臣黑田清隆。帝国宪法的颁布,是日本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近代天皇制度的确立的标志。帝国宪法一共是7章76条,第1章关于天皇的规定一共是17条,这些是宪法的中心,它的核心就是“天皇主权论”。这里规定:“大日本帝国由万世一系之天皇统治”,天皇集一切大权于一身,是国家的最高统治者。可是看它的权限和实际的政治作用,天皇却又不同于封建时代的专制君主。

宪法规定了天皇必须“依本宪法各条之规定”行使统治权,而宪法各有关规定却又限制了天皇在政治生活中独立地发挥其作用。还有,根据明治初年以来形成的惯例以及实施宪法之后的历史过程中的实际情形,除了极个别的例外,天皇从来不直接干涉国政。天皇的权力在宪法中被规定为,实施时是“无答责制”,就是说天皇对臣属的国务汇报只听不回答,后果和责任由臣属负责。

第2章一共是15条,是关于臣民权利与义务的规定。第3章是22条,关于帝国议会的规定。第4章共2条,关于国务大臣和枢密顾问的规定。第5章共5条,关于司法的规定,规定依照天皇之名义施行法律。第6章共11条,关于财会规定,规定了国家预算需要经过议会的同意等等。第7章是第4条的补则,规定了宪法修改程序以及办法。

帝国宪法中所规定的,关于日本近代天皇的制度,都是藩阀专制的继续和发展,它的本质就是借用“天皇大权”的名义,去维护大地主大资产阶级利益,由少数的官僚和贵族实行独裁专制。这样的政治体制,自然没有民主,但这毕竟是东亚的第一部近代宪法,无疑是历史的进步,有着深远的意义。

除了确立了根本###宪法之外,日本也一直陆陆续续地颁布、修编各种法律制度。在1882年,日本曾经实施了《刑法》、《治罪法》,8年后《治罪法》被《法院组织法》、《行政审判法》取而代之。1891年,日本的《民事诉讼法》出台。19世纪70年代初时,日本曾经制定了民法,后来却因为发生了“民法论争”,新的民法制定一直拖到1898年才全部实施,1899年实施了《商法》。日本帝国政府经历了一段漫长的摸索阶段后,终于在19世纪末期,才基本建立起了近代资本主义的法律制度。

从18世纪中期起,日本经历了国内的种种争斗,使大日本帝国最终兴起、确立。在1890年11月29日,日本的第一届议会开幕举行。自此日起,钦定的帝国宪法正式开始实施,而日本式的君主立宪体制即近代天皇制度,也由此正式确立。

三、天皇崇拜:一种意识形态下的缩影(1)

天皇无力左右武士阶层,武士阶层却可以左右天皇,天皇只有安心为“神”放弃权力才能保自身安全。在德川幕府统治时期,即使在深受儒家忠君思想影响的学者们眼中,只要天皇失去为君之德,武士们便可以名正言顺地剥夺天皇的权力。宫廷权力斗争中的“德”总会偏向强势的一方,幕府大权在握,一旦天皇威胁了幕府权力,激怒了幕府,幕府便可以以“天皇失德”为借口,废黜天皇。

日本人对太阳的热爱毋庸置疑,太阳神天照大神从来是日本人最敬仰的神之一,早在镰仓时代,生死难测的武士们就在随身携带的折扇上画上太阳的图案,一如中国的文人墨客在自己心爱的扇子上写诗作画。

而天皇,恰恰被认为是天照大神万世一系的神裔,直到二战战败前,日本的学校都会认真地告诉学生,天皇的祖先是太阳神。天皇对日本人来说,就如上帝对西方人那般重要,明治维新让日本走上了资本主义道路,西学也在日本广为传播,这些都没有丝毫削弱日本人对天皇的崇拜,尽管在日本历史中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天皇都没有掌握实权,像落于人间的神仙那般,不问人间纷繁世事。日本的历史是动荡的,充满了野心勃勃的惨烈战争,让外国人最为惊奇的是,天皇家族却从未因此中断过,虽然也不是没有被臣子废弃、谋害的天皇,可中国历史上那种“今天李姓人当皇,明天朱家人称皇”的情况却始终未曾出现过。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日本人都坚信日本是神国,天皇是人与神的结合体,是日本人的祖先。受神道教影响颇深的日本,格外尊崇祖先,天皇对人们的统治是神圣的,为神庇佑治理的日本自然要肩负起统治世界的使命。在二战中,最能鼓舞日本士兵士气的口号莫过于“对天皇效忠”。为了天皇,这些士兵从不顾及自身生死,远离家乡的他们,时常会对着日本皇宫所在的方向叩拜,仿佛天皇就在眼前,他们以这样的礼节表达对天皇效忠的决心。而在绝大多数日本士兵眼里,由神圣的天皇宣布发起的战争,毫无疑问也是神圣正义的,不容怀疑。

直到二战后,对天皇的种种质疑之声才渐渐浮现出来,历史学家安丸良夫也曾经是一名坚定的军国主义者,日本的战败以及战败后社会的凋敝让他心痛不已,他开始重新审视自己曾经笃信不疑的天皇,并写下了《近代天皇制的形成》。他用确凿的史实向人们指出,天皇对日本的统治虽然由来已久,但在日本历史上,天皇并不时时都握有大权,18世纪后天皇制的成熟概念才逐渐形成,而今天的天皇制也同古代的天皇制有本质的不同。公元7世纪之前的日本,根本没有天皇这种说法,在律令制改革后,人们用“大王”来称呼国家的最高统治者。“天皇”一词起初不过是一种宗教术语,是道教对宇宙的统领者的尊称,众所周知,道教并非日本的本土宗教,而是由中国传入的。

虽然“大王”们后来也曾自称“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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