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清砚知道林思思最是喜欢热闹,本想趁此机会带她好好逛一逛夜市,现下出了这档子事,只好先动身回宫。
将林思思送至梨棠轩,沈清砚在门口站了好一会儿,欲言又止。
第二日,林思思便听到风声,沈清砚一回宫,便找太后将大婚提前了一个月。
林思思:倒也不必……这么着急证明自己。
皇家大婚的嫁衣大多制作精美,布料都是由特制的金线与流光锦丝一点一点现织而的。
更别提此次是沈清砚这样地位尊贵的王爷大婚了,那嫁衣的繁复精美程度,比起当年皇后的凤袍都有过之而无不及。
如今婚期突然被提前了一个月,宫中司衣司的织梭机都要踩冒烟了;
负责设计制作首饰的司饰司也是灯火通明,一整夜都在叮叮当当地赶制;
尚食局的典膳们也不甘落后,每天研制出一百道新菜品进行试吃,肚子都胖了一圈。
宫人们加班加点,恨不得个个踩上风火轮。
皇帝劝沈清砚:“要不再等等,也不急于一时。”
宫人们黑眼圈都熬出来了,整个皇宫都是风风火火的气氛,搞得他这个皇帝都不好意思摆烂了。
“不等了,臣弟已经等太久了。”
沈清砚负手而立,望向天边的流云,微微出神。
皇帝还在一旁笑话他:“连三个月都嫌久?没想到啊,皇弟你竟也会如此猴急,哈哈哈哈……”
他们一母同胞,皇帝自己最大的兴趣爱好就是跟抱着各宫香喷喷的妃嫔们睡觉;
而他这个弟弟却与他相反,一直不近女色,甚至连身边伺候的宫人都是小太监,让他都想怀疑,他们俩到底是不是亲兄弟。
沈清砚只是笑笑,并未说话。
他等她的,又岂止是这三个月?
……
三日后,从街市中被救回来的小男孩苏醒了。
孩子虽然小,但口齿伶俐,已经能将事情的大概说清楚。
这孩子名叫李晓光,今年六岁,一家本是京城郊外李家村上的农户,家中以种田为生。
前阵子,田间出现了一些会飞的,带着甲壳的虫子,这样奇怪的虫子他们这么多年来从未见过。
虽然数量不算多,但这虫子口器锋利,食量惊人,将田里的庄稼作物糟蹋得一塌糊涂。
本来他们以为是天灾,结果某夜里,李同光在田边正巧撞见了几个灰衣人,扛着麻袋往田里倒东西。
李晓光好奇,他伸长脖子借着月光仔细一瞧,发现那竟然密密麻麻的都是那种奇怪的虫子。
毕竟还是个孩子,胆子小,他当场就“呀”地吓得叫出声来。
几个灰衣人闻声而来,手中剑光微寒。
幸而正值夏日时节,地里的庄稼长得又高又密。李晓光仗着熟悉路线,最终还是逃回了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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