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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水仙花(第1页)

六年的时间,余檀无法想象。

余檀记得,谢之煜出国的那天,一月中旬,冬天。

阳历新年已过半个多月,距离农历新年还差十多天。学生放假的放假,家里置办年货的早早开始准备,出门到处是张灯结彩的红色喜气,多多少少有了一些年味。

那年的c城依旧没有下雪,但中国北方室外的积雪早已没过行人脚踝。

离开这件事并非临时起意,谢之煜在三个月前就有这个打算。

只不过当时心意未决,总幻想着是否还有缓和的余地。因为,余檀说她有喜欢的人了。

可是那么短的时间,他又能改变什么?

三个月前,农历的9月28日,余檀生日,谢之煜回到c城。

谢之煜没提前告知余檀,想着给她一个惊喜。其实也说不清楚到底是要给她一个惊喜,还是要给自己一个惊喜。

大学一年多时间,余檀有自己的生活和社交圈,她很少主动联系他,但她会时不时地在自己的朋友圈透露最近的生活。

她最近认识了新的朋友……

她去看了一场画展……

她加入了英语社团……

她重新分配了寝室……

她的朋友圈没有一个关于他的话题……

谢之煜的生活很简单,甚至有些不合群。

他开一辆黑色的跑车出入校园,车在他看来不算高调,是他用来代步。因为不喜欢住寝室,他在学校附近买了一套房。难得上课他几乎不会迟到,下了课学校里很少见不到他的身影。他几乎不对什么事情感兴趣,主动上来搭讪的人多,大多数时候他都会戴一副耳机。

那副耳机,让他把自己隔绝在这个世界之外,不让别人进入自己的世界。

北方的学生身高大多都很高,谢之煜一米八八的个头算不上高,也算不上矮。他肩膀宽,厚重的衣服穿在身上不会被衣服压着,反倒因为身材优越,再简单的颜色穿在他的身上都吸引人眼光。

这里冬天来得很早,才十月份就要穿上羽绒服。

谢之煜喜欢穿一身的黑,再戴一顶黑色棒球帽,腿很长也很直,喜欢的都是休闲宽松的裤型,脚上的鞋子一个月不带重复。

在外人眼中,谢之煜的身上总是有一股神秘的气息,没人知道他耳机里在播放什么歌曲。

谢之煜听的歌很杂,不管是摇滚还是乡村乐还是pop,在当下能够让他共情的,他就会循环多听几遍。

有一段时间,谢之煜挺爱听一首名叫gs的歌曲,歌词里有一段他很喜欢:

“theonerelostandfound

一路上的得得失失

andijannabebyyourside

我只想在你身边

ifthesegsuldfly

如果翅膀能够翱翔,将我带到你身边

ohdanthesewalls

这莫名的隔阂……”[1]

歌词像是在唱他和余檀之间。

该怎么去形容谢之煜呢?

在那个女生情窦初开的年纪,他实在太让人好奇。即便他什么话都不说,他就是全场的焦点。

他不与人多加来往,面容姣好的脸上总是酷酷的没有什么多余的表情。像是一个黑暗深邃的溶洞,即便底下有深千尺的潭水,却引人去冒险探索。

他就是很多女孩子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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